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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地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并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1-12-30 10:57   字号: [        ]

昆政办〔2011〕1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并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并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我市农村地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进我市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满足城乡群众出行的需要,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乡公共客运服务的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税收、补贴及倾斜发展政策推动和提升农村地区公共客运服务水平,以确保城乡居民都能享有大体相当的公共客运服务的过程。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十大政策导向之一。加快推进昆明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是昆明市进一步扩展发展空间、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建设和谐昆明的需要,是建设面向中国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的现实要求,也是适应城乡交通发展趋势的需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公交优先,城乡一体”的发展理念,把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作为城乡综合体制改革的切入点,整合城乡客运资源,打破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二元分割的局面,构建管理主体、政策法规、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运营监管城乡一体化公共客运发展体系;积极吸收国内外民间资本,加大农村地区路网、公共客运配套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撑力度;坚持片区经营和集约经营相结合,统一服务标准,推进农村地区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提升;构筑以中心城市公交枢纽站为龙头、县级客运站为中心、重要乡镇为节点、城市道路和县乡公路有机衔接,市场规范、管理高效、运行安全、服务优质、经济便捷、网络一体的公共客运服务体系,促进昆明市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昆明市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目标是:

1.城乡公路等级大幅提高。实现市域县县通高速公路,二级以上公路里程占公路总里程的比重提升至17.8%以上,建制村公路硬化率达100%。

2.实现城乡公共客运服务网络全覆盖。市域范围内城乡公交“镇镇通”和“村村通”覆盖率均达100%。

3.农村居民出行换乘便捷。实现农村居民单次出行到乡镇,一次换乘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客流走廊的行车速度和发车频次得到保证。

4.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规模适宜、与城乡公共客运线网相适应的站场体系,实现“镇镇有站”、“村村有亭”。完成城乡客运站建设“二个百分之百”,即乡镇等级客运站建成率达100%,县城二级以上客运站建成率达100%。通过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推进,每个镇都设置一个达标准等级站,农村路网通达村级节点都有站点覆盖,大力改善县乡居民的出行条件。

5.客运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实现管理主体、政策法规、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运营监管城乡一体化;公共客运服务实现片区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节能、环保、安全、舒适车型得到广泛应用;中心城区公交车辆配置每万人不少于13标台,县、镇(乡)政府所在地公交车辆配置每万人不少于8标台。

(三)遵循原则

1.政府主导,强化管理。

推进昆明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是政府执政为民、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的责任主体。同时,交运、住建、财政、公安、安监、国土、规划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遵循责权一致、政企分开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管理服务,为农村客运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以人为本,城乡统筹。

以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要为根本出发点,逐步消除二元结构,加强城乡联动及有序衔接,最大程度地方便农民出行、进城,减轻农民负担;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经济的客运服务,促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

3.科学规划,有序推进。

在推进过程中,应分阶段、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坚持资源共享,以城乡客运网络衔接顺畅、公路客运与其他客运方式有效对接为要求,科学合理制订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发展和相关配套规划,狠抓措施落实,稳妥有序推进。

4.创新机制,市场运作。

改革和创新城乡客运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昆明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的行业管理新机制,强化土地、资金、财税、技术等各方面的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根据各县(市)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需求特征,积极探索兼顾参与主体利益诉求的公共客运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运作模式。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干线公路等级提升工程

“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昆明西北绕城公路、东南绕城公路、嵩明(小铺)至昆明(黄土坡)高速、黄土坡至马金铺高速、武定至昆明高速、呈贡至澄江高速、功山至东川等多条高速公路;建设轿子山旅游公路、倘甸至东川、禄劝至乌东德、九乡至宜良、富民至安宁、安宁至八街等一、二级公路;对G213线、G320线、G326、G324、G108的市域路段进行改造。

