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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2-11-19 17:21   字号: [        ]

昆政发〔2012〕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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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文化惠民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居民享受到均等化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2012年年初我市出台了《昆明市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2〕2号),实行资源整合、项目打包、机制激励、绩效考核,初步实现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有设施、有内容、有人员、有经费、有机制、有考核”,保障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有效运转,受到人民群众普遍欢迎。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完善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努力构建新模式,探索新路子,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管并重,进一步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

按照“填平补齐”的工作原则,认真研究,制定规划,深入推进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五馆”、基层文化站(室)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阵地网络。本着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大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资源整合力度,加强文化资源的整合利用,充分整合利用不同领域、不同系统的文化设施,充分发挥已建或已配置的文化场地、文化设施的功效,形成资源共享的良好态势。积极引导学校、企业等社会公共文化设施资源的开放共享,逐步建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高效便捷的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做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等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与更新,努力做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建设到位、管理到位、使用到位。

二、加大投入,进一步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

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基层公共文化投入的同时,我市各级财政也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经费,形成合力。从2013年起,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为主,按照年人均不低于10元安排城乡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逐步增加;市级财政依照各地财力状况给予适当补助,主要向农村地区倾斜。上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安宁市、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按年人均10元由市级财政补助10%;呈贡区、宜良县、晋宁县、石林县、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按年人均10元由市级财政补助50%;东川区、富民县、嵩明县、寻甸县、禄劝县、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按年人均10元由市级财政补助80%。除此之外,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文化馆、图书馆等专业公共文化机构提供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级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原已安排的经费,如购书经费、维护经费等不得削减。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投入、配套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设备管理、维护、更新的经费保障。积极争取社会和个人的支持和捐助,筹集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民间资金。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可尝试建立民间基金会,吸引社会参与公共文化建设。

三、提质增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在提高经费保障标准的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文化站(室)原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要进一步细化深化服务内容,提高质量标准要求,提高考核门槛。以文化站为主体实施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在原有九项的基础上增加两项,即公益性电影放映和文艺作品学习创作项目,每个文化站每周至少播放1部电影,每年创作不少于2部文艺作品;以文化室为主体实施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在原有八项的基础上增加一项,根据城市和农村文化发展的实际,社区文化室增加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项目,村文化室增加扶持培育农村重点文化户项目。同时,进一步增加、细化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文化馆、图书馆等专业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为主体实施的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数量标准和质量要求(详见附件)。充分发挥各级公益性文化单位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骨干作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断健全创新服务项目、丰富内容、提质增量,在原有基础上,“两馆一站一室”等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施的规模、影响、效益逐年增加,设施设备利用率逐年提升,接待群众人次逐年增加。积极顺应城乡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切实增强服务能力,提供优质高效、普遍均等的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创新机制,进一步充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

加强基层文化站(室)工作队伍建设。按照素养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要求,本着灵活适用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下文化发展要求的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每个文化站确保有3至5个编制,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专职、专用;每个文化室落实至少1名管理员,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将文化室管理员纳入财政补贴。同时,在人口较多的自然村要扶持培养一户重点文化户。建立并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人才的使用,通过宣传、引导,吸纳辖区内热爱文化事业、有一定文化专长、组织引导能力强的人员作为文化志愿者,到2015年,每个文化站建立不少于20人、每个文化室建立不少于1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基层文化人才培训机制,以基层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为重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老带新、师带徒、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方式,加大基层文化人员的业务培训,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5天,通过培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培养一批立足基层、有开拓精神的基层文化领头人,逐步推进文化工作人员专业化。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办事养人”的原则,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做到工作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收入分配与工作绩效挂钩,充分调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服务的积极性。

五、因地制宜,进一步探索创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方式

在全面提供政府规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按照“一地一品牌,一村(社区)一特色”的目标,结合辖区实际,了解当地群众需求喜好,确定一至两项具体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逐步培育成为特色鲜明、群众喜爱、效果突出的文化品牌,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成为政府的重要民生项目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品牌。远郊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针对山区群众居住分散的实际,挖掘、扶持、培养辖区有潜力、有影响的家庭作为“重点文化户”,探索“文化站(室)+重点文化户”的农村文化服务方式,其他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努力培养文化志愿者队伍,探索“文化站(室)+志愿者”的文化服务方式,从而建立以文化站(室)为中心,以重点文化户和志愿者服务、群众参与为延伸,政府扶持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城乡文化服务的有效模式,充分挖掘文化资源、丰富群众乡村演艺舞台。市、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对“重点文化户”和志愿者必须加强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帮助他们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进一步探索城市社区和乡镇村组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特色方式,打造不同地区的特色项目品牌。

