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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印发抗大旱保春耕促增收指导意见和加快水利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0-04-15 16:09   字号: [        ]

昆政发〔2010〕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昆明市关于抗大旱保春耕促增收的指导意见》、《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情况每15天一次分别报市农业局、市水务局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昆明市关于抗大旱保春耕促增收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全省春耕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广泛动员全市各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投入抗大旱、保春耕、促增收的工作中,确保抗旱救灾取得全面胜利,努力实现大旱之年全市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面临的严峻形势

2009年8月下旬至今,我市遭受了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旱灾,降雨量之少、高温时间之长、发生范围之广、受灾程度之深、造成损失之重,历史罕见。面对严重的灾情,市委、市政府及时组织各级干部和各族群众开展抗旱救灾、生产自救,努力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通过全市各级干部群众的艰辛努力和扎实工作,有力地保障了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农产品市场的稳定供应和全市和谐安定,抗旱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高温干旱天气仍将延续,发生春夏连旱的可能性很大,特别是随着水窖、坝塘干涸数量增多,河道、溪水、泉眼断流更加突出,可用地表水逐渐减少,山区、半山区人畜饮水困难问题日益突出,全市抗旱救灾工作已进入到最关键、最艰苦、最紧迫的攻坚阶段。

面对全市抗旱救灾工作的严峻形势,全市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放松、不倦怠、不松懈,坚决打好打赢抗旱救灾攻坚战,努力实现大旱之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全力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2010年抗大旱保春耕促增收的目标任务

农业是安天下的产业。各级政府任何时候都要把“三农”工作摆到极其重要的战略位置,特别是在今年特大干旱的严峻考验面前,各级、各部门要下更大力气支持农业发展,帮助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

一年之计在于春,做好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最关键、最迫切的就是切实抓好当前这场春耕生产。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春耕生产的特殊性、关键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大灾之年大抓生产、抓住节令抢抓春耕的思想,一手抓抗旱救灾保民生,一手抓春耕生产保发展,千方百计把干旱造成的损失弥补回来,坚定完成今年农业生产目标的信心不动摇、完成今年粮食生产目标的信心不动摇、完成今年农民增收目标的信心不动摇,确保今年粮食总产100万吨,力争达到105万吨;培训农村劳动力21万人,转移输出就业15万人;农民增收8%以上。

三、2010年抗大旱保春耕促增收的主要措施

根据今年春耕生产和农民增收的实际,按照“小春损失大春补、粮食损失经济作物补、种植业损失畜牧补、农业损失非农补”的思路,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好各项增产增收措施。

(一)千方百计加大农业投入,充分调动农民生产自救的积极性。各县(市)区要切实抓好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机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保证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自救的积极性。市级各部门要把项目和资金更多地向农业农村倾斜,各县(市)区也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农业生产尤其是当前春耕生产的投入。鼓励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增加对农业生产的信贷投放。同时,积极动员、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投资,投身以中低产田地改造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努力在大旱之年实现增产增收。

(二)千方百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把各项增产增收重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结合国家和省、市组织的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按照高产创建示范园区的标准,健全组织领导和技术服务体系,配套重点物资,建立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通过争取中央、省级支持,在全市开展粮食作物高产创建的示范园区项目建设,确保落实42个、共计42万亩高产核心示范点,辐射带动全市大春225万亩粮食生产,力争高产创建示范园区每亩增产粮食150公斤,实现增粮6万吨;二是根据今年生产实际,进一步调整种植结构,扩大水改旱种植面积,在落实10万亩水改旱计划的基础上,再扩种以玉米为主的大春旱粮15万亩以上,以弥补水稻产量损失,实现增粮4万吨以上;三是加大农作物间套种及晚秋作物种植力度,全市计划安排推广农作物间套种120万亩,实施12种间套种模式,建立12个核心示范点,每个点不少于1000亩。扩栽扩种晚秋作物80万亩,实现增粮5万吨以上,亩均增收200元以上。同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粮经比例,研究制定好“十二五”种植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设施农业,加大示范推广带动力度,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传统种植习惯,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大力拓展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

