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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发文

中共昆明市委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印发《关于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室   2014-01-03 11:34   字号: [        ]

昆通〔2013〕20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关于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昆明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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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7日


关于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幸福乡村”建设工程,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美好幸福新昆明、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和村庄品质,实现美丽乡村建设“村村优美、户户整洁、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山水田园一幅画、城镇村落一体化”的城乡发展新格局要求,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为重点,建设规划科学形态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和谐美,宜居宜业宜游的“三清四美三宜”美丽乡村。2014年建设3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2015年建成昆石高速、老昆石路、昆武高速、昆禄路、昆曲高速、嵩待高速、轿子雪山旅游专线、安宁八街河和螳螂川等9条沿路沿河美丽乡村示范带;2018年全市40%以上的中心村、特色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100%的村庄环境得到整治,村容村貌明显改观。

(三)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农村保持山水田园底色,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坚持示范带动,突出抓好示范村建设,逐步形成点上出经验、线上出成效、面上出成果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发展体制机制,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加快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步伐,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实际,一村一策,防止生搬硬套、千村一面、大拆大建。注重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按照城镇规划融入型、转移迁出型、扶贫攻坚推进型、保留发展型四种类型分类建设管理。对已列入城镇规划建设区和开发区的村庄,采取一步城市化的方法建设,不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对自然环境条件较差、不适宜人居住的村庄,严格控制增量建设,采取教育移民、就业移民和养老移民等方式,逐步引导群众转移迁出,向乡镇(街道)和中心村集中;对列入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贫困村,按照行动计划推进实施,实现“一通六有”目标;对城乡发展规划保留,且生态环境优良、交通条件便利、基础设施完善、农户居住集中的村庄,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全面整治、集中打造。

——坚持群众主体、尊重民意。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主动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美丽乡村建设的重大事项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建设的内容、程序、方法、资金依法依规向群众公开,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坚持政府主导、合力推进。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建设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美丽乡村建设的合力。坚持市级整体谋划,加强政策扶持和督查指导,以县(市)区为主统筹推进,形成项目带动、资源整合、联动协作、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编制村庄规划

围绕全市城镇空间发展战略,在城乡规划全覆盖和村庄规划技术成果基础上,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协调村镇发展,避免大拆大建,保持乡土景观,按照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有利于保持乡村田园风光、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充分考虑村庄自然禀赋、风俗习惯和区位优势,编制村庄规划,制定村庄建设方案。合理划分居住区、耕种区、养殖区、公共活动区、农家乐体验区、生态保护区,合理配置基础设施、文体活动广场、绿地。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规划需要建设或撤并腾退的区域,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村庄建设规划项目设计方案要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规划设计要达到“三图、一案、一书”(现状图、规划图、施工图,实施方案,说明书)要求,并在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由乡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审批,并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政府(管委会)备案。要建立由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乡镇(街道)和村(组)组成的规划实施监督小组,通过监督,确保村庄建设按照规划有序实施。

(二)大力整治村庄环境

全面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抛乱扔、乱贴乱画“四乱”现象。清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和畜禽棚舍,清理柴草堆、粪便堆、垃圾堆、土石堆等,修缮残垣断壁,刷新住宅外墙。健全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置体系,配置齐全环卫设施。村组负责保洁日常管理,并建立日常保洁制度,农户负责门前三包,对垃圾分拣定点放置,保洁员负责公共场所清扫、垃圾清运和回收,力争示范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合理设置村内公共厕所,推进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力争示范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建设村庄标准化集中养殖小区,实现人畜分离。推广使用沼气池、秸秆气化炉、秸秆固化、节能灶等清洁能源设施,加大推广畜禽养殖粪便、农业废弃物等资源综合化处理利用力度,力争利用率达70%以上。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等节肥、节能、节水的绿色农业生产技术,减少面源污染。

(三)突出治理水体环境

根据村庄规划统筹布设污水管网、排放口和处理设施,利用原有水坑、废坝塘等,兴建污水氧化塘,推广户用污水氧化池或接入城镇排污管线,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力争示范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加大村庄河道、沟渠、坝塘疏浚整治力度,全面清除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淤泥和漂浮物,提高河岸塘埂的固化水平,保持水面清洁、水系畅通,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在巩固现有通村道路建设成效的基础上,重点建设村内道路,改善村庄内部交通及出行条件。根据道路功能合理铺设村内道路,实现主要道路硬化,并配置照明设施;支次道路用砖石、沙石等乡土材料进行铺设,保证农村群众晴天出行不落灰、雨天出行不沾泥。全市规划布点村和行政村客运班车覆盖率达100%,形成城乡一体的客运网络。完善电网布局,搞好配套设施,提高农村供电保障能力。加大农村“五小水利”、“爱心水窖”和人饮安全等工程项目建设力度,示范村农村安全饮水率达100%。继续实施农田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林)地改造、农村土地整治等项目,提高农地质量和耕作水平,保护好基本农田。

(五)大力绿化村庄庭院

按照“乔灌搭配、高低错落、针阔混交、见缝插绿、露土栽花”的原则,大力开展村庄住宅、庭院、水塘、河流、沟渠、道路及零星闲置地块的绿化工作。推进村庄周边荒山坡地绿化造林和森林资源保护。示范村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努力建成春天山花烂漫、夏天绿树成荫、秋天瓜果飘香、冬天花红树绿的美丽乡村。