六、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示范带动和宣传引导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要把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提供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督查考核项目,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价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各级文化、财政、目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形成推动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和有序运行的强大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示范带动。市级文化部门根据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文化站(室)硬件设施条件、领导重视程度、财政资金投入、考核评价结果等,每年确定命名一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示范点,给予重点扶持、加强指导,将其提升打造成功能完备、服务规范、制度健全、氛围浓厚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特色示范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每年分别创建命名1至2个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宣传推广示范点好的经验和做法,引领指导其他公共文化机构不断创新发展,强化管理,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引导宣传。继续实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一月一报一通报”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为平台,加强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服务理念、措施、成效等方面的宣传,适时进行服务工作交流、服务成果展示、先进典型表彰等活动,不定期举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展示、展演、展览、宣讲,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受众率,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群众知晓率,营造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严格考核,进一步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体系

在现有考核机制基础上,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部门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及专项考核相结合的严密考核体系。实施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切实将考核结果应用于单位内部收入分配、服务项目经费分配和上级对下级的财政补助分配中去,加大奖惩力度。进一步细化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实施完成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保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能力,注重群众参与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工作公示制度,让基层可操作、群众可知晓、上级可考核、媒体可监督。在考核过程中,把政府高位推进与基层单位日常运行管理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和完善的考核监督运行机制。在考核方式上,可采取由文化、财政等行政部门共同组织考核的方式。

附件:昆明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2013年)


附件

昆明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2013年)

一、昆明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一)乡镇(街道)文化站

1.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使用

文化站应有规范醒目的站名牌匾,门厅内有设施分布图;设有多功能厅、展览厅、辅导培训教室及“农文网培学校”等公共空间和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开放时间不少于每周40小时;站舍无被挤占他用情况。文化站开放时间、免费项目、近期开展活动等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应当在站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内容要定期更换,使用文字和标识须符合规范。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使用应有登记管理制度,设施场地使用率(实际使用天数/一年总天数)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使用率达到70%以上(包括70%)为合格,每年接待群众较上年度增长不少于5%。

2.公共电子阅览室开放

文化站公共电子阅览室应配备不少于10台计算机,要遵循公益性原则,免费对群众开放,不得开展经营性活动,不得承包经营。每周开放时间达到不少于40小时,其开放时间应与文化站开放时间一致。开放时,要关注读者上网情况。未成年人要在家长陪同下办理上网手续,每人每天上网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公共电子阅览室的使用应有登记管理制度,使用率(实际使用天数/一年总天数)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使用率达到70%以上(包括70%)为合格。

3.书报刊借阅

文化站图书室藏书不少于1500册,每年添置不少于150册图书;图书采选注重贴近农业生产、居民生活;订阅不少于10种报纸、不少于25种杂志,适当采购电子文献。书籍借阅应有登记管理制度,书籍使用率(借阅总次数/总藏书量)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使用率达到70%以上(包括70%)为合格,每年接待群众较上年度增长不少于5%。

4.文艺骨干培训

文化站应对辖区内的文艺骨干进行音乐、美术、书法、曲艺、舞蹈等专业培训,每年培训次数不少于6次。

5.公益性展览讲座

文化站应免费向群众提供各类以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为主的讲座展览,举办科普、法制、农技、文化生活、卫生健康等讲座展览不少于12次(每个月不少于1次)。利用公共电子阅览室,面向辖区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基础计算机操作讲座(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6.群众文艺演出活动

文化站站办群众文艺团队不少于5支,每年组织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举办单项性文化活动(含比赛、笔会、采风、研讨等)不少于12次,经常化的活动应该每周1次或每月2至3次,面向特殊群体开展的活动不少于2次。业余文艺团队管理制度健全。

7.体育健身活动

文化站应每年组织球类比赛、趣味运动会等体育健身活动不少于4次,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以民族优秀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竞赛和活动;并应配备相应数量的基本运动器材,免费提供给辖区居民使用。

8.文化陈列室或特色陈列室

有条件的文化站可设置文化陈列室,陈列能代表辖区历史的文物、作品等;特色陈列室陈列辖区群众制作的特色手工作品、工艺品,如:剪纸、雕刻、编织、印染作品等。

9.公益性电影放映

文化站要进一步发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施设备的作用,利用共享工程配发的投影仪等设备播放公益性电影并做好宣传,每周至少播放1部,全年播放不低于48部公益性电影。

10.文学艺术作品学习创作

文化站应制定年度文艺作品创作计划,每年至少举办1次文艺作品创作专题培训班,深入基层收集、挖掘创作素材,鼓励辖区文艺爱好者积极参与文艺创作,每年学习创作有当地特色或新农村建设题材小品小戏、歌舞等作品不少于2部,并积极鼓励、支持其参加省、市各类文艺汇演比赛,不断提高文艺作品创作水平。

11.其他项目

协助文化主管部门进行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以及其他符合辖区内居民需求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二)村(社区)文化室

1.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使用

文化室应有多功能室、娱乐室等公共空间设施,每周免费向社会开放时间达到不少于40小时;应有规范和醒目的名牌;无被挤占挪用情况。开放时间、免费项目、近期开展活动等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使用应有登记管理制度,设施场地使用率(实际使用天数/一年总天数)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使用率达到70%以上(包括70%)为合格,每年接待群众较上年度增长不少于5%。

