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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昆明市民政局   2017-09-14 09:58   字号: [        ]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任飞代表:

  首先,感谢你对我市老龄工作以及养老事业发展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为我们开展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你在政协第十二届昆明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多元化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收到后,我们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由老龄办具体负责落实。

  一、我市老年人口及养老体系现状

昆明市截止2016年12月底,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有106.07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18.9 %。其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4.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3.9 %;空巢老年人有24万多人,占老年人总数的27%;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有19万多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8%。老年人口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等特点,是一个人口老龄化较为严峻的城市。

我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20所(其中:农村敬老院48所、公办老年福利机构6所、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66所),现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25个、共有养老床位32900多张;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达31张。2016年昆明市被确定为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回复

  你们提出的建议,站位高、立意远,针对性强,对我市老龄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很到位,建议十分中肯,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重视、支持和理解。下面,我们就你们提出的建议汇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1)认真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16年,全市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宣传资料30万份;举办“一法两条例”培训学习班25期,参加学习学员5200余人次;组织老龄干部参加的《一法两条例》培训班20期,参训干部1120人次。通过宣传、学习、培训,全市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各级老龄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

(2)开展老年法规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意识

一年来全市开展法规宣传92次,参加人员17209人次,制作法规宣传资料50000份(本),发放法规宣传资料30000份(本),开展老人法规咨询42次,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升了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使老年人利用法律武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先后在云南日报、云南经济报、云南法制报、云南老年报、云南老龄通信、云南老龄简讯、昆明日报、都市时报、都市条形码系列追踪报道等大篇幅进行宣传。安排6万元宣传经费,在广播电台阳光频率、昆明日报开设老年专栏,宣传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在云南经济日报、云南老年报、昆明日报、民政专刊、云南老龄通讯等投稿54篇,刊登35篇条;市老龄办2次做客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同老年人零距离对话,解答老年人提出的问题,宣传老年优待政策。

  (3)利用“敬老月”“老年节”、和“春节”等传统节日活动广泛宣传

认真组织敬老月暨老年节活动。以敬老月等各种传统节日为契机,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举办老年文艺展演等系列活动,营造敬老爱老良好氛围。利用新闻媒体积极进行敬老爱老助老系列宣传活动:巡回播放敬老爱老的宣传主题提纲;在昆明电视台、昆明日报播放、刊登昆明市委、市政府致全市老年朋友的慰问信;在昆明日报、云南经济报、春城晚报、云南老年报等报刊刊登了养老事业的新篇章;开展尊老敬老爱老先进集体、个人表彰活动30多场次。

(4)应用新闻媒体宣传敬老爱老先进模范典型,扩大社会影响

2016昆明市开展了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对90家单位(组织)进行了表彰命名,并进行广泛宣传;在昆明电视台新闻频道巡回播放敬老爱老的典型事例,宣传报道了我市2016年云南省云岭十大孝星于海总经理先进事迹。

(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和养老产业发展,编制了《昆明城市老年人设施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2010—2020)》,2014年,为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精神,结合昆明实际、先后出台了《昆明市实施“春风化雨行动”加强养老助残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以及《昆明市民办养老机构规划土地政策若干规定(试行)》、《昆明市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办法(试行)》和《昆明市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三个配套文件,明确了民办养老机构在规划、土地、税收、资金补助和养老机构管理等方面的优惠和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实施意见” 提出了养老设施规划标准,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县域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必须按照人均(常住人口)用地面积不少于0.2㎡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国家和省级要求达到的标准是0.1㎡);对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含列入政府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住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要按不低于住宅建筑面积0.3%的比例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须纳入公建配套范畴,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移交县(区)民政部门统一调配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由县级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按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和规范,推动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

在资金扶持方面明确,从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从一般预算中安排2000万元专项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助,并全面优化了补助扶持标准:对用自建产权用房兴办民营养老机构、用租赁用房兴办民营养老机构且租期5年以上的,入住率达到30%以上并年检合格的,新增床位按每张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000元、5000元。对民办养老机构接收老年人每张床位给予每月50元的运营补助。对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在民办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按照高级、中级、初级不同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0元、100元、50元的护理补助。养老机构生活用电、用水、用气全部按照居民生活类阶梯价格第一档价格标准执行,使用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费用按照家庭住宅价格执行,等等。

