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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文件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3-12-23 14:37   字号: [        ]

昆政发〔2013〕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国办函〔2012〕211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昆明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执行。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地理条件制约,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差、水平低,科技应用和管理创新能力不强,交通事故总量仍在高位运行,较大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底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法管理,开拓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环境。

二、深入学习动员,准确把握《意见》、《分工方案》、《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意见》、《分工方案》和《实施意见》就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三个文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针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许多新举措,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新办法,既有宏观战略指导和科学长远发展要求,又有面对当前形势需要和必须突出抓好的重点工作,是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科学、长远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切实增强用《意见》指导工作的自觉性,切实提高用《意见》和《分工方案》解决突出和深层问题的水平和能力。在抓好贯彻落实的同时,要始终坚持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积极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新格局。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

昆明市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推行大安全、大交通的安全格局建设,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管主体,要全面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体制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

(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公安交管等部门参加,每季度至少深入客运企业、场(站)检查1次安全管理情况。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安全监管、公安交管等部门参加,每季度至少深入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全面检查1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2.由教育局牵头,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参加,每学期至少深入有校车的单位检查1次校车安全运行情况。

3.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交管、治安、消防和安全监管部门参加,每季度至少深入辖区危化品运输企业检查1次危化品运输情况。

通过3个检查机制的运行,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三)明确职能,切实履行部门工作职责

1.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主动与发展改革部门对接,统筹安排县(市)区交警(中)队营房项目建设规划,及时组建农村派出所驻所交警中队或农村交管服务站,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工作基础台账。要加强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按月分析交通安全形势,并向同级政府报告。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提出整治建议。要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验收,参与城市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分析和论证。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交通运输、旅游和安全监管部门参加,合理设置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 “六必查”,严把营运客车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

2.交通运输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列入道路建设规划,应会同安全监管部门,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全面排查治理道路、设施、标志标线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生命防护工程”,逐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水平。要进一步加强驾驶培训站(校)管理,努力提高驾驶人培训质量。认真做好客运、公交线路、适用车型审批管理,加强旅游车辆管理,严格旅游包车审批备案制度。要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动态监控平台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全力做好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3.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牵头做好约谈工作,运用约谈机制督促和监督同级相关部门及下级政府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在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协助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督促交通、公安等部门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约谈机制》组织做好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倒查,配合政府监察等部门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倒查工作。

4.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需求,将高速公路交警业务技术用房纳入高速公路综合服务区或管理用房给予统筹考虑。

5.各级财政部门要将交通安全工作必需的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纳入保障范围,应将交警、运政、农机监理必需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为交通安全工作依法履行职责提供经费保障。由项目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防护和监控设施建设分类进行申报,应由财政承担的各级财政部门要纳入预算,落实建设资金。由公安、卫生、农业、民政等部门配合,联合制定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审批、垫付、追偿机制,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救助作用。

6.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法制教育。监督指导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导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牵头组织落实《校车安全条例》,开展校车专门检查,指导建立健全校车交通安全责任制。

7.规划、住建和城管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城市交通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加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道路和桥梁。指导相关部门完善交通信号灯、城市道路标志标线、安全设施及公共交通候车设施的规划建设。

8.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强化建筑施工运输车辆的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要求,并将施工工地建筑施工运输车辆、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个人进行排查登记建档,统一安装GPS和标识,严格实施运输过程跟踪管理,全面开展路面执法整治。

9.农机部门要依法严格农业机械登记、检验管理,全力做好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等工作,根据公安交管部门的委托,加大路面检查力度,消除农业机械上道路行驶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农机交通安全,积极配合处理农机道路交通事故。

10.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落实旅行社企业用车备案制度,督促落实旅游客运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要求,对不规范用车、不履行安全职责的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解决旅游客运安全存在的问题。

11.卫生部门要全力做好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体系,建立拯救交通事故伤员“绿色通道”机制,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

12.工信、工商、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汽车回收业的管理,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 

13.质监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的车辆,属于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生产企业非法生产或生产的机动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严查责任,依法从重处理。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环节的监管,严禁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14.气象、新闻出版、广电、司法、驻昆部队、保险机构等要结合实际,全力配合参与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工作。

