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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3-12-10 14:34   字号: [        ]

昆政发〔2013〕73号

主城五区人民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以及国务院和云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

(一)发展目标

以维护城乡生态安全、降低碳排放为立足点,倡导因地制宜的理念,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通风、采光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建筑;以绿色建筑发展与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为抓手,引导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城镇化进程的低碳、生态、绿色转型;通过“两点一线”的示范带动作用,即呈贡新区和五华区泛亚科技新区两个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和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率先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完善绿色建筑行政审批流程和地方绿色建筑技术标准体系,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形成;培育绿色服务产业,形成高效合理的绿色建筑产业链,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化发展,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力争实现新建建筑的绿色全覆盖,打造“绿色之城”、“宜居之城”。

结合我市“十大片区”建设,同步发展绿色建筑与发展绿色生态城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体系,完善激励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和宣传推广。逐年实现如下目标:

2013年开始,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比例100%,呈贡新区、五华区泛亚科技新区范围内的重点新建项目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

2014年开始,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全市范围内其他县(市)区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打造绿色建筑重点项目,为2015年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做充分准备;全市范围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并重点审查大型公共建筑的自然通风、自然采光等被动式节能设计。

到2015年末,绿色发展的理念为社会普遍接受,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的经济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实现城乡建设模式的科学转型。全市范围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建设1~2个绿色生态城区。

(二)实施路径

 “两点一线”,率先推行。将呈贡新区和五华区泛亚科技新区作为绿色建筑连片推广的示范区域,在政策上给予充分支持,鼓励县(市)区创新机制体制、出台管理办法,率先强制实行绿色建筑标准。保障性住房项目,在立项、预算、审批等多个环节增加相应的管理流程,率先强制实行绿色建筑标准。

梯度推进,逐步强制。从“两点一线”的经验着手,积极探索绿色建筑强制推广的保障措施,从保障性住房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逐步强制要求实行绿色建筑标准;从绿色生态示范片区向周边区域辐射,示范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绿色建筑,选择条件成熟的区域逐步强制实行绿色建筑标准。

产业升级,市场化推动。通过提升市场参与各方主体的认知度和技术水平,调动市场活力,推广绿色建筑。引导建设完整、健康的绿色建筑产业链,以房地产开发商、设计单位、技术咨询单位、节能产品厂家为突破口,建立激励制度,引导市场建设绿色建筑。通过逐步强制实施绿色建筑必要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型墙体材料、高强度钢、本地建材、可再生能源、非传统水源等方面的技术,逐步缩小普通与绿色建筑项目之间的差距,降低实施绿色建筑项目的难度。

机制创新,整体推动。从建设低碳城市的角度出发,逐步完善建筑能效测评、能效交易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设计为龙头的总承包机制,推动产业升级,实现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的目标。 

因地制宜,特色推动。结合昆明市气候条件适宜、太阳能资源丰富、水资源匮乏的现状和特点,大力发展适宜昆明特色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从项目中提炼技术要点,形成技术文件,指导新建项目的绿色建筑建设。增强昆明特色绿色建筑的技术体系建设,充分结合昆明地区的自然资源条件和气候特点,推广绿色建筑。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开发适应昆明市的指标体系,实行绿色规划,推动绿色建造,加强监管评价。完善昆明市法规和政策激励体系,形成有利于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的环境。建立包括空间利用率、绿化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绿色交通比例、材料和废弃物回用比例、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率等指标的绿色生态城区控制指标体系,进而制定新建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绿色生态城区全面建设。在绿色生态城区的立项、规划、土地出让阶段,将绿色技术相关要求作为项目批复的前置条件。完善绿色生态城区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标准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管。

逐步建立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的管理模式,注重完善规划、土地、设计、施工、运行和拆除等阶段的政策措施,提高标准执行率,确保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逐步建立建筑用能、用水、用地、用材的计量和统计体系,加强监管,同时完善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等制度。完善绿色建筑规划建设环节,确保将绿色建筑指标和标准纳入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土地出让等环节中。创建针对绿色物业的管理办法,确保绿色建筑综合效益。明确各部门责任,根据既定目标,划分住建、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环保、园林、水务、质监等部门的责任,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二)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抓好呈贡新区和五华区泛亚科技新区的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工作,从产业、市政、建筑、交通、能源、环保、绿化、生态、人文多个方面整体推动,建设环境友好、资源高效、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的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通过两个片区的规模效应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昆明市低碳发展。

(三)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产业

提高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推动绿色技术产业化,加快产业基地建设,培育相关设备和产品产业,建立配套服务体系,促进住宅产业化发展。推动昆明市绿色建筑产业化,以产业基地为载体,推广技术含量高、规模效益好的绿色建材,并培育绿色建筑相关的工程机械、电子装备等产业。加强咨询、规划、设计、施工、评估、测评等企业和机构人员教育和培训。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新型建筑体系,加快形成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工业化建筑体系,紧跟全国住宅产业化发展步伐,积极试点,争取率先推广。大力推广住宅全装修,推行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对绿色建筑的住宅项目,进行住宅性能评定。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的一体化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适合昆明市资源条件及建筑利用条件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进行强制推广,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绿色建筑的建设比例,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高水平应用。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积极推进昆明市全面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系统推行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再利用等各项工作,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实行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建立专门的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基地。

