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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0-02-10 09:50   字号: [        ]

昆政发〔2010〕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市委确定的“三化”化“三农”、带“三农”、服务“三农”工作思路,实施都市型现代农业“4210”工程的重要举措,对打破我市城乡二元结构,拓展农业功能,实现城乡平衡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民有效增收,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农业园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率先发展为指导,按照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超前谋划‘十二五’,牢牢把握跨越式发展主动权、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新要求,把建设现代农业园区作为都市型现代农业提速、城乡平衡发展的重要载体,坚持规划先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各级政府采取优先配套基础设施、优先配置生产要素、优先支持科技创新、优先协调金融支持、优先安排财政扶持等措施,将农业生产用地以园区空间形式整合后,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园区集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建设一批经营规模大、科技含量高、运营机制科学、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现代化农业园区,为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加速发展,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在市、县、乡、村四个层面上都建成一批不同种类、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园区,园区建设面积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0%,辐射带动面积40%以上,使都市型现代农业得到全面提升。市级重点指导扶持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晋宁宝峰食品加工园区、嵩明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宜良农产品加工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富民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寻甸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安宁县街农业科技示范园、斗南国际花园8个农业园区和2个畜牧科技示范园区。力争提升1~2个园区为省、部级农业园区。主城四区和呈贡县要因地制宜,在符合城乡一体化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积极创办农业园区;其他各个县(市)区每年至少启动2个以上县级园区和一批乡(镇)、村级园区。

2010年,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提出农业园区工作计划并启动编制园区规划。

二、农业园区设立的基本条件及申报认定

(三)市级农业园区的基本条件。农业园区建设要遵循“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管理”的原则,建成后要具有五大功能:体制创新和科技试验、示范功能,科技成果辐射、扩散、转化功能,培训、教育功能,生产功能,观光旅游功能。农业园区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总体规划、《昆明市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和《昆明市2009~2015畜牧产业发展规划》。

2.农业综合园区和专业园区建设要达到一定规模,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专业园区要达到1000亩以上。畜牧科技示范园区以畜禽饲养量为标准。

3.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层次高,路、网、电和给排水等配套完善。农业园区的农田要按中低产田改造的标准整治,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等设施配套齐全。

4.布局清晰合理,生产装备和技术先进。农业园区的生产布局要符合规划要求,分不同的功能区,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5.园区建设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6.有管理服务机构。统一组织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土地开发工作,为农业园区的生产经营者提供信息、后勤等服务。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

(四)申报及认定程序。市级园区由县(市)区政府将申报的相关材料报市发改委和市农业局,并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经专家论证后,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县(市)区级农业园区的申报程序和要求,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市级园区建设的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三、农业园区建设的主要措施

(五)科学规划,精心选址。要始终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长远规划、逐步建设,综合规划、有序建设,精心规划、科学建设。农业园区的建设要与市、县的城市总体规划、产业结构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有机结合,要与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村镇建设规划、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立足实际,适度超前,科学制定园区规划,合理确定分期建设目标,分步有序推进。园区选址要立足长远,符合各层次规划,体现资源条件、环境质量、连片规模优势,避免与工业园区及城镇建设用地发生矛盾,确保农业园区用地的科学性和稳定性,推进园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六)强化基础,完善配套。农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农业基础设施以农田排灌系统、道路交通、低压电网等建设为主,以作业运输方便、排灌自如、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优质高效为目标,并根据各功能区的需要,建设温室大棚,应用滴灌、喷灌、增氧、规范的畜禽圈舍等现代化设施和生产技术,用现代装备和技术武装农业。通过建设高标准、配套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收集、整理、发布农业生产信息和市场动态信息,为农业园区的生产生活提供后勤服务。    (七)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扩大就业。各有关部门要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为目的,全方位对园区管理者进行培训。园区要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充分利用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园区内农户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就业素质,扩大就业层面,实现就近就地培训就业。

(八)加快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各级各部门要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文件精神,不断加快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的流转。结合园区建设,进一步发展规模种养业,对发展农产品加工、兴办农产品市场的用地,优先予以保证。实行土地“三权”(即: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推动土地流转机制的形成,促进土地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化。对农业园区用地申请和土地使用方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作出答复,并限时办理登记手续。

