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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程质检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0-05-19 11:34   字号: [        ]

昆政办〔2010〕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建设工程质检“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昆明市建设工程质检“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现工程建设质检全覆盖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建设工程工期紧、工程量大、社会关注程度高等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着力建设高质量的精品工程的要求,实现政府领导履职全覆盖、职能部门监管全覆盖、各责任主体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全覆盖、社会监督全覆盖,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监管与责任追究及惩戒机制相结合,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把“三高”“三化”“三精”的标准贯穿到工程的每个细节、每个环节、每个作业面,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品位,为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程建设质检“全覆盖”督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  长:杨勇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桂泽(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孟光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蔡正东(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何毅刚(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  勇(市交运局副局长)

耿宏伟(市水务局副局长)

邓文龙(市滇管局副局长)

王  迅(五华区副区长)

孙  杰(盘龙区副区长)

张  姝(官渡区副区长)

李宛谦(西山区副区长)

林  华(东川区副区长)

尹旭东(安宁市副市长)

李俊民(呈贡县副县长)

张剑扬(晋宁县副县长)

毕  宏(富民县副县长)

左  广(宜良县副县长)

杨浩勇(嵩明县副县长)

邢  晋(石林县副县长)

朱淑芬(禄劝县副县长)

孙晓强(寻甸县副县长)

成员单位为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安全站、市轨道公司、县(市、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何毅刚同志兼任。

三、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

(一)行政监管“全覆盖”

1.政府领导履职全覆盖

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抓具体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其他领导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全力配合、协调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级政府要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领导责任,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职能部门监管全覆盖

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做到不缺位、不错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安全监管;要加强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的督查及调研工作,为同级政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要依法依规督查指导协调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对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安全监管,防止各类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责任主体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全覆盖”

各责任主体单位是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负责。各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设置合理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相关管理人员,确保其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三)工程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全覆盖”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工程质量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树立一批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企业典型,曝光一批典型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发动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参与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确保监督信息渠道通畅,使工程质量安全受到全社会的监督,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全覆盖。

四、工作重点

(一)建立全覆盖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因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单位,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2.各责任主体单位要严格履行质量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要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负起管理职责;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要科学确定工期,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前提。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数量要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要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同时严格把好建筑的材料、构配件进场关,工程质量验收关,做到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全覆盖。

(3)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负责,必须坚持质量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质量标准,并要保证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配置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建筑材料、构配件见证取样送检及隐蔽验收等制度,材料需检验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以确保施工质量。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过的施工图纸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4)其他单位

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要严格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覆盖管理。由于各自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二)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应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加强监督巡查、随机抽查和跟踪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过程控制,强化工程实体的检测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效能和水平。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督导则》和《市政工程监督指南》,努力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质量安全监管。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监督队伍的建设,县(市、区)应当成立专职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做到人员专职(不少于5人),经费及设备落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建设一支技术精湛、廉洁高效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水平。

(四)对市政工程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加强管理

相关管理部门要按照分级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突出重点、提高效率,对市政工程和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质量安全重点管理,成立专门机构,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对工程的实体质量和外观质量要严格控制,切实保证参建单位第一责任人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

五、质量安全“全覆盖”的落实

结合工作重点,领导小组将建立长效的督查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管理体系得到落实。

(一)督查组每个季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辖区内的工程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工程建设政府监督全覆盖。

(二)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制度。为便于全面了解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状况,要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申报制。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每月要向督查组申报新开工的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措施等情况,督查组依据申报的相关资料形成工程质量安全月报,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及建设工程分管领导。

(三)每年组织1~2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培训,以提高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四)实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力,发生质量事故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监管部门进行问责,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昆明市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