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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1-04-15 14:39   字号: [        ]

昆政办〔201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昆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号)和商务部《关于印发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商秩发〔2010〕457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以肉类和蔬菜“一荤一素”食品为重点,将保障生猪产品和蔬菜消费安全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措施,着力提升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完善法规体系,改进管理方式,依靠科技支撑,全面推进肉类和蔬菜流通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扩大信息追溯系统市场覆盖率,提高昆明市肉类和蔬菜流通安全管理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搭建全市统一的肉菜追溯管理平台,顺应物联网发展趋势,主要采用无线射频识别、条码、IC卡等技术,建立和完善以生猪屠宰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消费环节及“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为支撑,以追溯信息链条完整性管理为重点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肉类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强化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提升流通行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2011年,在昆明市十四个县(市)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基本建成以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4个蔬菜批发市场、100个农贸市场、20个大型商场(超市)和300个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为重要节点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2012至2013年逐步推广完善,全面建成覆盖全市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二、工作原则和建设任务

(一)工作原则

1.落实责任,建立倒逼机制。加强宣传引导,使消费者优先选择可追溯食品,调动企业建设追溯体系的积极性。强化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使其自觉落实追溯管理制度。通过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引导农业规范生产。

2.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顺应物联网发展趋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设计制定总体方案,确定总体目标和任务;针对不同阶段的具体情况,明确不同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分步实施。

3.因地制宜,注重效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选择建设运行成本相对较低且成熟的技术模式和适用技术,注重追溯体系运行的效能和可持续性。

4.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参加追溯体系建设。

(二)建设任务

按照商务部“关于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技术构架”要求,遵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建设以“一平台五系统”为网络构架,上下联通、协调运作、功能完善的肉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

一个平台:建立昆明市肉菜追溯管理平台。

按照统一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实现与中央追溯管理平台、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和各流通节点追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昆明市肉菜溯源管理平台”,具备以下七大功能:一是汇总全市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团体采购单位、“产销对接”核心企业等流通节点主体信息;二是建立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信息库,汇总各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上报的追溯信息;三是支持应急事件快速处置;四是对各流通节点进行监控管理;五是开展追溯信息综合分析利用;六是提供综合信息服务,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渠道,为交易主体和消费者提供查询和举报投诉服务;七是按照商务部规定的具体采集指标及时限要求,将有关信息传送中央追溯管理平台。

建立五个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

按照“统一规划、政府支持、企业建设”的原则,采用无线射频识别(RFID)、条码、IC卡等作为基本信息传递载体,在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消费环节、“产销对接”核心企业等建设追溯子系统,按照统一的数据传输格式和接口规范,与全市追溯管理平台连接。

1.建立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结合全市生猪屠宰行业规划和布局调整,在4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统一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对生猪进厂、屠宰、检验、检疫、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或固定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信息录入设备,实现主客体同步追溯功能,并将信息标准化处理后传送至我市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

2.建立蔬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以电子结算和批次追溯为原则,在4家蔬菜批发市场建立覆盖蔬菜进场、检测、交易、结算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或固定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录入设备,以智能溯源秤为输出设备的追溯子系统,作为蔬菜追溯的源头控制点。统一建设运行追溯子系统,具备批发商户管理、入场登记、批发分销、信息上传等功能,提高蔬菜入市、批发分销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3.建立肉类蔬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在零售市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等)建立以入场(市)确认、摊位间调拨和零售交易打单管理为核心内容,以智能溯源秤为信息控制手段的追溯子系统。支持农贸市场、菜市场及生鲜超市开展进货登记、质量检测、追溯查询等信息化改造,具备零售环节摊位管理、入场验证、零售交易、信息上传等功能,提高零售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4.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在消费环节建立以消费者信息查询和团体消费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追溯子系统。实现以下功能:一是消费者信息查询,通过在零售市场安装专用的查询终端,开通手机短信、互联网、热线电话等查询通道,供消费者查询肉类蔬菜流通相关信息;二是团体消费管理,选择部分团体消费单位(大中型企业、政府机关、学校、餐饮企业、肉类蔬菜制品加工厂等)建立以进货验收为核心的追溯子系统。

5.“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产销对接”核心企业(全产业链企业、配送企业等),按照全国统一编码规则、传输格式、接口规范,改造现有内部追溯管理系统,实现对所经营的肉类蔬菜流通信息的标准化采集,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传送我市肉类蔬菜追溯管理平台。

(三)推进基础建设工作

1.加快社区生鲜菜市场(生鲜超市)建设。以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为机遇,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农超对接”和“产销对接”力度。按照居住人口、辐射半径及周边农贸市场配备情况,在主城区新建300个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生鲜超市)。

2.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程。按照《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进一步提升蔬菜产业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0〕105号)的要求,3年内建成16个标准化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其中部级、省级8个,市级8个,每个示范基地面积300亩以上;创建40个以上优势品种示范村;通过示范带动,促进高效、优质、安全、规模化发展。

3.改建和新建一批蔬菜批发市场。对城区原有的蔬菜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帮助业主做好市场建设的选址、搬迁等协调工作。为减少流通环节,在嵩明、寻甸、宜良、石林等蔬菜主产区新建一批产地批发市场,实行检测准出、准入制度。