(九)科技兴园,标准生产。农业园区要重视加强对现有传统项目的改造和高科技农业项目的引进,用现代科学技术取代传统技术,认真抓好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做好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并通过产品质量认证,努力培育和创建绿色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带动农民增收。

(十)招商引资,培育品牌。充分发挥园区的集聚效应,以适宜创业、适宜发展、适宜生活的良好环境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坚持项目投资业主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国内外企业前来投资建设。采用上门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网络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以合资、合作、独资等形式,大力引进实力雄厚,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农业企业,尤其是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特色产品为载体,以“高、新、特、专、优”为目标,加快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最终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产业特色突出、品牌效应提升的园区发展体系。

(十一)创新机制,完善体制。农业园区采取市级指导、县级主抓、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运行。园区建设要简化审批程序,严格限时办结,实行一站式办理,为入园企业提供从申请到建设、投产的全过程高效优质服务,做到行政审批无阻力、程序无障碍,营造“三最四低”投资发展软环境,全力打造效率园区;加快建立以资金融通、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各级各部门要简政放权,关心园区、支持园区、服务园区,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保障和促进园区经济跨越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投资量大,要完善以政府补助为导向、业主投入为主体、自我积累为基础的投入机制;要注重成本核算,以工业管理的理念,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建立企业化管理机制;发挥资源、设施、产业和技术优势,逐步向周边辐射,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建立和完善示范作用机制。强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注重建立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扶持政策

(十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10-2015年,市政府每年筹措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农业园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各县(市)区要按1∶1以上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对申报成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进入农业园区的项目,符合全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按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有关规定,优先予以支持。在申报中央、省级有关项目扶持资金时优先推荐上报。

(十三)整合项目资金。为集中资金建设农业园区,今后凡是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农机示范推广、生态农业示范、标准化生产示范、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品种引进改良、农业科技推广等相关项目,均优先安排在农业园区实施。同时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切入点,吸引社会、企业资本及金融资金投入园区建设。通过积极引导和重点倾斜,实现重大项目进园、科技成果进园、科技人才进园、高新企业入园,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公司化运作的建设机制,促进园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积极向中央、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在安排上优先倾斜园区项目,园区项目同时享受昆明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关政策。

(十四)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业园区建设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参照国家、省关于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规定执行。积极鼓励外商投资,对在农业园区内进行建设经营的外资企业暂不征收三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及其他与内资企业适用相同税法的税种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凡在农业园区内新办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农业企业,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五免五减半”(即: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由市、县级财政奖励返还,后五年减半奖励返还)。

(十五)搭建创业平台。有条件的园区应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引导支持科技人员在园区内兼职创业,支持鼓励农民就地创业,支持鼓励留学归国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到园区开拓创业。相关优惠政策,参照《中共昆明市委、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08〕9号)执行。

(十六)用地优惠政策。划入园区的农用地,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林权流转的办法调整农用地土地使用权;用途需要相互调整的,可按农业结构调整相关要求办理。园区内经确权的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提供土地,也可按照《昆明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调整土地使用权。设施农业用地优惠政策,按照《昆明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执行。涉及土地用途变更为经营性用地的,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对农业园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确定出让底价后,以公开拍卖方式供地。园区内除永久性建筑物用地必须办理农用地征转用审批和供地手续外,对未占用耕地的,未使用建筑材料硬化地面或虽使用建筑材料但未破坏土地并易于复垦的畜(禽)舍、温室大棚和附属绿化隔离带等用地,以及园区道路、农田水利建设用地,均作为农用设施用地办理用地手续,由市、县(市)区政府审批,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建设用地指标。永久性附属设施建设用地,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法定审批权限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现代农业园区用地申请和土地使用方案,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作出答复,并限时办理登记手续。

五、组织保障

(十七)加强领导。为统筹推进农业园区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昆明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农业园区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园区快速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局,相关人员从农业、林业、水务、规划、国土、环保、旅游等部门抽调。各县(市)区政府是农业园区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规范运作程序,强化目标任务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全力推进农业园区建设。

(十八)争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聚焦农业园区建设,积极主动争取中央、省级部门项目立项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吸引各类资金投入园区发展。

(十九)强化管理。将农业园区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年终考核挂钩,强化监督考核。

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