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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结果公告2017第4号

来源: 昆明市审计局   2017-07-03 14:17   字号: [        ]


(2017第4号)目录


(二一七



2011年至2015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的跟踪

结果

主办单位:昆明市审计局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

邮政编码:650500

电话087163131240

2011年至2015年防治艾滋病工作


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的


跟踪审计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2016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审办发〔201617号)的要求,按照云南省审计厅的安排和报经市政府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昆明市审计局对昆明市2011年至2015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基本情况

按照《云南省第三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要求,昆明市本级及17个县区(含5个开发度假园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按要求建立防治艾滋病委员会,下设防治艾滋病局或防治艾滋病办公室作为负责防治艾滋病工作的管理机构。全市配备5家主要专业技术机构(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昆明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昆明市中医院、昆明市健康教育所)、26个成员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监测检测、感染者管理、行为干预、母婴阻断、抗病毒治疗等具体工作。截至20166月,市编办下达市、县防治艾滋病专项行政编制26名,实有11人。核定市、县疾控中心防治艾滋病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55名,实有107人。

昆明市各级财政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按照规定安排了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本次抽查了昆明市、各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直属单位33家,抽查资金总额16 286.36万元,涉及财政资金14 437.52万元。资金使用单位基本按规定用途和开支范围管理、使用。截止2016630日艾滋病防治设备(CD4全自动样本制备仪、生物安全柜等)436.27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上级批复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工作,省重点地区防治艾滋病项目、省级第三轮综合防治项目按照要求完成,国家艾滋病示范区创建等项目工作正按照计划推进。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照要求完成公共场所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对三星级以上宾馆、三星级以下宾馆(旅馆、招待所)、娱乐性场所、中小学、高等院校、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建筑、矿产、水电、交通等行业和大型工程建设单位等253家进行了抽查,相关公共场所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基本到位,均按项目实施方案较好的完成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审计评价

昆明市本级及17个县区(含5个开发度假园区)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防治艾滋病政策,按照要求完成公共场所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从政策、机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了保障。认真开展检测监测、病源管理、行为干预、母婴阻断、抗病毒治疗、中医治疗和关怀救助等7个方面的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按照项目管理方案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方案,做到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基本做到专款专用。但存在未按政策制定职业暴露高危人群岗位补贴及防艾工作保险机制,挤占、挪用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

(一)机构、人员建设方面的问题

各县(区)级卫生计生机构编制人数较少,行政人员多为兼职开展工作。

审计建议:当地有关部门应当按省有关文件要求配备、配齐人员,充实防治艾滋病专职人员,并加强对防治艾滋病行政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培训,提高防治艾滋病人员的履职能力。

(二)政策措施落实及执行方面的问题

1.昆明市、呈贡区、富民县、官渡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嵩明县、寻甸县、盘龙区、西山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尚未按照政策制定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和艾滋病职业暴露高危人群岗位补贴,未建立医务人员暴露风险的社会保险机制。

审计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和艾滋病职业暴露高危人群岗位补贴,建立医务人员暴露风险的社会保险机制。

2.富民县、宜良县未开展中医治疗。

审计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开展中医治疗配套政策。

3.禄劝注射吸毒人群清洁针具交换工作进展缓慢。

审计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

(三)经费保障及物资、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寻甸县2016年县级财政防治艾滋病经费预算不足57.9 万元。

审计建议:寻甸县认真执行昆明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达《寻甸县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将防治艾滋病相关单位签定的责任书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增强各相关单位责任意识。从经费投入方面给予保障。本年财政预算调整时,未预算的防治艾滋病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解决财政配套不足问题。

2.物资未及时采购283.58万元。

审计建议: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快招投标和物资采购进度,尽快下发到位,以免资金闲置,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挤占、挪用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29.81万元。

1)官渡区卫计局201212月宣传教育中央资金1.6万元,用于麻疹的宣传培训,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2)呈贡区卫计局在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中列支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车辆加油款3.91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2.05万元、车辆加油款1.86元。

3)富民县挤占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15.50元。其中:

县卫计局用于本单位行政开支8.84万元;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县卫计局拨给的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用于本单位行政开支6.66万元。

4)西山区疾控中心支付单位办公经费3.30万元。其中:

