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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昆明市第14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 昆明信息港   2017-08-23 15:20   字号: [        ]

市住建局:

昆明市第14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协助办理,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协办意见如下:

根据昆明市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昆编办通〔2015〕25号文件,市国土资源局:指导监督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市住建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根据《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昆明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的通告》昆建发〔2016〕277号文件明确: 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职责继续由住建(房产)管理部门承担,根据职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住建(房产)管理部门继续做好对房屋转让、抵押等交易活动以及房屋面积、产权登记等的管理工作。申请人申请房屋交易被受理后,住建(房管)部门对房屋产权归属、交易过程及结果进行备案,根据交易类型和阶段领取《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告知书》,住建(房管)部门将相关交易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

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是整个房屋交易的末端环节,在前期相关手续完善的基础上,待住建(房管)部门出具《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告知书》,并将相关交易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后,我局将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及时为二手房交易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有什么情况请再联系。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