(三)千方百计帮助养殖户共度难关,切实抓好畜牧业生产。畜牧业是我市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由于旱灾造成牲畜饮水困难、养殖成本增加等不利影响,已出现部分地方农民减少畜禽生产,牲畜存栏量下降的状况。为此,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把促进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畜牧业稳定发展和全市市场供应,稳定农民增收。要注重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增加猪、牛、羊等规模养殖。要认真兑现能繁母猪保险补贴、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补助等政策,加快落实“一湖两江”流域畜禽禁养迁建及扶持规模化畜禽养殖补助政策,结合畜禽补栏和水产补苗,鼓励和支持规模养殖场发展健康养殖,着力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加大草场改良力度,充分利用冬闲农田地、林果空闲地种植优质、耐旱牧草,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要着力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春季集中免疫,加强疫情监测、检疫监管,防止疫情传入,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千方百计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努力增加农民非农收入。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劳务输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把劳务输出作为实现今年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按照结果倒逼、限时办结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整合培训资源,强化服务,搭建劳务对接平台,通过政府、部门和驻外招商、办事机构,积极与珠三角、长三角等重点地区的当地部门、中介组织和用工单位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关系,提高劳动力市场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开展“移民就水,送岗到乡(镇)”活动,以乡(镇)为单位,举办多种形式的农村劳动力输出现场招聘会。近期,按照各县(市)区每个乡(镇)举办一场现场招聘会要求,有效组织开展用工招聘会,实现岗位信息进村入户,为灾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同时,要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台账,制定好全市劳动力转移培训“十二五”规划,把劳务输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落实

(一)强化科技保障。紧紧依托各级科技部门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积极组织科技人员,成立抗旱工作组、专家指导组和技术服务队,深入灾区查苗情、查墒情、查病虫情,帮助群众科学抗旱、科学生产。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强实用科技培训,搞好技术服务指导。农业、水务部门要全面推广良种良法,增加良种覆盖率,加大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和科技增粮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春耕春播的科技含量和复种指数。

(二)强化农用物资保障。各级农业部门、供销社要结合当前抗旱救灾工作,协调抓好大春生产种子、化肥、农膜、农药、柴油、农机具等各种农用物资的准备,全力保障春耕备耕和恢复生产所需农资供应。市级已安排了132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小春备荒籽种的储备,各县(市)区要相应启动备荒籽种储备机制,安排一定资金,加强籽种的储备。质监、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和价格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重点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制售假种子和伪劣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证农资价格的基本稳定,让农民能购买到优质放心的农用物资。农业部门要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及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开展农业投入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试点,搞好技术培训,使农民掌握并遵循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肥料,扩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不断提高优质农产品的产量。

(三)强化春耕用水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水源工程建设推进现场会精神,下决心、花功夫,大兴水利工程建设,全力扭转全市干旱缺水的局面。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有水源、抗旱设备及设施,采取开源、扩容、增蓄、提水等多种办法,抓紧检修机电设备,维修清淤渠道,修复水毁水利设施,加强科学调度,统筹安排人畜引水与农灌用水,使有限的水源发挥最大的抗旱效益。水窖干涸但有拉水条件的地方,要组织群众拉水储水,为抗春旱、保用水创造水源条件。同时,要大力推广喷灌、管灌、滴灌等田间节水灌溉先进技术,努力增加灌溉面积。各级抗旱服务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深入一线做好流动浇地、设备维修、应急送水、技术指导等抗旱服务工作,为广大农民群众搞好服务。

(四)强化组织保障。围绕灾民所急、群众所需、基层所盼,进一步加大对抗旱救灾工作的组织力度,特别是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一把手”责任,勤查旱情,亲问灾民,落实抗大旱保春耕促增收措施。要建立抗大旱保春耕促增收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县、乡、村领导干部包乡、保村、包户制度,保证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物资到位。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千方百计帮助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抓好抗大旱保春耕促增收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督办部门要继续加强督查和指导,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抗大旱保春耕促增收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对领导不力、指挥不当,造成工作进展缓慢、延误时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严厉问责。


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抗旱救灾、切实加快水利建设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水利建设,着力提高全市水资源保障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水是生命之源、生物之灵、生态之魂,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先后在全市建成了一大批水利设施,特别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实施了“松—滇—螳”联合调度、松华坝加固扩建、“2258”引水济昆、掌鸠河引水及清水海引水工程等外流域调水工程,为全市城乡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抵御自然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支撑。

但目前,我市水利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73亿立方米,仅占全省的3.28%。加之特殊的地质地貌,致使我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存在较大差异,全市水资源平均开发利用水平仅为35%,北部五县区甚至不足10%,远低于我国平均20%的综合开发利用率。尤其是当前发生的严峻旱情,充分暴露了我市工程性缺水导致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受到威胁、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受到制约的严重问题。因此,全市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加快水利建设,对于建设现代新昆明、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从旱灾中吸取教训,痛定思痛,下大决心、花大力气从根本上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源工程分布不均带来的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以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切实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水利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水资源的要求,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防洪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结合,以增加蓄水、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保护生态为目标,以加快骨干水利工程、农业灌溉工程、农村人饮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防汛保安工程、节水型城市创建工程等“六大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努力形成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综合防汛抗旱,城乡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环境和河湖生态有效保护,水利管理和运行安全有序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加快水利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原则;坚持人与自然和谐,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提高水利保障能力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构建合理高效水管体系的原则;坚持科技兴水,推动水利现代化发展的原则,大中小型水库一起上、大中小坝塘全民搞,做到全规划、全布局、全建设、全履盖,应建尽建,使水库、坝塘、水池、水窖达到合理布局。

