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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昆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中国昆明   2017-08-18 14:50   字号: [        ]

    李兰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昆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中国健康之城的建议》已交我局和市卫计委共同主办。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局职责职能,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昆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地污染防治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制定了《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昆明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昆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与昆明市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同时还分年度制定了年度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有效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大格局。

    二、意见或建议办理情况

    (一)积极开展以治理滇池为代表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1、以“水十条”为抓手,积极推进滇池治理。

    我市始终坚持把滇池治理工作作为全市转变生产生活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一面镜子,把滇池治理和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滇池保护治理和全市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完成了《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文本2016年6月15日经十届市委第135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已获省政府批复。

    2、滇池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是组织开展滇池湖体10个监测点及35条入滇河流72个监测断面按月进行水质监督性监测,每月及时向各河(段)长、省政府滇池水污染防治专家督导组、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家督导组报送河道水质监测结果,实施河道水质排名以水质目标倒逼整治结果,按时上报《滇池水质月报》、《滇池流域主要入湖河道水质监测月报》、《滇池草海片区水环境质量监测专报》。

    二是开展流域内滇池湖体、主要入湖河道、污水处理厂、蓝藻预警监测、企业排污以及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业务,监测范围覆盖流域内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湖体、主要入湖河道入湖断面及行政交界断面、重点污染源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目前滇池流域已形成10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市县两级监测网。

    三是“十二五”期间,通过不断加强内源治理,全面开展生态清淤,疏浚滇池底泥1213万立方;构筑“拦截网”,建成97公里截污主干渠、22座水质净化厂;引水入滇,引入14亿立方牛栏江清水补给滇池;开展生态修复,建成5.4万亩湖滨生态带;积极开展生物治理和蓝藻清除等内源污染治理工程,有效削减滇池内源存量污染,促进滇池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力开展河道整治,全面实施35条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2016年9月8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发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2015年度考核结果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57号),滇池流域考核结果较好,得分为72.7分。经过不懈的治理,滇池入湖污染负荷大幅削减,湖体重氮磷年度明显下降,水质恶化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和扭转。2016年滇池全湖总体水质类别为Ⅴ类,与2015年同期比较,水质类别由劣Ⅴ类转为Ⅴ类。2016年6月,在中央电视台微博举办的“中国最美湿地”评选中,昆明滇池湿地以110628票的最高票数,在众多湿地中脱颖而出,当选为“中国最美湿地”。“高原明珠”正逐渐恢复往日的光彩。

    四是据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1-5月滇池水质:外海透明度平均为0.38米,水质类别为Ⅴ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61.6,营养状态为中度富营养。化学需氧量平均值为38mg/L,总磷平均值为0.116 mg/L,水质类别均为Ⅴ类,其余指标达Ⅰ~Ⅳ类(总氮浓度值为1.61mg/L,水质类别为Ⅴ类)。外海水质未达到“省考核目标”(总磷水质类别为Ⅴ类);达到“市工作目标”。

    草海透明度平均为0.79米,水质类别为Ⅳ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7.8,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各项指标达Ⅰ~Ⅳ类(总氮浓度值为3.51mg/L,水质类别为劣Ⅴ类)。草海水质达到“省考核目标”和 “市工作目标”。

    3、积极推进牛栏江等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针对不达标水体断面编制了《昆明市牛栏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经征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意见,及公众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了《昆明市牛栏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初稿)》,并已通过专家技术审查。根据审查后提出的有关意见和要求进一步修改完成形成了《昆明市牛栏江流域水体达标方案(报批稿)》,现将其上报给市政府。

    在牛栏江流域设置的监测断面,每月定期监测,及时分析水质变化情况。加强环境监察力度,强化工业污染源监控,加强对牛栏江流域内重点排污企业以及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和监控,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2016年,牛栏江昆明出境断面河口平均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符合水环境保护目标要求。

    4、持续推进阳宗海水质持续改善。

    继续推进云南银发集团阳宗海“高压脉冲电絮凝污水处理含砷废水示范项目”运行,组织编制了《阳宗海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及《昆明市阳宗海流域水体达标方案(2016-2020年)》,加强阳宗海湖体及入湖河道水质监测分析工作,2016年监测数据显示,阳宗海水质恢复为Ⅲ类。

    (二)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超前谋划,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为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驾护航

    昆明市从上世纪九十年开始就启动了城市空气污染治理,1997年在主城区实施禁用燃煤。先后出台了《昆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昆明市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百分之百优良等级行动计划》《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昆明市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高污染机动车限行管理办法》《昆明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方案》《昆明市工业企业厂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范(试行)》《昆明市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步骤及程序》《昆明市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昆明市关于开展滇池水环境及大气环境质量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办法和措施,确保了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强化监督考核,鼓励全民参与

    一是为促进昆明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昆明市制定出台了《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周通报及综合排名实施方案》,由市环境保护局对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周通报、月排名;强化社会监督,引导各地进一步增强了大气污染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是针对昆明市出现的轻度污染天气,市环保、住建、城管、气象等单位,积极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应对工作,并及时向公众通报空气质量信息和采取的应对措施,做到市、县两级联防联控,全员参与。

    三是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注重发挥政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昆明市出台《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办法》,明确规定对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大气污染程度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3、严格执法,违法必究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了对工业企业的检查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工业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实施网格化监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各类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正常,严厉查处超标排污企业。

    4、稳步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昆明市稳步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要求各区、业主单位在开展新建和续建道路建设时,认真落实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任务,严格按照《昆明市中心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意见建设步行道和自行车道,不能有任何压缩。在开展市政道路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时,职能部门严格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对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设计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查、严格把关。

    (三)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以贯彻“土十条”为抓手,按照《云南省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牵头编制完成了《昆明市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

    二是印发《昆明市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县区和部门组织开展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在编制《昆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在推进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和“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相关工作,加强对未受污染土壤的保护。

    四是完成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昆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启动了“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和“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划定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制定了《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昆明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昆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系统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着力解决市、大气、土壤污染问题,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在蓝天白云下、呼吸到清新的空气。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王辉,64165433。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