(四)完善昆明特色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

昆明市作为地处气候温和地区的典型城市,绿色建筑技术体系的研究意义深远。结合昆明市自然资源条件和气候特点,大力发展适宜昆明特色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鼓励自然通风、自然采光等被动式节能技术的应用,大力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雨水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利用等非传统水源利用技术。结合建设世界知名旅游城市的工作,探索立体绿化等增加城市绿化率的景观设计技术体系,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主体

1.组建昆明市绿色建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绿色建筑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能为: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创新机制体制、促进行业发展等多种渠道推动昆明市绿色建筑工作;制定昆明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及逐年绿色建筑重点项目计划,监督各县(市)区绿色建筑实施进度;制定昆明市绿色建筑相关的激励性和保障性政策;完善昆明市绿色建筑项目全生命周期(规划、土地转让、勘察、设计、审批、施工、验收、运行管理、拆除)的审批和管理流程;统筹昆明市绿色建筑科学研究及标准编制工作;统筹昆明市绿色建筑人才培养及绿色建筑宣传推广工作。

领导小组聘请行业专家作为顾问,设置长期合作单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解决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的政策和技术问题。各成员部门职责如下:

市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拆除等相关的政策法规;牵头绿色建筑相关的科学研究、标准编制工作;研究鼓励商业开发单位进行绿色建筑建设的具体办法;完善对于强制实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阶段的管理办法;推动绿色建筑竣工标识制度的建立;推动市范围内住宅产业化和住宅全装修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结合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研究探索打造低碳建筑的相关政策,完善绿色建筑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审批办法;推动民用建筑领域的合同能源管理制度;配合住建部门研究民用建筑能效交易制度。

市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精神,积极跟踪中央、省关于绿色建筑发展政策动向,按照相关文件,及时研究财政相关支持政策,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市地税局:研究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和建造绿色建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制定对绿色建筑及绿色建筑相关节能产品税收减免的具体办法。

市规划局:研究并确定绿色建筑相关的规划指标,并研究制定将指标纳入土地出让规划条件的办法;在各级规划中充分考虑绿色建筑的发展,梳理目前绿色建筑对规划阶段的要求,避免规划指标与绿色建筑标准间的冲突。

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并制定绿色建筑项目在土地流转环节的管理办法。

市质监局:深化对绿色建筑相关产品的质量监察办法,确保我市的绿色建筑质量;推动绿色建材准入制度。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推动全市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系统地推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再利用等工作。

市园林绿化局:按照绿色建筑的要求完善园林绿化等相关管理办法,提倡建筑项目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等多种绿化形式,积极推行病虫害的生物防治、物理防治。

市环境保护局:结合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做好绿色建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及环保验收工作。

市水务局:落实绿色建筑标准项目要求,推进全市再生水与雨水等非传统水源的收集利用。

市旅游发展委:在“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建设工作中,充分结合生态文明和绿色建筑的要求和内容,使得绿色建筑推广和旅游城市建设工作相互促进发展;研究论证切合我市被动式酒店的可行性。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

办公室工作职能:负责聘请行业专家作为顾问,设置长期合作单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解决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的政策和技术问题。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昆明市绿色建筑相关管理制度的汇总及备案工作;负责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的管理、验收及考核;负责昆明市绿色建筑项目评价标识管理工作,包括绿色建筑项目的技术预审、项目统一组织申报、项目信息备案等;确保绿色建筑的质量,为总结适宜昆明市绿色建筑技术系统提供技术依托;承办市绿色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完善激励机制

完善绿色建筑相关法规、办法、政策,规范绿色建筑实施行为。从昆明市实际出发,逐步建立适应国家和省级财政、土地、税收、金融的激励政策,强制与引导并举,加快绿色建筑推广和绿色生态城区的建设;加强对各级绿色建筑专项奖励资金的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监督管理资金使用。

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在符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前提下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对建造绿色建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贷款优先支持。同时,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和建造绿色建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相应的绿色建筑市级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绿色建筑及相关行业的发展。重点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补贴创新型及展示性绿色建筑。在国家和省级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对技术路线创新、设置展示空间的项目予以财政额外补贴;二是绿色建筑管理与推广政策研究;三是绿色建筑相关重点技术研发;四是绿色建筑人才定向培养;五是奖励绿色创新型科技企业;六是绿色建筑宣传。

设立绿色建筑专项科研资金,支持绿色建筑相关课题和产品研发。在市财政拨款的基础上,积极争取节能环保相关国际合作经费、公益组织和企业赞助经费,用于昆明市绿色建筑技术能力建设。

