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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6-01-04 10:26   字号: [        ]

昆政发〔2015〕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林下经济主要是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为依托发展起来的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具有投入少、见效快、易操作、潜力大的特点。为进一步加快全市林下经济发展,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39)等文件精神,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 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林下经济取得初步成效

“十二五”以来,昆明市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和中心城市优势,不断探索发展林下经济,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截止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展林下经济面积52.9万亩,实现总产值15.00亿元,全市已形成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四大类型,涵盖林药、林菌、林花、林苗、林菜、林禽、林畜、林蜂、野菜采集加工、野生食用菌采集加工、城郊休闲体验等多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林下种植业产值60328.9万元,占林下经济总产值的40.2%;林下养殖业13956.7万元,占9.3%;林下采集加工业70233.7万元,占46.8%;林下景观利用5552.7万元,占3.7%,林下经济的龙头企业达25家,建立了5个农民林业合作社,惠及林农22.8万户,从事林下经济的农户可实现年人均增收330元,林下经济发展带动了山区农民增收,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发展林下经济势在必行

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省会、省内唯一特大城市和西南地区第三大城市,分属长江、珠江、红河三大流域,大部分区域属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区,公益林多,商品林少,大都市对生态环境和生活品质的要求,使我们发展林下经济有着资源、区位、交通、科技、政策等先天优势。发展林下经济是森林资源与昆明都市经济结合利用的重要途径,对促进全市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民增收、巩固林改成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发展林下经济可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模式,使农林牧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林业新模式,是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的成功实践;二是发展林下种植,可以增加森林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增强水土保持和涵养水源的能力,发展林下养殖,把禽畜养殖由村内转移到林间,改变人畜混居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可有效减少病菌传染,改善居住环境,美化村容村貌,促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保护森林资源、实现绿色增长的迫切需要;三是在林下种植药材、花卉、蔬菜,养殖家禽家畜及野生动物,发展观光休闲、果品采摘、生态疗养等森林旅游业,生产丰富多样的绿色产品,极大拓展了农村经济发展空间,使林业产业发展从单纯利用林木资源向综合利用林木、林地和景观资源转变,为实现生态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双赢局面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是全面深化林改、巩固林改成果的重要抓手。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现代林业发展需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紧紧围绕打造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和森林昆明建设,以资源、区位、交通、科技、人力和政策优势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示范基地、专业合作社、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为抓手,构筑林下种植、养殖、采集、生态旅游、产品加工经营五位一体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重点打造引领带动全省的研发、交易、会展、示范中心,推进全市林下经济向集约化、特色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为实现绿色增长、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的原则。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开发利用经济林地和用材林地的林下资源。在确保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生态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典型带动、社会参与的原则。以现代林业发展规律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学技术为动力,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基层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引导林下产业科学发展。

3.坚持集约化经营,特色化发展的原则。完善林下经济产业链条,注重产销环节的配套发展,加快形成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和市场经济条件,合理选择发展模式,聚集生产要素,重点培育区域化的特色产业,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当地实际。

(三)发展目标

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逐步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组织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科研型企业建立集林下经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标准认证、人才培养和聚集为一体的林下经济工程研究中心,构建科技支撑体系;规划建设林下产品交易市场和打造林下经济总部经济、林业博览会,实现产前、产中、产后有机衔接,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力争到2020年全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152.40万亩,实现年综合产值400亿元,建设示范基地100个,林农专业合作社105个,省级林下经济龙头企业达到95家,参与林下经济开发的农户达到100万人,从事林下经济的农户年人均增收达到600元。

三、 主要任务

(一)合理利用森林,科学编制规划。鼓励利用宜林荒山、“五采区”植树造林生态修复发展林下经济;对商品林,可依法自主决定林下经济的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对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生态旅游;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实施立体复合经营,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市林业局负责组织规划和技术指导,各县(市)区要深入调查,摸清适宜发展林下产业的林地类型、范围,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林地资源状况、农村发展水平差异等实际情况,结合省市高原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林业工程建设、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认真做好本地林下经济发展规划,选择、推广、发展适宜本地区林下经济发展的模式。

(二)建立示范基地,培育经济实体。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建设一批连片规模200亩以上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积极培育一批典型企业和大户,在技术和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的作用,到2020年重点建设示范基地100个。大力支持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提高林农在林下经济发展中的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林下经济科学发展,建设林农专业合作社105个。加强龙头企业建设,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集中力量,引进和培育一批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为主体,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努力营造企业带大户、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发展局面,到2020年,省级林下经济龙头企业达到95家。