(六)有序改造农房风貌

坚持规划先行、风格统一的原则,结合自然条件、风俗民情、民居特色、经济发展、生产生活特点等实际,制定体现地方民居建筑特色的改造方案和设计图。农房改造以房屋外立面外墙粉刷、门头屋顶改造等“穿衣戴帽”项目为重点,配套进行“一池三改”(建垃圾池,改厕、改厩、改灶)、美化庭院、修建入户便民路、房前屋后绿化等措施,形成功能合理、美观实用的宜居住房。引导村民采用节地、节能、节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指导村民按房屋选定的样式、体量、色彩、高度建房,建成风貌统一、色彩一致、宜居宜业的农村居所,做到一村一景。

(七)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坚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方向,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化路径,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畜则畜、宜花则花、宜游则游。鼓励工商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在示范村建设原料基地、加工基地,发展乡村旅游,探索建立“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带动群众增收致富。鼓励企业进行整村开发建设经营。推动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向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鼓励村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发展都市农庄。挖掘村庄历史民族文化和特色资源,发展富有特色的民俗游、农家乐等乡村休闲旅游产品。盘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发展村集体组织经济,支持有条件的村(组)将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明确村民对资产占有、收益、退出、抵押、担保及继承的权利。转变农民就业培训方式,扩大就业途径,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推进农业创业示范村建设,放宽农民自主创业的市场准入,加大信贷、用地、职业培训和税收减免等政策扶持,培养造就一批致富能人、产业大户。

(八)培育提升乡村文化

加强对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道路、古树木、古水井、古家具、古农具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发掘、整理和保护,加大对乡村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人居文化、民族文化和传统民俗艺术、村情村史、人文典故等非物质文化的发掘、传承和弘扬。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配套建设链接古村落形态的基础设施。加强现代和谐乡风的培育,围绕“爱国守法、诚实守信、创业致富、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等主题,积极开展“美丽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每年评选授牌一批类型各异的农村美丽幸福家庭。努力培育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使乡村文化成为美丽乡村的亮点。举办全市农民文化体育大赛活动。提高有线电视入户率,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和宽带网络覆盖,建设“村村通”数据光网、“村村响”应急广播、“村村看”平安视频和“村村用”平安家园四大系统的数字网络系统服务平台,为农村农民提供最便利的信息化服务。

(九)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结合村庄实际,集中规划建设村级综合活动室、服务室、卫生室、文化室、警务室、调解室、生活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居家养老中心和村民文体活动中心等“六室两市两中心”的公共活动阵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健全村民自治组织,认真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村级财务管理等自治制度,制定完善的村规民约,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按照规划做好试点示范和整体推进工作。市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美丽乡村建设机制,确保每个示范村至少有一名领导挂帅、一个部门挂钩、一个企业帮规帮扶、一名指导员驻村、一定专项资金投入。

(二)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

1.市级财政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提取4%的资金中计提1亿元,专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也要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提足资金,确保专款用于美丽乡村建设。

2.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大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交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异地搬迁、安居工程、民居抗震加固、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农村文化建设等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市级每年整合的涉农项目资金50%以上要重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向中央和省争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争取到的资金,市级财政按1︰1的比例全额配套。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财政专项资金和整合资金分别补助到具体项目。

3.鼓励和促进房地产、建筑施工、旅游文化企业帮规帮建美丽乡村,对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涉及的各种税收即征即返。

4.鼓励和促进各类工商企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发展都市农庄、旅游休闲文化、农业产业化基地,对企业牵头发展农工、农商结合的合作经济组织、农庄、基地,市、县(市)区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和适当补助。

5.鼓励和支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对村庄腾、并剩余的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城增村减挂钩,由国土部门与村(组)协商或市场化运作给予补偿;对土地开发整理出的占补平衡指标,由国土部门兑付补偿。上述收益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内公益事业。

(三)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坚持建管并重,按照“有制度、有经费、有人员”的要求,加强村庄环境卫生及公共设施的管护。健全落实村内公共设施管理、绿化美化等长效管理制度,将其纳入村规民约、“一事一议”等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村内事务的民主管理、自我管理。逐步建立“以县乡财政补助为主、村集体补贴和群众适量付费为辅”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争取用3—5年时间将所有行政村村庄环境卫生及公共设施管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试行社会化、公司化经营模式,培育专业化的管护队伍。加强基层管理力量建设,乡镇要配置1名以上规划建设管理员、环保员、河道管理员,有条件的村庄可配置村级规划建设协管员。

(四)创新舆论宣传机制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等媒体开设专栏、专题等,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经验和做法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活动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基层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五)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年终考核挂钩,列入市委、市政府目督办重要督查事项,开展督促检查;由市委农办牵头,制定美丽乡村考核评价办法,提高对相关部门和县(市)区的考核权重,并建立季度或半年通报制度,加大动态跟踪检查。自2014年起,开展昆明最美乡村评选活动,每年评选10个昆明最美乡村,并择优推荐参与云南最美乡村评选,对评选的最美乡村实行动态管理。开展评先表彰活动,对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组织、企业、个人等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