2013年支付单位上网费0.9万元;2014年支付单位办公用品费1.42万元;2015年支付单位办公用品、耗材0.98万元。

5)东川区疾控中心列支加班费、房屋维修费等5.50万元。其中:加班费2.86万元、房屋维修费2.64万元

审计建议: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督促官渡区卫计局、呈贡区卫计局、富民县卫计局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西山区疾控中心、东川区疾控中心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4.昆明市抽查单位截止2016630日结余资金2 179.62万元,未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1)昆明市本级直属单位结余资金1 207.89万元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结余506.47万元(含2015年财政拨回中央防艾资金341.17万元);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余防治艾滋病701.42万元(含2015年中央补助物资采购283.58万元);

2)官渡区结余548.82万元。其中:区卫计局结余资金19.45万元;区疾控中心结余资金529.37万元。

3)安宁市结余219.82万元。其中:市卫计局48.91万元、妇保中心65.80万元、市疾控中心97.01万元、昆钢医院6.1万元、市执法监督局2万元。

4)石林县结余32.73万元。其中:石林县卫计局11.98万元,县保健院13.12万元,县疾控中心资金余7.63万元。

5)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艾专项资金结余170.36万元。

审计建议:艾滋病防治工作具有长期性,项目资金使用具有延续性。责任主体单位应认真清理分析结余资金的原因,如确属于项目已完成用不出去的资金,报本级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和财政部门共同批准后,专项用于防治艾滋病工作,并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5.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

1)安宁市人民医院会计核算混乱,对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未进行专项核算,账面未能真实、客观、全面反映专项资金管理运行状况,通过该单位提供凭证的核查,发现在未取得合法、有效、充分的原始凭证前提下,将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列支。

2)寻甸县疾控中心虽然分户账专门核算防治艾滋病经费收支情况。但存在单位的办公、车辆、水电、邮电费、差旅费等共用支出难以准确分开,采用比例分摊计入支出方式进行核算,形成无具体支出单据支撑情况,核算不够规范。

3)五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部分原始会计凭证未附明细清单等附件不全,用于防治艾滋病工作会务费等支出。

审计建议:安宁市人民医院、寻甸县疾控中心、五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加强财务管理,对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进一步精准审批支出原始单据,使财务支出数据有具体单据支撑,准确反映专款专用,规范会计核算。

(四)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方面的问题

1.东川区防艾办对宾馆、酒店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不到位。

审计建议:区卫计局应督促区防艾办加强对宾馆、饭店、招待所和旅馆等公共场所的艾滋病综合防治宣传工作。

2.晋宁县在延伸审计调查中,发现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全医学类民办全日制普通),未开设防治艾滋病的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

审计建议: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对在校生开设防治艾滋病的必修课,加强学校宣传教育工作。

三、整改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

(一)机构、人员建设方面的问题

对各县(区)级卫生计生机构编制人数较少,行政人员多为兼职开展工作的问题,各县(市、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采纳审计建议将根据县(区)编办文件,加强组织领导,在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中逐年招聘人员,充实防治艾滋病工作人员。

(二)政策措施落实及执行方面的问题

1.对昆明市、呈贡区、富民县、官渡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嵩明县、寻甸县、盘龙区、西山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尚未按照政策制定职业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和艾滋病职业暴露高危人群岗位补贴,未建立医务人员暴露风险的社会保险机制的问题,采纳审计建议。目前,云南省人民政府暂未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待省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后,我市将结合实际,积极制订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职业暴露岗位补贴政策,提高艾滋病防治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医务人员暴露风险的社会保险机制,减少一线医务人员的顾虑和担忧。

2.对富民县、宜良县未开展中医治疗的问题,昆明市防治艾滋病局采纳审计建议,将尽快制定出台中医药治疗的配套政策,鼓励各县(市、区)在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中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

3.对禄劝县注射吸毒人群清洁针具交换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禄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到位,并请上级技术部门到现场指导,计划于201612月份至20177月份期间开展注射吸毒人群清洁针具交换工作。

(三)经费保障及物资、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寻甸县2016年县级财政防治艾滋病经费预算不足57.90 万元的问题,寻甸县财政局将调整下半年经费预算,争取补齐差额部分的防艾经费,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2.对物资未及时采购283.58万元的问题,昆明市疾控中心已经与省疾控中心联系,现在省疾控中心招标工作已经完成,待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相关文件后按照协议进行支付。

