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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0-03-23 15:16   字号: [        ]

昆政办〔201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昆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按照《昆明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2008—2015年)》和《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确保完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各项目标任务,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支撑创新型城市建设,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指导方针,通过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全面实施城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

(二)基本原则

按照“抓基础、促创造,抓重点、求突破”的原则,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围绕现代新昆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全面实施,以企业为主体,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和核心技术为突破口,提高全市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和转化实施能力,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使知识产权战略成为推动科技、经济发展和建设现代新昆明的强大动力。

(三)发展目标

为实现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目标,通过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新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新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的法治、舆论新环境;实现知识产权全面融入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把昆明建设成为创新活力迸发、维权保护有力、服务体系完善、专业人才充足、创新产业集聚的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创新型城市。

1.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商标注册申请量年均增长6%以上,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明显增加。其他知识产权拥有量稳步增长。

2.提高全市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到2015年,昆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总量超过100家。到2015年,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9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发明专利,且专利实施转化率达到30%以上。探索知识产权转化和知识产权质押市场化机制。

3.提高全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有效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调处专利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侵权盗版得到明显遏制。

4.提高全市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健全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强化全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功能。引导企事业单位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昆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全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日常工作。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创建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高颂山(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燕琨(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王海涛(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处长)

            王  宏(昆明海关法规处处长)

            张国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房旭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文森(市科技局党组书记)

            张之亮(市林业局局长)

            沈彦纯(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徐  宁(市发改委调研员)

            张百舸(市工信委副主任)

            姚  宏(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云峰(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振德(市司法局副局长)

            徐毅清(市财政局副局长)

            鲁秉泉(市农业局副局长)

            阳浙江(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安民(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副局长)

            何  燕(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李勤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徐  俊(市质监局调研员)

            陈志良(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夏世云(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三、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

(一)激励创造,提高城市支撑力

1.大力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产出能力。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数量作为衡量城市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指标。加大对重大技术发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专利产业化实施和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产权化、产业化和规模化。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知识产权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2.加强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加强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重点支柱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优选农(林)业科技创新成果申请植物新品种;支持特色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加强对历史文化、红色教育等旅游品牌及服务商标的培育;挖掘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实现各类知识产权的全面发展。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参与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知识产权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3.发挥园区知识产权引领作用。促进知识产权与园区发展紧密融合,集成技术、政策、人才和综合服务等创新要素,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名牌产品,构筑与我市产业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支撑体系,使各类园区成为知识产权的核心密集区,实现知识产权效益的最大化,使之成为带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的引擎。

牵头单位:高新区、经开区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知识产权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4.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专项”。加大对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及试点企业、昆明市知识产权示范及试点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扶持,力争我市有更多的企业跻身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的行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有效运用,提升城市发展力

1.大力推进名牌战略。促进企业创建“三级名牌”,实行“三级名牌”梯级推进制,塑造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营造品牌城市。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2.开展“三级名品”和标准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双百工程”。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促进专利技术和技术标准的有机结合,使我市企事业单位在国内、国际技术标准制定中的参与率有较大提升。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参与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3.加强自主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和融资的力度。加强政府采购预算、评审和管理,优先安排和考虑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和产品,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的产品,推行正版正货。建立健全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建立支持中小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的投融资机制,加快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发展,打造面向东南亚和南亚的、区域内具有重大影响的专利技术产业化孵化基地。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知识产权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4.推进政产学研有机结合,开展“企校专利技术对接工程专项”。积极引导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市企业的合作交流,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及成果的转化实施,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智力成果和技术入股等方式,与企业形成技术研发、孵化和转化运用的联合体,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有效运用。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三)依法保护,提升城市创新力

1.不断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双轨运行、顺畅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知识产权区域保护与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的协同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外贸秩序,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参与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昆明海关

2.加强县(市)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建立知识产权执法磋商机制,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构建知识产权维权投诉、案件举报、案件移送的快捷通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快速反应机制。

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参与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昆明海关、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3.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做好民族民间文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和保护,推进民间文学、音乐、舞蹈、刺绣、剪纸、绘画、雕塑、编织的开发利用。着力培育我市的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影视音像等优势版权企业,加强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参与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昆明海关、市知识产权局

4.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城市知识产权保护‘5·26’工程专项”。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保护格局,以关系国计民生的农资、建材、食品、药品、家电产品等为重点,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出台《昆明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推进行业协会在保护知识产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沟通政府与企业之间关系的自律组织作用、桥梁作用,通过行业协会的有效统筹,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参与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昆明海关、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四)科学管理,提升城市吸引力

1.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有效开展。逐步形成制度健全、管理有序、措施到位的市及县(市)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海关、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2.完善知识产权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协作、交流、预警和信息沟通机制。各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能,合作沟通,服务到位,形成主体突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海关

3.健全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多个层次,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以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推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激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和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政策法制环境。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规范和政策引导,推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能力建设。

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海关、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4.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专项”,培育打造“一县一品”、“一县多品”,具有一定优势和规模的特色产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力争到2015年我市有7个以上县(市)区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和强县培育工程行列。

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海关、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5.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专项。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5·1·1’工程专项”,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纳入昆明市创新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力争到2015年建立一支50人左右的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教学的高级人才队伍,培养一支100人左右懂技术、懂法律的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骨干队伍,打造一支1000人左右的熟悉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熟悉国际公约及惯例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专业队伍。

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海关、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相关目标要求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制定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增加知识产权工作的财政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建设,推动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全面发展。

(三)强化宣传普及。建立由各级政府牵头,知识产权、科技、工商、版权、司法、宣传等部门和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机制,构建市、县两级宣传网络。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开展知识产权下县(市)区宣讲活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进机关、学校、企事业、社区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四)实行目标考核。市政府建立昆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目标体系,对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实行目标考核,将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专利实施的数量和效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以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形成量化指标,确保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