四、强化客运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客运安全服务保障水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有关客运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定期深入客运企业检查督促,加大客运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的执行力度,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探索建立专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健全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要鼓励、引导骨干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公司化和运输多元化经营。要按照“多予少取”的原则,加大力度组建培育扶持农村客运企业,规范旅客运输市场秩序。要建立交警、运政客运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相互通报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对方工作范围的问题,并落实专人督促查处、整改。对以个人名义落户的7座—12座面包型客车,要以“户籍化”建档管理为载体,建立强有力的日常监管体系;对单位自用的7座以上车辆,车属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日常安全监管措施。

五、强化对驾驶人的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考试质量

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推广应用科技评判和监控手段,强化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要加强驾驶人培训市场调控,提高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强化对驾驶人培训考试的质量监管。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应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对驾驶员培训质量、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进一步健全考试合格率公示制度,引导学员向优质培训机构集中。培训机构要加强危险道路、恶劣天气、突发情况等应对处置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同时,要用好“三小时”集中学习制度,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重点宣传教育。

六、深化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努力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加大丘北经验推广工作,全面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以城市公交同等优惠条件扶持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拓展延伸农村地区客运的覆盖范围,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落实乡镇基础管理、基层管理工作,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公安派出所、农机监理站、交警中队、驾驶人协会、村委会的联勤联动作用,充实交通安全专、兼职队伍,扩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覆盖面。 

七、强化道路安全保障,进一步改善城乡道路通行条件

(一)成立城市道路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规、建、管一体化,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机制,统筹研究解决城市交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强停车系统建设,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深入开展“畅通工程”和“公交都市”创建。

(二)按照《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发展改革、公安、交通、建设管理部门及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按工程项目的明确分工负责投资建设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电力、电信部门负责同步建设各类道路交通控制系统配套基础电力、电信设施。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 “三同时”制度,对设施达不到有关标准的,一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通车运行。

(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城乡公路规划、建设、管养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逐年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县乡、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提高安全畅通能力。要严格落实《云南省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办法》(云政办发〔2009〕86号)要求,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治措施,对于一时不能完全解决的隐患,要积极采取临时性措施,确保安全。各县(市)区每年要对辖区内的县乡、乡村公路开展1次隐患巡查,重点检查道路、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等问题,落实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况。国道、省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管养主体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道路隐患的,要及时报告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协调处理。凡因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能力

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路面巡逻管控、联勤联动、综合执法机制,最大限度把执法力量投入路面上开展工作,提高路面管控率,严厉查处各种路面违法违章    行为。加大客(货)运、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微型面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要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三轮摩托车、驾驶无牌证、脱检报废车辆、非法营运、拖拉机和货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切实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各级相关部门加大扶持和帮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道路交通管理的科技投入,逐步构建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路网主要节点、市际交界处、事故多发路段等交通安全监控网络,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管理质量和效率。

九、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要严格落实《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积极构建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制度化格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宣传投入力度,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和义务;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制度,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官方微博等平台,拓展宣传覆盖面。各移动电话运营商要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发送安全公益宣传短信,各保险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支持,加紧加快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建设,以客(货)运驾驶人、驾校学员和广大中小学生为重点,组织开展情景教育、体验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公路部门要利用道路LED显示屏增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内容。通过多角度、强有力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众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公德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

十、建立和完善保障体系,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各级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正常运转。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方案》和《实施意见》及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安排和分类指导,明确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实现标本兼治、整体推进的目标。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各级、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和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各部门齐抓共管,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三)加强队伍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队伍的培训、考核、问责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群众监督、网络监督、专门监督等各项制度,坚决杜绝队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要特别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管理,研究制定完善交通协管员招录办法,强化岗前培训,提高交通协管员整体素质。

(四)完善应急救援救助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1.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公共应急管理服务体系。建立由应急办牵头、公安、卫生、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气象、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分级预警应急机制,完善自然灾害、极端天气、重特大事故、涉外事故、严重交通拥堵等问题的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损失,维护稳定。

2.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互助及赔付机制。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关配套制度和协调配合机制建设,管好用好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的救助职能。要进一步深化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简化处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

(五)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约谈机制》和《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开展原因调查,通过完善追责—约谈—书面检查“三级”惩戒制度和整改挂牌督办制度等强有力的问责机制,推动交通安全责任的严格落实。同时健全完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规范及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跨区域责任追究机制。凡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每年1月20日前要将上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向市人民政府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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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