4.建立产、供、销联动机制。加强市场引导,建立起“基地—市场”、“农户—基地—协会”、“基地—协会—企业”等多种运行模式,形成“基地—农户或协会—企业—市场”的产销联动机制,保障城市供应,平抑菜价。

5.加强流通追溯监管的法制化。建立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相关配套法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肉类蔬菜的产地证明、质量检测、流通节点备案、购销台账电子化管理等方面准入及管理制度。加强肉类蔬菜从种养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追溯监管,提高追溯体系建设运行效果,引导安全消费。

三、技术模式和标准规范

(一)技术模式。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主要以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作为交易主体身份凭证和肉类蔬菜流通信息记录与传递载体,综合运用FRID标签、条码等技术手段,在不同环节对肉类蔬菜追溯单元进行特定化标识,实现肉类蔬菜流通服务卡内信息与追溯客体的准确匹配。在大型批发市场建立覆盖肉类蔬菜进场、检测、交易、结算等关键环节,以移动式或固定式追溯信息读写机具为录入设备,以智能溯源秤或标签电子秤为输出设备,作为蔬菜追溯的源头控制点和肉类蔬菜追溯的关键信息采集点。零售环节采用溯源型电子秤,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溯源的凭证。溯源型电子秤具有多品种多批次跟踪以及限量控制功能。系统同时为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无线手持终端(支持条码和RFID电子标签阅读)对肉品和蔬菜进行现场监管。

(二)制定统一的追溯标准和规范。按照商务部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模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五统一”的要求,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不同追溯技术模式信息互联互通,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经营主体责任控制,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0年3月底前)。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细化建设任务和内容。确定纳入试点的流通节点企业名单。

(二)组织培训阶段(2011年4月底前)。完成流通节点企业动员工作,对积极配合参与的企业管理人员及部分商户进行肉类蔬菜流通体系业务培训,并开展商户备案及服务卡发放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底前)。完成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采购及硬件集成,建成全市肉类蔬菜追溯管理平台,出台配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对流通节点进行必要改造,初步具备软件和硬件安装条件。

(四)运行调试阶段(2011年8月底前)。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投入试运行,完成全市追溯管理平台与节点子系统的性能测试和安全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完善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和节点子系统功能。完成对主城屠宰场、批发市场、社区生鲜直销菜市场和中心城区大型商场(超市)等流通节点相关软件和硬件的安装,实现城市追溯管理平台和节点子系统、中央平台之间的数据连接调试工作目标。

(五)自查总结阶段(2011年9月底前)。按照商务部、财政部指导意见、建设规范及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自测验收,并于2011年9月20日前向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报送验收材料。

(六)全面推广阶段(2012年—2013年)。推进全市范围内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消费环节、“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五、明确工作分工,落实部门职责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长期努力的系统工程。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在“昆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市级成员部门主要任务和职责

在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如下:

市商务局负责牵头拟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屠宰场、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及商场(超市)等肉菜追溯系统建设;负责制定工作目标、组织协调、项目实施、管理维护等工作。

市工信委负责肉菜追溯体系的项目立项、技术指导,做好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系统建设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生猪养殖、蔬菜种植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及相关的检验检疫,做好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肉菜加工企业溯源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生猪产品和蔬菜的监督管理,督促落实流通环节肉菜追溯制度。

市食药局负责餐饮单位和各类食堂肉菜溯源的监督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肉菜流通节点肉菜食品的安全工作;配合商务部门制定追溯体系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落实。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配合商务部门制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相关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各县(市)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制定和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委、办、局,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成立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作为成员的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策法规组、技术攻关组、工作协调组和舆论宣传组。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地区开展肉类蔬菜市场准入和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监管部门、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细化工作措施。

(二)制定配套管理办法。为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由商务、工商、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政府法制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肉类蔬菜流通和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明确屠宰厂、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等企业应遵守的行业规则,以及应承担的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为全市有效推进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全市民生工程,由市政府目督办牵头,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加强对各部门、县(市)区政府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督查和考核。

(四)建立系统正常运营保障机制。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营保障机制。市财政从“市级服务经济暨内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筹措1000万元(具体使用范围和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根据系统运行和项目推进情况,专项用于追溯系统后期维护、提高覆盖率等方面,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

(五)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逐步扩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在市民中的认知度和影响力,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消费,及时做好肉类蔬菜经营户的提前告知、释疑解惑、政策宣传等工作,引导其积极配合并参与追溯体系的建设,加强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顺利实施和正常运行。

(六)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商务部和财政部确定的资金支持方向和要求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对中央、省财政补助专项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和商务局按工作职责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附件:昆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昆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祖林(市长)

副组长:李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阮凤斌(副市长)

成员:和少柏(市政府副秘书长)

洪  莺(市商务局局长)

余汝兴(市财政局局长)

陈  浩(市工信委主任)

郭焕波(市农业局局长)

湛  江(市工商局局长)

胡炜彤(市发改委主任)

彭  琪(市质监局局长)

许勇刚(市卫生局局长)

杨  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沈彦纯(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张文俊(市供销社主任)

陈  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  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海明(市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副局长李海明担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