(三)建立研发中心,强化支撑体系。加大科技扶持和投入力度,重点加强研究与开发适宜林下经济发展的优势品种,加强林下经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完善野生林下资源制度建设。加强昆明市林下经济工程中心建设,联合省林科院打造引领带动云南乃至西部地区的国家级林下经济研发工程中心。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切实加强技术指导,积极搭建农民、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平台,加快良种选育、病虫害防治等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和科技成果推广。强化人才培养,积极开展龙头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培训;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林下经济相关标准及专利和产品认证体系建设。

(四)打造本土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按照各地自然、区位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不同,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强化品牌建设,培育优势产业、形成拳头产品。支持和鼓励企业以诚信和品质打造林下经济品牌,开发本土特色产品,规范产品生产标准,加大产品营销宣传,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展销会、订货会、网上推介等活动,重点打造中国昆明泛亚国际林业博览会,扩大产品知名度,拓展产品销路,提升市场竞争力。引导各地培育壮大具有自身特色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精品产业,积极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重点发展“林花”、“林菌”、“林果”及林下休闲体验。

(五)完善市场体系,打造总部经济。积极培育全国知名的林下经济产品专业市场,加快市场需求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流通网络,引导产销衔接,降低流通成本,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现代流通方式向林下经济产品延伸,促进贸易便利化。努力开拓国际市场,提高林下经济对外开放水平,积极打造带动全省、辐射东南亚的林下经济总部经济。

(六)推进庄园经济,规范设施用地。按照产业高效化、发展生态化、产品特色化、经营规模化、品牌高端化的要求,发展一批有主体、有基地、有加工、有品牌、有展示、有文化的林下经济庄园,到2020年,建成10个林下经济精品示范庄园,以庄园经济示范带动全市乃至全省林下经济发展。发展林下经济的经营主体可直接在林地内修筑水利、便道等生产设施,可使用不超过林地经营面积的5%用于建设管护等设施。

(七)优化配置林下资源,鼓励发展服务机构。进一步挖掘潜力、释放活力,提高林下经济资源配置效率,促进资源、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促进林下经济的规模化发展,实现林下资源产出效益和林农收入的最大化。为林下经济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设立开通便捷通道,鼓励社会化服务机构承担林下经济技术推广、信息咨询、外业调查、资源评估等技术服务工作。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昆明市林下经济发展,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林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全市林业、农业、扶贫、水利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将发展林下经济与林业产业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循环经济、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内容融合在一起,全面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林下经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相应成立专门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实行领导负责制,完善激励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并将其纳入干部考核内容。

(二)加大融资支持。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自2016年起至2020年,市政府每年从林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左右资金用于扶持林下经济发展,主要用于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支持科技研发推广、开展培训工作和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按照性质不变、渠道多样、捆绑使用的原则,发展林下经济与农业综合开发、经济结构调整、畜牧养殖、扶贫开发、科技推广等项目在资金使用上可以有机结合。同时,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大力开展林权及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森林、林下作物保险,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林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宣传督查。通过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农村各种宣传渠道及政府逐级宣传的方式,加大对广大农村、农民的宣传力度,广泛传播“发展林下经济,在保护生态的同时,还能不砍树就致富”的观点,政府关于发展林下经济的优惠政策要做到家喻户晓,帮助农户读懂政策、吃透政策、享受政策。同时,强化指导督查工作力度,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市级相关部门于每年10月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发展林下经济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昆明市林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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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

附件

昆明市林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昆明市林下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昆明市林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林下经济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阮凤斌(昆明市副市长)

副组长:陈树发(昆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令衡(昆明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豆劲鸣 (昆明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焦振华(昆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习再兰(昆明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建坤(昆明市林业局副局长)

杨金仑(昆明市水务局副局长)

邓永斌(昆明市工商局副局长)

夏坤仁(昆明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李政昆(昆明市国土局总工程师)

李丛林(昆明市科技局副调研员)

薛光文(昆明市扶贫办副主任)

吴永芳(昆明市交运局副局长)

蒋  伟(昆明市供销社副主任)

缪  丹(昆明市金融办副主任)

各县(市)区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兼任,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林下经济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推进此项工作。

二、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林下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林下经济工作任务的指导、督促和推进,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做好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处理好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协调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做好规划编制、政策咨询、宣传培训、业务指导及林下经济示范点建设等具体工作。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有关支持措施和安排资金扶持。

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及政策、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扶持林下种植、养殖重点项目。

市水利局、市交运局: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指导、协调林下经济庄园建设。

市扶贫办:统筹规划林下经济发展与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市金融办: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林下经济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扶持力度。

市供销社:加大对林下经济合作社的支持。

市工商局:为承担林下经济技术推广、信息咨询、外业调查、资源评估等技术服务工作的社会化服务机构提供登记便利化服务。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编制当地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出台林下经济发展扶持措施,完善激励机制,落实责任目标。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关人员自行接替,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