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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对昆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4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昆明市财政局   2017-08-01 11:48   字号: [        ]

孙维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融资贷款模式推进中存在困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支持昆明市棚户区改造,昆明市向国开行申请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贷款,由市住房保障局牵头、市级财政全力配合,由昆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统一作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并统筹筛选、上报贷款审批相关工作。该项目一期已获国开行贷款80亿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及时与国开行云南分行进行沟通对接。国开行云南分行答复,按照总行目前的政策要求,棚改项目贷款原则上要求市一级的平台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贷统还”。

昆明市各县区也存在财力参差不齐的情况,有的县区平台公司不具备作为承贷主体的资格,因此,对于昆明市的棚改项目采取全市打包,统一由市保障房公司作为承贷主体的方式操作,目的就是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地推进昆明市全市范围内的棚改项目建设。

国开行云南分行表示将根据昆明市的实际情况,积极向总行争取由县区平台公司直接作为棚改项目贷款平台。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如果国开行总行能够放开条件,同意由县区平台公司作为棚改项目贷款主体,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向国开行申报棚户区贷款的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李桥 63550711

                         

昆明市财政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