(三)目标任务。2010年至2015年,全面完成10件中型水库、31件小(一)型水库、19件小(二)型水库及各类小型水源工程;完成48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6条进入中央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6件中型病险河闸、5件中型灌区以及1件主城中水回用项目建设。通过“十一五”、“十二五”水利建设的全面实施,全市总库容和调控水量达到30亿立方米,可利用水量达到20亿立方米。山区、半山区农村基本实现每户建设2个用于生产和生活的15~20立方米小水窖,使当地人均用水量达到50~100升/日,大小牲畜平均用水量达到15升/日;具备修建水源工程的次末级支流基本得到开发利用,基本实现每平方公里耕地范围内,不少于1件小型水源工程;在条件适宜地区,建设地下雨洪蓄积工程和节水灌溉工程,充分开发利用雨洪资源,调整用水结构,使山区、半山区农村的缺水状况得到有效缓解;每个自然村建设1个不低于5000立方米的蓄水池;“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年新增8000~10000件;灌溉面积达到210万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大江大河重点防洪保护区基本达到20~3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县城和乡镇驻地防洪标准达到防御20~50年一遇洪水;农村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农村供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5%。

三、大力推进“六大水利工程”建设

(一)骨干水利工程

1.水源工程建设。2010年初开工建设木戞利中型水库,旧铁厂、战备、大河边、王家滩4件小(一)型水源工程,力争2013年逐步投入使用,2014年全部建成;2010年上半年,再开工建设酸水塘、大平滩2件小(一)型水源工程。力争到2015年完成10件中型水库、31件小(一)型水库,19件小(二)型水库,使全市总库容和调控水量达到30亿立方米,可利用水量达到20亿立方米,灌溉面积达到210万亩。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投公司、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农业局、十三纪工委主要负责人

2.加快清水海引水工程建设,力争一期工程2011年内完工。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二期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投公司、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农业局、十三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寻甸、嵩明、盘龙等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3.积极配合省级尽快实现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发改委、财政局、移民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法制办、十三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寻甸、嵩明、盘龙、官渡等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农业灌溉工程

1.“五小”水利工程。2010年3月开工建设“五小”水利工程12.44万件;4月累计开工建设五小水源工程3.732万件;5月累计开工建设五小水源工程6.22万件;5月30日完成五小水源工程6.22万件。其余6.22万件五小水源工程于2011年5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投公司、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农业局、十三纪工委主要负责人。

2.灌区建设。至2020年,完成嵩明大型灌区和石林黑龙潭、宜良柴石滩、安宁车木河、寻甸清水海4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大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力度,使水利设施充分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嵩明、石林、宜良、安宁、寻甸等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烟办、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十三纪工委主要负责人

3.做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到2012年,我市力争每年有1个县列入中央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补助计划。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投公司、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农业局、十三纪工委主要负责人

4.中低产田地改造。协调统筹好烟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扶贫以及以工代赈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做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市中低产田改造办、市农业局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扶贫办、水务局、十三纪工委主要负责人

(三)农村人饮工程

2010年完成23万人农村人饮工程;至“十二五”末,农村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农村供水水源保证率应不低于95%,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务局、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农投公司、教育局、林业局、十三纪工委主要负责人

(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1.水土流失治理。以滇池、云龙水库、阳宗海流域为重点,实施2009-2010年贷款融资水土保持项目6条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2010年完成治理面积50平方公里。6月前完成《昆明市“十二五”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发改委、财政局、农投公司、十三纪工委主要负责人

2.水源涵养林建设。对145座小(一)型以上水库径流面积1.12万平方公里,其中供昆明主城饮水水库径流面积1950.6平方公里,采取植树造林、农改林、退耕还林等,每年实施植树造林7万亩,到2015年使我市小(一)型以上水库径流区森林覆盖率提高约2%,其中昆明主城供水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林业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十三纪工委主要负责人

3.开展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昆明段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试点。力争到2012年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河流水质明显改善,达到水质目标。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寻甸、嵩明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环保局、发改委、国资委、工信委、水文水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4.严格地下水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在主城规划区1026平方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开凿地下水井,加大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力度,继续对自来水已通达区域的地下水井实施封停;对山区、半山区地表水源点在1公里以上的居民点,可取用地下水解决人饮问题。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务局、环保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城管综合执法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