(二)实施农村公路覆盖达标工程

以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为建设重点,执行:贫困地区禄劝、东川、寻甸,建设资金县(区)承担15%、市承担85%;欠发达地区富民、嵩明、晋宁、宜良、石林,建设资金县承担30%、市承担70%;较发达地区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安宁,只下达建设计划,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适当补助,其他建设资金自行筹集解决;“两区”建设资金参照原东川、寻甸、禄劝补助标准,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建设资金参照原宜良补助标准,嵩明托管盘龙建设资金参照原嵩明补助标准。下达的建制村路面硬化任务,由相关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实施。全面实现通村公路全部标准化,逐步启动建制村联网公路及100户人口以上自然村通达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公交在农村地区的延伸,继续开通中心城区至各县(市)区骨干线路的公交运营。

(三)实施站场运能提升工程

重点加快枢纽客运站建设,合理完善县、镇(乡)换乘枢纽,大力推进沿线候车亭、城乡公交场站建设,采取省级财政补助多少、市级财政配套补助相应数额的办法,对各县(市)区基本满足功能性验收标准的城乡客运站给予相应补助。即:市财政按照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对二级客运站建设配套补助200万元,三级客运站配套补助100万元,四、五级客运站配套补助30万元,候车亭(棚)配套补助1万元,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城乡公交企业自筹解决。同时,各县(市)区要从财政、土地等方面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并在本级财政内,采取“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其他规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等多种措施,加快城乡客运站场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规模适宜、与城乡公共客运线网相适应的站场体系。

(四)实施公交管理智能化工程

以现代通讯、信息技术为依托,促进交通主体、交通工具、交通设施与交通环境各要素间的良性互动,形成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化的新型城市公交系统。逐步形成公交出行查询系统、线路运行显示系统、车辆自动识别系统、运营调度系统、站点和停车场站管理系统等,使交通主体能够准确地了解城市公交出行的实时信息,逐步提高车辆技术档次,增加高一级以上客车,提高城市公交系统的档次和吸引力。

(五)实施客运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有效提升客运路线运营和车辆安全、服务质量的管理。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对事故多发地段要进行集中整治,对危险路段安装防护栏和警示标志。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交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城乡公共客运综合治理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交运、规划、宣传、教育、公安、监察、财政、国土、住建、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昆明市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县(市)区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工作进行考核。次年1月20日前,各县(市)区根据上年年初制定的目标和年终实际完成情况,上报各项考核指标数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工作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在对上报数据进行核实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区进行整体考核评分和排名,考核结果纳入市级目标考核管理。(相关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见附件)

(二)编制和完善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发展规划

充分发挥规划在推进昆明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上的龙头带动作用,编制完成《昆明市公交都市发展及建设规划(2011-2020)》、《昆明市公交线网布局规划(2011-2020)》、《昆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规划(2011-2020)》、《昆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规划(2011-2020)》等系列支持性规划。

(三)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公共客运投融资机制

1.加大财政对农村地区公共客运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各级财政对交通运输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撬动作用,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

2.以项目为载体,积极争取中央、省支持。建立农村公共客运项目库,形成“在建一批、规划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招商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重点公共客运工程项目积极争取纳入中央、省级政府财政支持计划。

3.出台并实施《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昆明城乡公共客运市场实施细则》。降低并规范民间资本投资昆明公共客运市场的门槛;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昆明市公共客运设施建设及运营项目的规划、市场准入标准等信息。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吸引社会投资参与经济效益较好的客运设施建设或运营项目;统筹分配公交资源,对经济效益不同的项目进行合理配置,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促进城乡公交服务均等化发展;对于与商业利益密切关联的项目,则采取与沿线房地产、商业项目开发捆绑的方式吸引社会投资。

4.积极争取商业银行贷款。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和杠杆调节作用,优先保障农村地区重大客运设施建设或运营项目的实施。以大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参与的形式,获取银行信贷支持、避免重复建设、便于监督管理、抱团应对风险的效果。

(四)加大对农村客运设施和运营项目的扶持力度

1.对城乡客运枢纽、县城换乘场站、乡(镇)客运站、保养场、停车场、首末站、调度中心等公共客运建设项目,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等项目,要优先列入地方政府城建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推进实施。

