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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规章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批转昆明市2012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2-06-18 10:47   字号: [        ]

昆政发〔2012〕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府纠风办拟定的《昆明市2012年纠风工作要点》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昆明市2012年纠风工作要点(二〇一二年六月)

市政府纠风办

2012年,我市的纠风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紧紧围绕建设美好幸福新昆明的目标,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全市经济社会“稳中求进、创新推动、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六项治理乱收费工作

(一)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严格执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范零售商供应商品的购销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交易。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政府纠风办

(二)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依法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加大公路收费和执法监管力度,坚决取缔违法收费,督促限期整改违规收费并追缴所得;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监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摊位费以及社区菜市场等相关收费。

牵头单位:市交运局、市发改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政府纠风办

(三)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及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问题。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等法规制度,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举报,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纠风办

(四)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整治电信企业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收费行为,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完善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自觉履行承诺;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政府纠风办

(五)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坚决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为名的收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等行为;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任务,严禁以改制为名乱收费;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继续抓好春、秋两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认真受理和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政府纠风办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六)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等方面乱收费问题;深化面向农村基层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清查,严禁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以及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纠正超范围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办法,规范奖补范围,提高奖补标准。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政府纠风办

二、巩固成果,继续深化八项专项治理工作

(一)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制度规定,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程序;按照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考录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

(二)继续从严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庆典、论坛、研讨会活动。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市委批准的检查考核项目,严格控制审批新增的检查考核项目。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铺张浪费、华而不实的庆典、论坛,坚持把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严格管理和规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市政府纠风办

(三)坚决治理征地拆迁中的问题。坚决纠正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违规拆迁、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房屋征收部门调查登记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先拆迁后补偿、违背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的大拆大建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改变土地性质骗取报批和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纠风办

(四)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红包等行为;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运作安全和使用效率,防止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认真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政策和规定,强化监督管理,切实解决规避招标、违规操作等问题;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考核、群众投诉举报、惩戒公示、药品价格查询以及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等制度。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

(五)坚决治理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管理等环节中的不正之风。在建设环节,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专项专用,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在配置环节,及时将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相关信息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配置过程公开透明、配置结果公开公正,坚决纠正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在管理环节,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的监管,坚决查处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空置等行为。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纠风办

(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积极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食品药品各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执法监督,纠正重审批、轻监管和有利争着管、无利推不动的现象,严肃查处监管中的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对本地区、本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格进行行政问责,着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落实,切实纠正发案瞒报、迟报、漏报和压案不报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政府纠风办

(七)加强对各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强化对社保基金管理、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排查和防范,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坚决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对各类强农惠农富农、救灾救济、扶贫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健全完善强农惠农、救灾、扶贫资金监管体系,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和骗取强农惠农、救灾、扶贫等资金的行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扶贫办、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纠风办

(八)着力解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深入治理向非公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行为,建立健全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定向监督工作机制,对不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要坚决纠正,对不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要认真过问,对吃拿卡要等侵犯非公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要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

三、强化举措,推动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

(一)着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深入开展“狠抓落实年”活动,强化政风行风监管,健全职业道德规范,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以服务群众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督促落实岗位责任、首问首办、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规范基层执法行为,认真清理基层执法项目,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着力解决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坚决纠正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等行为,以良好政风带动民风、凝聚民心,努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

牵头单位: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协办单位:市级各部门

(二)深化民主评议机关行业作风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评议机关行业作风工作机制,制定民主评议机关行业作风实施办法,推动民主评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创新评议方法、规范评议程序、拓展评议渠道、提高评议质量、重视评议结果运用;强化对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督促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部门和行业,及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

协办单位: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市政府各部门

(三)办好政风行风“春城热线”。以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维护民利为目标,按照群众性、实效性和导向性的要求,开拓创新,不断丰富节目内容,增强节目社会效果;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开展“春城热线”节目下县(市)区互动直播活动,使“热线”下基层、入社区、进企业,实现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探索建立“春城热线”与电视、网络媒体联动机制,扩大“热线”影响力和联动性,加大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坚持“一把手”上线、综合考评、办理责任追究和年终通报“四项制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努力实现“热线”投诉回复率和投诉办理满意率达到“双百”。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

协办单位:市级各部门,市级新闻媒体

(四)加大作风暗访力度。健全完善机关行业作风督察工作制度,着力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和推进,在执行服务承诺、首问首办、限时办结、行政问责等制度,在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政(事)务公开、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严厉问责违反作风纪律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行为;不断总结督察工作经验,创新督察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对机关行业作风建设的督察效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纠风办

协办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市级新闻媒体

四、落实责任,确保纠风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纠风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对纠风工作负总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条块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部门(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纠风工作目标,落实责任部门,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确保纠风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纠风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充分发挥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防止推诿扯皮,有效巩固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形成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整体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工作协调,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级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的作用,推动联系部门(单位)纠风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新工作制度,有效防范不正之风问题发生。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和研究,创新工作思路,科学分析本部门、本系统不正之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建立健全防范不正之风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要针对重点领域的乱收费问题,按照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收费与服务统一等基本要求,实行收费项目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深化治理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深化改革,结合相关领域业务工作,着力突破体制机制性障碍,努力从源头上解决不正之风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不正之风问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任务和薄弱环节,选准监督检查时机和切入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督促对不正之风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要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站所、营业网点等基层单位,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重视并支持新闻舆论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对反映和举报投诉的问题,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要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或曝光,以扎实的纠风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以上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请各牵头单位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报市政府纠风办,各县(市)区、市级各单位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政府纠风办。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纠风工作情况的信息,请及时报送市政府纠风办(联系人:曾晓红,联系电话:316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