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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 (2008-2015年)

来源: 中国昆明   2009-06-20 17:21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市战略,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国家、省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和《中共昆明市委、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昆发〔2007〕8号)的要求,特制订《昆明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2008-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

一、 知识产权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知识产权作为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竞争的焦点,是各国发展科技、经济和增强综合国力的必然选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

昆明正进入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国际化拓展的重要时期,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新昆明建设的关键阶段,经济发展面临日益严峻的资源、环境、市场制约,迫切需要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发展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城市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这是昆明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必然选择,是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 昆明市知识产权发展的现实基础

“十五”期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2003年,昆明市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全市知识产权政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得到提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发展壮大,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初步形成,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初步确立,全社会的创造能力显著提升。截止2007年,全市累计国内专利申请18,500件、专利授权13,047件;注册商标11,000余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等均有明显增长。2007年昆明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

虽然昆明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其它快速发展的省会城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2007年,全国专利申请较上年增长了21.1%,并且已连续8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成都市、西安市专利申请量分别是14,591件和6,768件,而昆明市2007年专利申请量为2,033件,较上年增长仅4.47%。面对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知识产权发展方面还存在着"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相对较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较弱,专利技术实施转化比例较低,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等诸多问题。

三、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知识产权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动力,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和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为基础,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为保障,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的良好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1. 政府推动和市场导向相结合。强化知识产权的管理职能,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能力建设,通过市场导向,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支撑作用,提高全社会的创造能力。

2. 整体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围绕本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发挥试点、示范企业的示范效应,提升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能力,努力实现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全面发展。

3. 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相结合。加强原始创新,提升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将创新优势及时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增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4. 统筹规划与分类实施相结合。正确把握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创造与应用、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加强技术、资源、人才等要素的融合,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四、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为实现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通过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新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新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的法治、舆论新环境;实现知识产权全面融入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把昆明建设成为创新活力迸发、维权保护有力、服务体系完善、专业人才充足、创新产业集聚的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创新型城市。

(二)分类目标

——100%建立健全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到2015年基本形成制度健全、管理有序、措施到位的市和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企业年度专利申请量占全市专利申请量的35%以上;年度发明专利申请在总申请量中的比例超过40%;全市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明显提高。到2015年全市年专利申请量达到6,500件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每百万人达到70件。

——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6%以上。到2015年企业有效注册商标达到15,000件以上,其中,中国驰名商标明显增加,省著名商标达到300件,市知名商标达到400件。

——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拥有量逐年提高;企业在国内及国际技术标准制定中的参与率有较大提升。

——到2015年昆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总量超过100家,其中,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达到10家以上,云南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不低于60家。

——到2015年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90%以上企业拥有不同形式的自主知识产权,且专利实施转化率达到30%以上。

——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结案率、刑事案件破案率、行政案件结案率和企业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率明显提高,到2015年基本形成知识产权行政、刑事与司法保护协调运作的新机制。

五、 发展重点

(一)培育创新源头

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和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产品开发、技术研究、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产管理各个环节,积极培育核心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储备。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通过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实现产学研和技术成果转化的有机结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壮大优势产业

围绕烟草、冶金、机电、花卉、生物制药、新能源、现代物流等产业集群取得知识产权的重点突破,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品牌。发挥比较优势,大幅度提高变压器、内燃机、大型铁路养护机械、烟草机械制造及现代物流系统等行业的创新能力;充分利用昆明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在花卉、生物制药等产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制定优良植物新品种选育保护计划,培育和推广具有地域优势的植物新品种。重点支持烟草、冶金、机电、花卉、生物制药等优势行业结成技术联盟,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结合,促进企业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向技术标准转化。鼓励企业吸收、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并通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

(三)强化园区建设

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与园区发展紧密融合,集成技术、政策、人才和综合服务等创新要素,努力培养一批持续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较强、具有较大经济规模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名牌产品,构筑与我市产业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支撑体系,使各类园区成为我市知识产权的核心密集区,带动社会资源有效集聚,实现知识产权资源效益的最大化,使之成为带动云南省知识产权快速发展的引擎。

