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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厅关于转发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1-08-12 15:06   字号: [        ]

昆政办〔2011〕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市总工会起草的《昆明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昆明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总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法推动我市各类企业建立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使职工工资随着企业效益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合理增长,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社会保障部第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相结合,整体部署,依法推进,因企制宜,分类指导,不断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增强集体协商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实效性,推动完善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企业与职工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共谋发展。

(二)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规划:

2011年底实现全市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0%,其中世界500强在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以上。

2012年底实现全市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0%,其中世界500强在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以上。

2013年底实现全市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其中世界500强在我市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对各类型小企业,要结合“和谐社区”建设,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努力提高覆盖比例,集体协商机制要逐步完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实效性要明显增强,力争用3年时间逐步实现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从而稳定企业劳动关系,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使企业的发展成果惠及广大职工。

二、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工资是企业职工收入的主要部分,努力提高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深化企业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形成“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收入分配体制的有效形式。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涉及企业与职工切身利益和分配格局调整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任务繁重,难度较大。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工资集体协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之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落实。每年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考核指标,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对各级党委、政府的考核内容,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与监督。

(二)全面开展“要约行动”,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每年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集中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将企业要约与区域、行业集中要约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制度,努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依法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要注意听取职工对收入分配的意见;企业经营方和职工代表方都要主动要约、积极应约;要按照民主程序开展平等协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要经职工代表(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各级工会要积极主动发起要约,基层工会提出要约有困难的,其上一级工会可以代表基层工会提出协商要约。企业拒绝工会协商要求,违反民主协商程序的,上级工会应依法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各类企业也应从建立健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要求出发,主动向职工代表方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积极开展协商。

(三)坚持分类指导,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区、各产业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要约形式和协商办法,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重点协商工资增幅和福利待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重点就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工资来源筹措、生活费发放标准等问题进行协商,确保企业支付职工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股份制企业,要重点理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与经营者及领导班子成员工资同步增长,利益共享;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应重点就劳动定额、计件价格、工资标准等进行集体协商;对县级以下区域内行业集中度较高、产业特色明显的小型企业,应通过开展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确定行业劳动定额、计件价格、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

(四)加强队伍建设,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进行学习培训。加强对双方协商代表法律法规、工资福利政策、生产经营管理、协商技能技巧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协商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水平。各地要建立健全专兼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严格聘任条件,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作用,为企业开展工资协商提供法律咨询、政策指导、业务培训等服务,切实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与实效。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把加强宣传贯穿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始终。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好典型、好做法及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浓厚氛围。要善于发现、总结和树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成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从本地区实际出发,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措施,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力推、各方协调、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定期沟通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评先荐优的必备条件。

为全面加强我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昆明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具体工作。组成人员名单为:

组  长:李文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戚永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

             彭文凯(昆明企业联合会/昆明企业家协会会长)

             范光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杨  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彭萍安(市总工会副主席)

            杨培芳(昆明企业联合会/昆明企业家协会雇主部主任)

            李  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杨正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毅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宗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

            叶宇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会主席)

            陈  静(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  磊(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郑  青(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常晋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徐苏明(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办公室主任:杨  雄(兼)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请所在单位相应领导自行接任,并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视需要行文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行文。

(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主导全局,切实推动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

要加强对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企业人工成本、消费价格指数等指标的研究分析,定期发布劳动力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等相关信息数据,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同时,要设立便民窗口、规范工作程序、热情服务,依法审查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依法受理企业、工会双方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发生争议而提出的仲裁申请,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要注重已签订并生效的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采信。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大对企业违反有关工资政策规定及工资集体协商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力度,并将企业开展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情况纳入劳动保障年审予以严格审查。

(三)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尤其要加强非公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积极组织、广泛发动职工,通过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降本增效等活动,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要主动协调、主动发起“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资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提高指导和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能力,扩大职工群众的参与程度,促进企业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推动企业全面开展集体协商尤其是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上级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工会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为基层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基层工会要切实代表职工参与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并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在推荐评选“五一劳动奖状”等评优评先工作中,要把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各级工会要加大群团监督力度,对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不积极、不作为、不努力、不负责、不守法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向党委和政府部门报告,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各级国有资产管理、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行业协会等管理机构和企业代表组织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帮助他们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依法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强对企业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情况的监督。国有企业在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中要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内容,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各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充分发挥企业代表组织的作用。引导、支持区域性、行业性较集中的小企业组建企业联合会,为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提供组织保障。工商联、行业协会要以非公企业为重点,引导、促进企业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五)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协调作用。三方要坚持深入调研、典型引路、抓点带面的工作方法,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注重普遍性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协商代表的保护,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侵犯协商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国资、安监、发改、工信、财政、税务、工商、工商联等部门都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每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三方牵头进行一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专项检查,及时总结表彰推广先进典型,加大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违反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的督导和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