(五)防汛保安工程

1.河道综合治理。认真组织完成列入中央规划内的6条中小河流治理,到2015年末,中小河道防洪保护工程达到20~3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十三纪工委主要负责人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10年开工建设20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中央规划内的6件中型、38件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至2015年完成小(一)型以上病险水库除险。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投公司、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保局、农业局、十三纪工委主要负责人

3.防汛体系建设。全面贯彻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抗旱工作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防汛抗旱并举,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中小河流、湖泊和重点小(一)型以上水库在设计洪水内安全度汛;确保城市、重要集镇、主要交通干线等重要目标的防洪安全;努力完成全市年末库塘蓄水总量13亿立方米以上的任务,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洪旱灾害损失。2010年完成《昆明市城市防洪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启动《昆明市防洪总体规划》编制。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市防汛办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务局、滇管局主要负责人

(六)节水型城市创建工程

主城、呈贡新区范围内的新建工程项目切实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在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按时完成节水措施方案的审查,报件审查率100%,确保节水设施包含再生水利用设施、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期配套建设;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在2010年4月至5月期间,凡超计划用水的均按1.5倍的最高倍率收缴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洗浴业、游泳场馆、水上娱乐业等企业(单位)下调20%计划用水指标;洗车场等高耗水场所必须使用节水设施或循环用水,对漏损管道必须限时抢修,违反规定将给予严厉处罚。2010年完成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市节水办主要负责人

配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水务局、发改委、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创建办主要负责人

四、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务工作的领导,为水利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水利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作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下设信息收集组、投资筹措组、进度推进组、技术服务组、质量控制组。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水利项目建设领导机构,抓好水利建设的组织实施,原则上各县(市)区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由各地负总责,全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全力支持水利建设。市水务局要积极协调统筹各县(市)区抓紧落实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的报批,并做好行业建设管理的技术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争取项目纳入中央、省级支持的“笼子”、“盘子”。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水利建设资金,将水利建设资金纳入市级贷款计划,完成水利融资2009年2.8亿元、2010年6.5亿元计划,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同时,探索建立水利基金,采取贷款贴息方式推动金融资金加大水利投入。市发改委要将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人饮安全、“五小”水利纳入国家、省、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给予支持。市国土资源局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用地问题,审批项目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评价等专题报告。市林业局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审批问题,组织制定水源涵养林造林规划,审批年度实施计划和方案,督促指导县(市)区开展具体造林工作。市纪委派驻纪工委要督促检查工程建设资金到位使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环保、农业、建设、交通、气象、扶贫、卫生等部门都要采取措施,积极支持水利建设。

(二)加强前期工作。水务部门要做好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立项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水利规划体系,以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为龙头,抓紧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等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突出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指导、管理和约束作用。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调整要与水利规划相衔接,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严格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事务审批。

(三)增加水利投入。一要积极推进“银农合作”,充分发挥好市、县两级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工程建设;二要以放活水资源的使用权、经营权为纽带,开放市场,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通过BT、BOT、TOT等融资模式,开展水源工程建设;三要整合县级资源,捆绑使用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等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支持水源工程建设;四要加强水资源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管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二、三板块财政相对较为困难的县(区),可以县城土地使用权、基础设施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出让为突破口,解决县级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五要在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作用的同时,按照国家、集体、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以工哺农”、“以城带乡”要求,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注入工程建设;六要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筹资筹劳制度,在加强民主决策和管理的前提下,通过优惠政策、优质服务,引导、动员、组织群众大力开展农村水利建设。

(四)加强建设管理。推动传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向专业化建设管理体制转变,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积极推进代建制。在工程建设中,要认真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格把握好项目审查审批关,严格工期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确保项目安全可靠、经济可行、效益显著。设计单位和审查单位要在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对工程属公益性或非公益性进行客观科学的划分,确定合理的投资分摊比例,为审批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严格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把握项目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健全和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全过程的稽查、审计和监督,防止截留、挪用、浪费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严格建成工程的管理养护,放活经营,确保水源工程建得起、立得住,长远发挥效益。

(五)加强督促检查。督促检查是确保建设进度、严格质量管理、落实领导责任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考核验收标准和考核要求,强化日常业务督查和现场质量监理,正确处理好进度和质量的关系,坚决反对不求质量的高速度、虚进度,确保干一处、成一处、见效一处。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水源工程建设任务,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做好水务工程建设市级专家督导组的建立工作,专家组成员由经验丰富、原则性强、威信高的市级老领导、水利老专家组成,对各项水务工程任务、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督促检查。

(六)深入宣传发动。要充分发动企业、社会力量、农民群众出劳筹资,投入水利建设,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各级新闻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节水知识、节水措施、节水美德和水利建设中的好典型、好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