2.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确保配套资金的落实,加大投入改造不符合客运班车通车条件的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农村客运候车亭,完善安保设施。

3.加大对镇村公交的支持力度,推进镇村公交“绿色”发展。按现行中央和地方政策支持和鼓励镇村公交发展。积极引导参与城乡客运的企业购置环保节能型车辆和新能源车辆。

4.加大对公共客运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的保障力度。国土资源、规划、住建部门要优先保障纳入城乡规划的公共客运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并采用划拨方式供应。

5.多途径降低农村公共客运经营成本。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公共客运票价,实行低票价政策;对全市范围内公共交通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收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减免条件的予以减免,不能减免的按下限收取;对实施经营主体整合和公司化改造的收购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性资金补助。

(五)改善农村公共客运运营模式和管理模式

1.坚持片区经营和集约经营相结合,统一服务标准。根据行政区域和线路走向,把经营区域划分为若干片区,每个片区由有限的客运企业经营;对城乡公共客运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服务规范。

2.倡导公司化、公交化运营、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城乡客运经营主体整合,实施规范的公司化改造,按照“五定四统一”(定线路、定班次、定时间、定站点、定票价,统一排班、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的服务标准规范运行,实现经营主体公司化、经营方式公交化、经营行为规范化。

附件:昆明市加强农村地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并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


附件

昆明市加强农村地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并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

为加强我市农村地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进我市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结合昆明市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按照“高位监督、监管分离、逐级考核、分层评价”的原则,从资金投入、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三个方面分别选定评价指标,对昆明市各县(市)区开展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

一、考核对象

1.范围:全市十四个县(市)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

2.分类:分两大类型实施差别评价。主城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包括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非主城九县(市)区及两个开发(度假)园区,包括东川区、安宁市、晋宁县、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两区”(昆明倘甸产业园区和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二、考核内容

根据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的基本内容,结合昆明市实际和数据获取的可行性,对昆明市各县(市)区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的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1.资金投入:从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的政府资金投入方面进行考核。

2.设施建设:从公路建设、道路配套设施建设、公交车辆投入、公交停车场面积、公交站点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3.运营管理:从运营线路、出行时耗、换乘便捷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分考核目标、指标两级。考核目标分为资金投入目标、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运营管理目标三大类。

考核指标按主城区和非主城区分别设定。主城区各区考核指标如附表1所示,非主城区各县(市)区考核指标如附表2所示。

四、分值计算

考核指标体系的每一类分目标分配一定权重,每一类分目标的权重又分解到反映该目标的具体指标上。

考核总分值为各类目标分值之总和

考核总分值=资金投入目标分值+设施建设目标分值+运营管理目标分值

各目标分值为该类目标各相关指标分值之和

指标分值=指标数值系数(目标完成率)×指标权重

指标数值系数=实际完成值/目标任务值,指标分值按照最高不超过标准权重值的1.2倍取值。

目标任务值以市交运局与各县(市)区签订的年度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发展目标责任书为准,实际完成值以市级相关部门审核认定数为准。

附表1.主城五区及三个开发(度假)区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考核指标

分目标

权重(分)

考核指标

2015年目标值

权重

(分)

资金

投入

20

政府公共交通投资占政府当年一般预算支出比例(%

8

20

设施

建设

40

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平方米/人)

10

5

二级及以上公路占公路总里程比例(%

20

10

乡道及以上道路铺装率(%

90

5

万人拥有公交车数(标台/万人)

13

10

万人占有公交停车场面积(平方米/万人)

2860

5

市区300米半径公交站点平均覆盖率(%

90

5

运营

管理

40

每条线平均公交发车频率(辆/小时)

10

5

城区公交线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4

10

道路养护率(万元/公里)

1

10

居民单次出行平均公交换乘次数(次)

2

5

公交车辆定期安全检查率(%

100

10

附表2. 非主城九县(市)区及两个开发(度假)园区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考核指标

分目标

权重(分)