(四)推动全面发展

注重各类知识产权的全面发展,激活各类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在保持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大力推动品牌战略的实施,积极培育具有昆明优势的原创性植物新品种,推进品种权的实施和产业化;着力开发具有特色的民间文化资源,在整理民间文化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同时,注重创新并形成版权。积极鼓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逐步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知识产权文化品牌,全面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发展。

(五)充实人才基础

加大政府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力度,通过学校教育与在职教育相结合,知识普及与专门培训相结合,国内培养人才与引进国外人才相结合,重点培养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咨询、诉讼和专利检索等实务工作的专业人才;到2015年,基本形成一支熟知专业、熟知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与本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的咨询作用,开展高起点的知识产权理论和公共政策研究,为政府部门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决策咨询。

(六)夯实服务平台

坚持"统一规划、资源共享、依法建设、互联互通"的原则,开展我市知识产权基础平台建设。通过整合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共享,推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运用。针对重大科研领域、重大工程及重点产业,建立专利文献信息数据库和专利文献信息分析系统;支持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其主导产品或主要研发方向专利文献信息数据库。建立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促进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间的知识产权流通,实现知识产权的实施和产业化。

六、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统一管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的新格局。各知识产权相关部门要按照本《纲要》确定的目标与任务,深入研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做出工作部署,拟定部门推进计划,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内容作为衡量年度工作的重要指标和年终考核的项目。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力度。

(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机制

构建市及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新体系,建立更加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在制定规划与政策时,应把知识产权发展纳入其中,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标志的创新评价机制。积极推进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强化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建立与昆明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将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商标注册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等内容纳入统计范畴并定期公布,准确反映我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和工作实绩。

(三)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传播知识产权信息,营造鼓励发明、激励创新的社会氛围,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增强市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在昆明市科学技术奖中增设专利奖。动员全社会关注和积极支持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积极开展中小学生知识产权启蒙教育;组织开展青少年发明创造大赛活动;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发明活动,真正做到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发明创造得到切实尊重,创造活动得到积极鼓励,创造成果得到充分肯定。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精神,激发全社会的发明创造活力,积极培育"爱国奉献、创新为民、宽容失败、保护创造"的知识产权价值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保护发展"的知识产权发展观。

(四)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设

提高对国家和省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运用能力,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知识产权法规和政策体系。指导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制定有关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产学研一体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引导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深化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国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定期发布《昆明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逐步提高国内外对昆明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认知度,提升昆明城市形象。

(五)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实施

围绕我市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支持金融和风险投资,加大对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的资金投入。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研究和探索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等转化机制,促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市场转化。鼓励企业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联盟等方式,充分挖掘和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行业协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与标准有机结合的骨干企业,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中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推广和运用,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六)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逐步建立知识产权行政、刑事与司法保护的协调运作机制。充实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加快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速度,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完善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审理方法。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假冒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监控力度,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外贸秩序。

(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加强市场规范和政策引导,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向市场化、规模化发展,不断拓宽服务范围,提高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的信息收集、查新、咨询、检索、评估、鉴定、转让、许可、诉讼以及相关技术分析等全方位的服务水平,重点为我市创新主体提供全面、动态、有效的知识产权服务。鼓励和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以及相关知识产权课题研究,为政府部门提供知识产权决策参考。加强政府、行业、中介组织的资源整合,探索有效的知识产权跟踪服务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战略分析、专利地图绘制和预警服务,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市场开拓提供全方位服务。

(八)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

通过完善自主培养与合作培养、系统培养与分类培养、长期培养与短期培养、国内培养与国际培养相结合的新机制,突破目前制约我市知识产权发展的人才瓶颈。加大政府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引进方面的支持力度,制定培养引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政策措施,着力培养引进急需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中介服务人才和研究人才。将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列入各级行政学院对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课程,列入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内容,列入科研开发、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充分利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研究与交流。加强与发达城市在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教育、研究等方面的合作,不断完善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效能,扩大合作影响,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利用昆明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在实施中,本《纲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及昆明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需求,适时做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