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0-08-20 18:08 字号: [ 大 中 小 ]
昆政办〔2010〕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有效提高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防止艾滋病病毒由特殊人群向普通人群蔓延,预防传染性疾病、降低出生缺陷和影响婚育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和《云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现将试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广大准婚人员积极自愿参加的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免费婚检)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健康婚配、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具体目标:2010年启动,2011年及以后城市和农村的婚检率逐步达到80%以上,使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
二、工作原则
(一)自愿原则。通过大力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准婚人员自愿接受免费婚检服务。
(二)知情原则。准婚人员通过接受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卫生指导和免费婚检等,充分了解自我或双方的身体状况,知情作出科学的婚育决定,维护准婚人员的合法权利。
(三)方便群众原则。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实行工作联动,由一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实行婚姻登记、婚前卫生咨询、婚前卫生指导和免费婚检一站式便民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供便捷、优质、温馨和以人为本的服务。边远地区的免费婚检工作,各地可根据婚姻登记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情况,由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联合,采取分片、定期定点的方式进行。
(四)结果保密原则。婚姻登记机构和婚检机构要维护申请免费婚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个人隐私权、知情权,遵循严肃、认真、亲切、守密的原则开展服务。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参加免费婚检当事人的检查结果。
三、婚检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昆明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双方均可享受一次免费婚检。
四、婚检项目
依据卫生部制定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主要对准婚人员进行婚前卫生咨询和指导,是否患有严重遗传疾病、指定传染疾病、有关精神疾病及影响结婚和生育的重要器官疾病进行筛查。我市婚前医学检查免费项目为:
男方:体格检查、血常规、生殖器及第二性征、尿常规、胸透、乙肝表面抗原、血清谷丙氨酸转移酶测定、梅毒筛查、艾滋病抗体初筛。
女方:体格检查、血常规、生殖器及第二性征、尿常规、胸透、白带常规、乙肝表面抗原、血清谷丙氨酸转移酶测定、梅毒筛查、艾滋病抗体初筛。
其他特殊检查项目由准婚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医师的医学建议自主选择,费用自理。
五、婚检机构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由昆明市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见附件1)及其持有婚检项目《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开展。涉外婚姻的免费婚检,由昆明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承担。
六、婚检流程
(一)婚姻登记机构应加强窗口宣传,鼓励准婚人员自愿参加免费婚检,向准婚人员发放《昆明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联系卡》,并进行登记造册。
(二)婚检机构做好相关检查服务,向准婚人员反馈检查结果,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返还《昆明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联系卡》。
(三)婚姻登记机构收回《昆明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联系卡》,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七、资金管理
(一)经费来源:免费婚检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专项列支,据实拨付;涉外婚姻免费婚检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市级财政对部分困难的县(区)给予适当补助。
(二)经费结算:免费婚检机构统计《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存根联的数量,于每年6月和12月月终后10天内列表报当地卫生局,卫生局、民政局审核无误加盖公章后,卫生局按照《昆明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见附件2)的规定,办理财政资金拨付。
(三)其他经费:免费婚检宣传工作经费,列入各地财政年度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门预算。
八、部门职责
免费婚检工作由各级卫生部门牵头,民政、财政、人口计生部门密切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妇儿工委办等部门积极协助,齐抓共管,确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一)卫生部门。制定免费婚检工作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依法严格审批准入婚检执业机构,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组织开展婚检、优生优育、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监督检查全市婚前医学检查机构的管理服务质量,并按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规范服务行为;做好免费婚检补助经费的审核、申报工作,按规定向免费婚检工作承担机构拨付兑现补助资金。负责定期向政府报告免费婚检工作情况。
(二)民政部门。负责在所辖婚姻登记机关明显位置张贴与免费婚检相关的政策规定及其他宣传材料;发放《昆明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联系卡》,窗口鼓励准婚人员自愿参加免费婚检;协同卫生部门审核接受免费婚检的实际人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参考婚前医学检查意见;建立月报制度,每月10日前将上月辖区婚姻登记数、发卡数等情况汇总到卫生部门。
(三)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免费婚检所需经费,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人口计生部门。依托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深入宣传婚检、优生优育、避孕、性等方面的知识,提高社会大众对婚检的认识。
(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各种婚检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青年、妇女特别是准婚人员及其亲属对免费婚检的内容和意义的认识,促进免费婚检顺利实施。
(六)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做好本地区免费婚检的宣传工作,通过发布公益广告、举办讲座和图片展、发放宣传资料、组织专题活动等形式,大力营造积极参加免费婚检的舆论氛围。
(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居民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准婚人员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自愿接受婚前医学检查。
九、责任追究
(一)婚检机构擅自增加或减少免费婚检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从事婚前医学检查或者医学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出具虚假《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以及医德医风败坏的,由其所在单位或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
(三)从事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四)实施免费婚检的机构虚报冒领财政资金,挤占挪用财政补贴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实施时间
昆明市试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从2010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1.昆明市婚前医学检查医疗机构名单
2.昆明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昆明市婚前医学检查医疗机构名单
机 构 | 地 址 | 电 话 |
昆明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 昆明市云兴路43号 | 0871—3622610 |
五华区妇幼保健中心 | 昆明市大观街道办事处东风西路119号 | 0871—3628791、3606602 |
盘龙区妇幼保健中心 | 昆明市拓东街道办事处拓东路117号 | 0871—3110572 |
官渡区妇幼保健中心 | 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双桥路377号 | 0871—7173202 |
西山区妇幼保健中心 | 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马街中路99号 | 0871—8195120 |
东川区妇幼保健中心 | 东川区铜都镇凯通路45号 | 0871—2121543 |
安宁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 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沿川路3号 | 0871—8699416 |
呈贡县妇幼保健中心 | 呈贡县龙城镇北门街22号 | 0871—6202446 |
晋宁县妇幼保健中心 | 晋宁县昆阳镇郑和东路451号 | 0871—7807505 |
富民县妇幼保健中心 | 富民县永定镇环城西路28号 | 0871—8810260 |
宜良县妇幼保健中心 | 宜良县匡远镇环城西路15号 | 0871—7591430 |
嵩明县妇幼保健中心 | 嵩明县嵩阳镇玉民路329号 | 0871—7924789 |
石林县妇幼保健中心 | 石林县鹿阜镇龙泉路86号 | 0871—7799215转407、408 |
禄劝县妇幼保健中心 | 禄劝县屏山镇眯油体育场南侧 | 0871—8911291、8918015 |
寻甸县妇幼保健中心 | 寻甸县仁德镇月华片区 | 0871—2651917 |
附件2
昆明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
检查项目 | 收费标准(元/人·次) | |
女 性 | 男 性 | |
体格检查 | 12 | 12 |
血常规 | 4 | 4 |
尿常规 | 3 | 3 |
白带常规 | 5 | — |
乙肝表面抗原 | 5 | 5 |
血清谷丙氨酸转移酶测定 | 5 | 5 |
梅毒筛查 | 10 | 10 |
艾滋病抗体初筛 | 15 | 15 |
胸透 | 5 | 5 |
一次性针头、真空采血和抽血费 | 4 | 4 |
合计 | 68 | 63 |
总计 | 131元/对 |
注:按《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云发改收费〔2005〕556号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