2.公共电子阅览室开放

文化室应配备不少于5台计算机,要遵循公益性原则,免费对群众开放,不得开展经营性活动,不得承包经营。每周开放时间达到不少于40小时,其开放时间应与文化站开放时间一致。开放时,要关注读者上网情况。未成年人要在家长陪同下办理上网手续,每人每天上网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公共电子阅览室的使用应有登记管理制度,其使用率(实际使用天数/一年总天数)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使用率达到70%以上(包括70%)为合格。

3.农家书屋维护

农家书屋应每年添置不少于100册图书、订阅不少于6种报纸、不少于12种杂志;开展读书活动不少于1次。应选配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管理员,并尽量与文化室工作人员统筹考虑。应建立书报刊借阅登记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工作档案,报刊更新和书籍使用率(借阅总次数/总藏书量)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报刊及时更新为合格,书籍使用率达到70%以上(包括70%)为合格。

4.群众文艺活动

文化室应每季度或重大节日组织1场主题鲜明、群众喜爱、农民欢迎的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开展歌唱、舞蹈、书法、绘画、剪纸等文艺活动不少于每周3次或每月10至12次,力争做到活动经常化,形式多样化。

5.群众体育活动

文化室应以全民健身为目标,以提高身心健康为目的,广泛开展以球类、田径、棋牌及有地域特色的体育活动,实现“天天有活动、周周有主题、月月有比赛”的目标。

6.知识技能培训

文化室应根据辖区群众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以农、林、果、蔬生产保护为主要内容或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扩宽就业领域为重点的知识培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职业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6次。

7.公益性知识讲座或展览

文化室应每年针对中老年人开展生理健康、保健知识等讲座或展览不少于12次(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针对中小学生开展防火防盗、紧急逃生等讲座、展览或实践课不少于2次。

8.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社区文化室)、扶持培育农村重点文化户(村文化室)

——社区文化室要吸纳辖区内热爱文化事业、有一定文化专长、组织引导能力强的人员作为文化志愿者,并通过强化宣传,多方动员,不断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通过组织社区文化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改善城乡居民文化生活质量,提高文化资源利用率,到2015年,每个文化室建立不少于1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

——在农村重点培育一批头脑灵活、具有文化艺术特长和从事相关文化活动经营的重点文化户,深入挖掘重点文化户潜力,发挥重点文化户的优势,利用农闲时节、传统节日为广大农民送去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丰富服务内容,不断拓展文化专业户经营范围、提高文化品位。每个村至少培育1户重点文化户,到2015年,实现“村村有重点文化户”的目标。

9.其他项目

协助文化主管部门进行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等;其他符合辖区内居民需求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文化室要做好基层品牌文化服务,力争做到“一室一品牌、室室有特色”。

二、昆明市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一)文化馆

1.大型文艺演出活动

县(市)区文化馆组织策划、承办协办各种节庆、民族、品牌文艺演出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每年“送戏(演出)下乡”不少于4次。

2.公益性电影放映

县(市)区文化馆应举办“送电影下乡”活动,每年放映公益性电影不少于12次(每个月至少1次)。应针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合理安排放映时间和放映影片;放映的电影应贴近百姓生活,内容积极健康。

3.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按照“一地一品”的要求,制定培育创建群众文化活动品牌规划方案,指导基层创建至少1个特色鲜明、群众喜爱、效果突出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4.指导基层创作文艺作品

加大对文化站、室文艺创作的指导力度,建立群众文艺作品创作节目库,积累文艺群众团队作品,每年评选、收集基层各类题材文艺精品不少于3个,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级各类文艺汇演比赛。

5.基层文化骨干培训

建立基层文化骨干培训网络,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县(市)区文化馆对基层文化站(室)工作人员的培训一年不少于3次,不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

6.其他

协助文化主管部门组织大型活动,进行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二)图书馆

1.流动图书馆服务

县(市)区图书馆应争取领导支持,创新工作内容,加强管理工作,完善网点建设,积极举办各种读书活动;每半年或适当时间交换一次新书,保持流动图书馆常年新书不断;每年至少组织1次农家书屋知识竞赛或农家书屋相关活动。

2.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建设

加大对文化站(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指导力度,制定相关的创建标准,认真组织考核验收,每年创建、打造不少于3个基层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

3.地方文献资源管理利用

鼓励收集、挖掘、整理有地方特色的文献古籍、民间文学(口述文学)资源,建立并不断丰富地方特色文献古籍资源库,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媒体手段,提高地方文献、民间文学数字化运用能力。

4.基层文化骨干培训

建立基层文化骨干培训网络,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县(市)区图书馆对基层文化站(室)工作人员的培训一年不少于3次,不断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

5.其他

组织开展公益性讲座、全民阅读、社科普及宣传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