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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发文

中共昆明市委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意见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5-04-08 12:47   字号: [        ]

昆发〔2015〕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7号)和《中共昆明市委、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实施意见》(昆发〔2014〕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而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进一步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基础。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客观需要,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的紧迫需要。搞好这项工作,对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产权制度,激发农业农村内在的发展活力,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增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统筹谋划,精心组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维护权益,保持稳定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对原有土地二轮承包关系的完善,不是推倒重来,要保持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地块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和不影响正常农业生产经营,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依法规范,尊重历史的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疑难和历史遗留问题,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充分考虑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村规民约的合理性,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三)尊重民意,民主协商的原则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农转城”居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测量、调查、确权登记等重要环节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

(四)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根据各地农村土地承包实际,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现行政策的前提下,缺什么补什么,做到因村施策、区别对待、分类处置。

(五)妥处纠纷,稳步推进的原则

农村土地二轮延承以来,人地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的各类矛盾积淀交织叠加,加剧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复杂性、困难性和艰巨性,各地可先选择情况单一、较为简单的纯农业村组先试先行,梯次推进,逐步摸索和积累工作经验。对权属清晰的先确权颁证,不清楚的先明晰权属再颁证,有争议的先调处后确权,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暂缓颁证。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各县(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要在2013年试点及2014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梳理试点中的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方法;2015年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富民县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全市70%以上的乡镇(街道)必须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主要任务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对全市耕地、园地等承包经营的农用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这三个环节,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的问题,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标注“四到户”,做到“发实权颁铁证”,实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化,完善权能。搭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化管理,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四、政治界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工作中要准确把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重点把握以下政策界限:一是要在现有土地承

包合同、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二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保护和“一户一宅”制度;三是严禁未经测量,以原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的面积数据确权,变成现有承包证书的升级换证。四是要依法严肃查处擅自占用和改变承包地用途的行为,复垦后再予以登记;五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与林地、“四荒地”、草地等相关登记的衔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六是严禁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七是对承包地块原四至界线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大于二轮承包时登记面积的,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农户,不得收回重新分配或留作集体机动地;八是对农户侵占用于耕种的林地、草原以及公益性土地,不能作为耕地登记。

在确权方式上,以确地确权为主,确需确权确股的,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地块过于零碎的,应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并地,以方便农业生产。

五、工作步骤

各县(区)及五个开发(度假)园区、乡镇(街道)要按以下三个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准备阶段(2015年3月前)

1.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各县(区)及五个开发(度假)园区、乡镇(街道)要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

2.制定工作方案。在摸清情况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3.开展培训和宣传动员。按照市级培训到乡镇(街道)、县级培训到村(社区)、乡镇培训到组的方式有效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同时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和手段开展好宣传活动。

(二)实施阶段(2015年3月─2017年11月)

4.开展招投标。根据方案划定的标段开展测绘招投标,明确测绘承担单位;

5.测绘作业。按照招投标合同开展测绘作业;

6.公示、审核。组织农户认定地块,经公示后上报审核;

7.建立登记簿、发证。对于没有异议审核通过的,按照程序发放经营权证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1─12月)

8.检查验收、整改。在各级自检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逐级开展验收工作;

9.资料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整理相关工作档案资料,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副书记拉玛·兴高任组长、市政府阮凤斌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陈树发副秘书长、市委农办杨凡主任、市农业局蔡德生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目督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国家保密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档案局、市信访局、市林业局、市妇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测绘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任成员的昆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负责政策研究和指导工作;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工作对接及业务指导;市国土资源局、市测绘中心参与工作方案、操作规程、实施细则、测绘作业招投标等技术业务的指导,牵头完成测绘作业验收工作,提前做好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同时负责免费提供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等相关资料;市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市法制办负责有关法制建设和制度规范工作;市司法局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服务;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承包农户的户籍信息资料和有关农户分户、户主变更等工作;市国家保密局负责对参与测绘单位的保密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培训、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地理信息资料的保密管理;市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代码和地名等相关资料;市审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市档案局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的档案资料,指导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地区的信访维稳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系统平台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和社保政策衔接;市妇联负责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妇女儿童承包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市林业局负责与林权有关的工作;市政府目督办负责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跟踪督查和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县级负责制,由各县(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承担主体责任,各县(区)及五个开发(度假)园区、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要充分利用会议、电视、报纸、广播、手机、网络、标语、黑板报、“明白纸”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要做好相关干部培训工作,使其准确领会和掌握中央和省、市的政策,尤其对政策性和敏感性强的问题,要讲解清楚,严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

(三)妥善解决突出问题

妥善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是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功的关键。一是要组织力量对土地承包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妥善解决可能影响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二是要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农办、农业、信访、国土、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确权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中出现的新问题,充分发挥基层调解、仲裁、诉讼的作用和力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及萌芽状态,避免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四)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各县(区)及五个开发(度假)园区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仲裁委员会,建立仲裁员聘用机制,加强仲裁员培训,强化基层调解职能。有效解决承包经营纠纷,保障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加强检查指导

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做好情况调研,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六)保障工作经费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所需经费以县区为主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县(区)、五个开发(度假)园区要统筹安排工作经费,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设备。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市级财政对二、三板块按每亩补助10元标准安排专项补助经费。

(七)规范工作流程

各县(区)及五个开发(度假)园区、乡镇(街道)一定要逐村、逐组摸清情况,认真梳理并分析确权登记的矛盾焦点、类型、特点,提前谋划、提前准备,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要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稳妥有序开展工作。工作人员和测绘单位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按照中央和省、市规定执行,不能突破政策界限。对拿不准的要及时书面逐级上报,待有统一明确答复后再组织实施。对工作中的每个步骤和环节要做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

(此件发至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