考核指标

2015年目标值

权重(分)

资金

投入

15

政府公共交通投资占政府当年一般预算支出比例(%

8

15

设施

建设

45

二级以上公路占公路总里程比例(%

20

10

建制村村公路路面硬化率(%

100

10

乡道以上道路铺装率(%

70

10

万人拥有公交车数(标台/万人)

10

10

万人占有公交停车场面积(平方米/万人)

2000

5

运营

管理

40

公交“村村通通达率(%

100

10

每条线平均公交发车频率(辆/小时)

3

5

公交线路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2.3

5

道路养护率(万元/公里)

1

5

居民抵达县(市)政府所在地平均公交换乘次数(次)

2

5

公共客运服务从业人员持证率(%

100

5

公交车辆定期安全检查率(%

100

5


五、考核组织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交运、规划、宣传、教育、公安、监察、财政、国土、住建、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昆明市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交运局牵头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各县(市)区推进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工作进行考核。次年1月20日前,各县(市)区根据上年年初制定的目标和年终实际完成情况,上报各项考核指标数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核工作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在对上报数据进行核实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区进行整体考核评分和排名,考核结果纳入市级目标考核管理。

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当年全市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优秀县(市)区,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在次年度市级城乡公共客运发展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重点支持。对当年考核排名末位的县(市)区给予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末位的,根据《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处理。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违反纪律的,由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指标解释

1.资金投入分值:资金投入分值评价的是本级政府对公共交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

2.设施建设分值:设施建设是保障城乡公共客运服务均等化、提升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分值体现各地区公共客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情况,分别对路、站、场、车等公共客运设施进行考核。

3.运营管理分值:运营管理分值反映各地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经济公共客运服务的状况。

4.政府公共交通投资占政府当年一般预算支出比例(%):指在当年政府一般预算支出中,公共交通支出所占的比重。

5.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平方米/人):指每一居民平均占有的道路面积,是衡量道路建设总体水平的指标。计算公式:人均城市道路面积=市区所有宽3.5米以上道路面积/市区人口(包括农业人口)。

6.二级及以上公路占公路总里程比例(%):指在全部公路里程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里程总和所占的比重。

7.乡道及以上道路铺装率(%):指有铺装的道路里程占公路总里程的比重。铺装道路里程指除土路外,路面经过铺装的宽度在3.5米以上的道路。

8.万人拥有公交车数(标台/万人):指每万人平均拥有的公共交通车辆标台数,反映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

9.万人占有公交停车场面积(平方米/万人):计算公式为:万人占有公交停车场面积=当地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面积/总人口。

10.市区300米半径公交站点平均覆盖率:该指标指以公交站点为圆心,以合理的步行距离(一般为300米)为半径计算的公交站点服务面积之和占区域面积的百分比,反映公共客运站点的覆盖面。

11.每条线平均公交发车频率(辆/小时):指每小时平均发出公交车辆的数量,反映了公交服务质量和乘客候车的满意度。

12.公交线路密度(公里/平方公里):指区域中所有公共交通线路总长度与区域总面积之比,线路网密度高,客运车辆通达性就高,居民的出行就更加方便。

13.道路养护率(万元/公里):该指标反映道路投入使用后政府在养护管理方面的投资力度。

14.居民单次出行平均公交换乘次数(次):该指标反映客运线网的直达性,表示居民为到达目的地的平均公交换乘次数。

15.公交车辆定期安全检查率(%):该指标反映车辆定期安全检查(验)的状况,也反映客运系统的安全生产水平和对客运安全的重视程度。

16.公交“村村通”通达率(%):该指标反映公共交通服务的覆盖范围,公交“村村通”指所属辖区内行政村的公交通达率,反映农村居民享受公共客运服务的程度。

17.公共客运服务从业人员持证率(%):该指标通过公共客运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的情况,反映运营者提供规范客运服务的水平。

18.居民抵达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平均公交换乘次数(次):该指标反映县、镇(乡)、村公交换乘枢纽的便捷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