(三)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设施

(1)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在街道社区建立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护理保健、紧急救援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日间无人照料且能够“走出来”的老年人,提供所需服务;对不能“走出来”的老年人,实施“走进去”服务。通过日托照料和上门服务等方式在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引导和鼓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社会组织、医疗文化单位、家政服务公司等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形成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有偿服务和志愿者公益服务相结合的服务供给机制。鼓励社区设立老年人“爱心食堂”,重点帮助解决高龄、空巢、独居以及生活需要照料的老年群体的日常用餐难问题,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从2012年起,按照省、市、县(区)4:4:2的投资比例、共投入建设资金1亿多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己达225个。为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2016年由市老龄办牵头、市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每个项目每年给予2.4万元的运营补助和3-7人的公益性岗位,服务老年人,有效解决了有钱办事和有人办事的问题.。

(2)改造提升农村敬老院,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

目前,昆明市有城乡敬老院48所,床位4100多张,“五保”供养对象6977,具体工作中,我们结合实际,整合资源,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加大投入,着力改造提升农村敬老院供养水平,重点建设中心和次中心敬老院。一是对布局合理、覆盖区域较大、当地经济状况较好的,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对覆盖区域较小、当地经济状况较差的,进行整合,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我们按照改革发展的要求和社会老年人养老的期盼,将床位闲置较多的敬老院和具有发展空间的敬老院进行改造建设,采取提升档次、提高服务水平,公建民营、公开招投标,让更多的社会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的需要。目前,我们己在官渡区、西山区和呈贡区各选择1所敬老院,进行公建民营、拓展养老服务对象的改革。

(3)充分利用民间资源,发展民办养老机构

目前、昆明市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空间还很大、社会资本还没得到充分发挥。我市根椐上级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工作中,一是引导现有的民办养老机构对设施进行改造,增加功能、提升服务档次、提高老人的供养水平、提升入住老人的生活质量;二是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等方式,将闲置的学校及各类活动中心、疗养院等通过置换的方式建立养老机构,形成投资运营主体多元化;三是引导和支持民营医院、疗养院,改造成养老机构,增加床位、形成医养结合,并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资金补助范围,享受相关政策的扶持。近年来、已有广福医院、大观医院、益康医院、亚东医院和夕阳红老年病医院等近10家民营医院在改造创办成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四支持社会力量通过PPP的合作方式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支持兴办大型养老机构,形成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和网络化发展,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形成与全国各地养老机构联网对接、发展异地互动养老模式,每年启动3至5个民办养老机构的开工建设。力争到2020年,千名老人养老床位达到40张以上,其中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床位达到70%。

(4)积极搭建养老服务平台

按照“政府搭台,社会组织唱戏,老年人得实惠”的理念,多元化推进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拓宽养老服务领域。一是搭建社区助老服务信息平台。一方面是通过信息化的手段,依托GPS卫星定位助老信息平台,整合“居家宝”、“爱心通”、汇费通等服务系统资源,形成卫星定位覆盖全国、助老信息服务覆盖全市的网络服务“前台”;另一方面整合“110”、“120”、“119”、社区工作站、家政公司、医院、超市、便利店等协作单位,以及为老年人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形成服务内容丰富的为老服务“后台”,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各类服务。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联通“前台”和“后台”搭建起社区服务网,将老人的求助需求与相关协作单位、社会组织等联动起来,及时为老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帮扶、送医送药、居家养老等便民服务和政务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全方位满足社区老年人的不同需求。目前,盘龙区、官渡区、高新区信息服务平台己投入使用、市老年人活动中心服务平台正在建设,老年人可通过该服务信息平台,享受突发疾病求助、报警求助、定位导航、生活护理求助、托老、代购代买、家政等服务。官渡区、呈贡区、盘龙区、度假区等已出台文件,以不同的方式为老年人购买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和老人们一致好评。

(四)培育社会组织,创新管理体制

培育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承接养老服务项目,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协会和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监督评估、沟通协调、服务中介、风险分担等方面的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承接各种养老服务项目,开展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制定、服务质量评估、服务行为监督等事务支持社区建立健全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网点,鼓励社会组织、家政和物业等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鼓励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产品用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扶持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养老志愿服务。鼓励和动员社会有能力的单位和个人,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资助,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更好地为老年人做好服务。鼓励社会服务窗口行业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五)加快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

在养老服务机构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把养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纳入城乡就业培训范围。对在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就业的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民办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企业在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待遇。通过培训,到2020年持职业资格培训结业证的护理员(助老员)上岗率达到70%以上。落实培训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企业职工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养老服务相关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助。县(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新录用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岗前技能培训补助。把农村护理员纳入农村劳动力培训范围,在妇女就业培训中,增加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助。对主城区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机构录用符合条件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助。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见习训练结束后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600元/人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该补助与见习训练留用奖励不得重复享受。

昆明市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发展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十三五” 规划的重点发展范筹,围绕昆明市 “春风化雨行动计划”,完善养老设施,搭建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联系人:戚美萍,电话:6310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