(三)健全监管流程

完善绿色建筑行政管理流程。强制实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以规划条件设置、土地招拍挂、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为切入点,研究并制定符合昆明市实际的绿色建筑强制性审查方法。通过颁布实施《昆明市绿色建筑全覆盖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昆明市绿色建筑全覆盖。通过加强管理,杜绝取得标识低于预期星级、项目施工不到位等现象。推行绿色建筑竣工标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全部按照已取得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规定的技术措施实施并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绿色建筑竣工标识。

推行建设项目节能信息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所销售房屋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等信息,在住宅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上载明公示的内容,并在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示。

推行绿色建筑监督和公示制度,开辟监督渠道。设置绿色建筑信息公示专版,公示绿色建筑的信息及公示财政补贴。开辟电话和网络监管渠道,对绿色建筑推广实施的全过程实行全面问责制度,制定出明确的惩处措施。对于政策执行未到位,项目实施效果未能符合预期,违规获取补贴或奖励的项目,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建立示范项目

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绿色建筑专项资金支持示范项目建设,建设一批技术路线独特、展示性强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增强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突出“两点一线”示范作用。在“两点一线”的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发挥集中连片开发绿色建筑的优势,总结从生态规划、全过程控制的经验,向其他项目推广。

(五)扶持产业发展

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科技进步。通过“研发—试点—推广”的方式,积极推进昆明市绿色建筑科技进步。包括:住区环境质量控制关键技术、节水关键技术、绿色施工、预制装配技术的研发,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等绿色建材的推广等。

大力推进绿色建筑产业链建设。通过管理政策的实施,技术支撑方案的逐步完善,引导全市建筑领域建设、勘察、规划、施工、监理、建材供应企业所组成的整条产业链完成产业升级。

积极推行住宅产业化和绿色装修。鼓励实行住宅项目装修交房,对新建住宅建筑逐步强制精装修交房,积极推动住宅建设的产业化,逐步将住宅产业化的要求纳入企业资质动态管理、信用体系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

(六)加强项目管理

加强绿色建筑审查的配套能力建设。研究并制定结合我市实际的绿色建筑审查技术文件,确保所有项目可以满足云南省绿色建筑一星级的技术要求,指导设计单位的绿色建筑技术路线选择、规范绿色建筑的设计图纸,帮助项目实现国家级、省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确定的绿色建筑目标;在此基础上增加对技术细节、实施层面的具体要求,确保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在项目施工图中的落实;同时,增加绿色建筑条文达标自查工具,为设计单位自查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提供依据。

创新绿色建筑项目管理模式。从昆明市的实际出发,昆明市绿色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使绿色建筑标识的管理职能。市行政区域内全部绿色建筑项目由绿色建筑办公室统一收集资料、统一进行技术预审,对预审合格的项目统一报由国家级(三星级)或省级(一星级、二星级)绿色建筑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确保绿色建筑项目质量。同时,延长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管理周期,逐步针对施工和验收制定相应的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确保绿色建筑技术落到实处。

(七)健全技术支撑

形成昆明特色的绿色建筑规划指标体系。从昆明市的自然资源特点、区域经济现状、历史发展现状出发,结合国内外先进的规划理念,从建筑、交通、环境、人文等多方面制定昆明市的绿色建筑规划指标体系技术文件,为市内各行政区划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提供技术支撑。加大昆明特色绿色建筑技术体系的研究投入,从被动式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非传统水源、立体绿化等方面入手,建设适宜昆明市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建立昆明市技术、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促进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的优化和升级。

结合科学研究成果,编制《昆明市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作为《昆明市绿色建筑全覆盖管理办法》的支撑文件,保障我市新建建筑绿色全覆盖目标的实现。

(八)提升行业水平

通过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等手段,完善我市绿色建筑人才队伍、促进行业交流、提升我市绿色建筑行业整体水平。

制定绿色建筑人才发展计划,尽快解决我市目前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人才紧缺问题,加快绿色建筑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高等学校绿色建筑相关学科建设,培养绿色建筑专业人才。鼓励企业、设计单位开展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竞赛活动。

按照国家和云南省要求组织绿色建筑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及资格认定。逐步推行绿色建筑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制度,规范绿色建筑行业人才市场。举办行业会议,建立绿色建筑技术交流学习平台。定期举办昆明市绿色建筑会议,搭建绿色建筑技术交流学习平台,提升昆明市绿色建筑行业整体水平。

(九)全面宣传推广

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增加市民对绿色建筑的了解。将绿色建筑行动作为全国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通过广播电视、公共交通、广场广告、网络媒体等公共宣传平台进行绿色建筑知识、理念的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普及节约知识,引导公众合理使用节能产品。通过走入社区、校园、公园等公共场所,布置展板、宣传栏,发放宣传册,现场体验活动,讲座等,增加公众对绿色建筑的了解。

通过重点工程展示,增加市民对绿色建筑的认同。激励、动员项目建设单位,在部分重点工程设置绿色建筑展示空间,向公众展示绿色建筑的技术路线、发展方向等内容,通过具体案例增强公众的认知度;通过对绿色建筑实际效果的量化展示,增强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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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