3.对挤占、挪用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29.81万元的问题,官渡区卫计局于201212月挪用中央防艾专项资金中宣传教育经费1.6万元用于麻疹宣传培训,于731日进行调账处理,并于822日将此笔资金原渠道退回官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呈贡区卫计局在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中列支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车辆加油款3.91万元,现已按上级要求进行调账处理恢复资金用途。

富民县卫计局挤占防艾专项资金共计15.50万元,现已按上级要求进行调账处理,归还艾滋病防治专项账户,用于2016年各项防艾工作支出。

西山区疾控中心挤占艾滋病专项资金支付单位办公费用3.30万元 ,现已按上级要求进行调账处理,此笔经费已调回艾滋病专项资金账户。

东川区疾控中心挪用防艾专项经费列支工作人员加班费、艾滋病科实验室房屋维修费共计5.50万元,现已按照审计要求进行调账处理。

4.昆明市抽查单位截止2016630日结余资金2 179.62万元,未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1)对昆明市本级直属单位结余资金1 207.89万元的问题,其中: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结余506.47万元(含2015年财政拨回中央防艾资金341.17万元)。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已组织人员进行了清理,除正常支出外,剩余209.01万元待昆明市卫计委按2016年工作方案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完成后将于年末兑现使用完毕。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余防治艾滋病701.42万元(含2015年中央补助物资采购283.58万元)。其中涉及的物资采购待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相关文件后按照协议进行支付,其余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

2)官渡区结余548.82万元。其中:区卫计局19.45万元,区疾控中心529.37万元。扣除2015-2016年跨年使用经费,实际结余两年以上的防艾经费金额为272.06万元,区卫计局与区财政局协商决定:区疾控中心将此结余经费上缴官渡区卫计局,按照《官渡区第三轮艾滋病防治工作结余经费安排使用方案》规定,重新将此结余资金安排用于官渡区的防艾工作补助。

3)安宁市结余219.82万元的问题。其中:市卫计局48.91万元、妇保中心65.80万元、市疾控中心97.01万元、昆钢医院6.1万元、市执法监督局2万元。市卫计局已督促项目单位尽快报账,及时对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兑现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石林县结余32.73万元(石林县卫计局11.98万元,县保健院13.12万元,县疾控中心7.63万元。

县财政已采纳审计建议,加强资金的监管力度,在市级方案出台后,依据上级明确的标准和方案,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可操作性的补贴方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应有的效益。

5)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余170.36万元。五华区卫计局进行了认真清理,并经区财政局同意:2011年至2013年,结余83.33万元,项目已完工,上缴财政,今后再用于防治艾滋病工作;2014年至2016630日结余87.03万元,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资金管理方案兑现防治艾滋病经费开支等。

5.对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五华区卫计局将继续加强财务基础工作,严格财务报销制度,进一步精准审批支出原始单据,使财务支出数据有具体单据支持,准确反映专款专用,规范会计核算。

安宁市卫计局对安宁市人民医院防艾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医院领导及财务人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法律法规、会计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要求市人民医院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规范财务行为,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核算,并督促进行了及时整改。

寻甸县疾控中心对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县卫计局财务科对疾控中心财务科进行相关培训,要求在今后的经费核算中,县疾控中心必须分户账核算艾滋病专项资金,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将涉及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办公、车辆、水电、邮电、差旅等费用准确分开,形成有具体支出单据的支撑,规范核算。

(四)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方面的问题

1.对东川区防艾办对宾馆、酒店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不到到位的问题,东川区防艾办统一制作了有针对性的宣传展板、宣传扇和宣传册,提供到宾馆、酒店、旅馆等公共场所,加强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在东川电视台播放防治艾滋病宣传公益广告,并在《健康东川》栏目开展2期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在东川主城区主干道设置张贴了17块防治艾滋病康教育宣传栏。

2.对晋宁县在延伸审计调查中,发现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全医学类民办全日制普通),未开设防治艾滋病的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的问题,晋宁县防艾办将加强对昆明卫生职业学院青年学生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学校密切合作,制作符合青年学生特点的宣传教育手册、宣传展板,邀请防艾专家到学校开展防治艾滋病的宣传讲座,提高学生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昆明市卫计委及各县(区)卫计局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已积极采纳,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督促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