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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8-06-26 16:51   字号: [        ]

昆政办〔2018〕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办,市政府目督办,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昆明市2018 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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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加快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步伐,切实“让人民吃得放心”,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一)夯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把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好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督查考评、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强化对食品监管抽检经费和基层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的保障和投入。合理划分市、县(市)区食品监管事权,明晰各级食品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消除监管盲区。持续推进基层监管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强化督查考评结果运用,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行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双安双创”活动。将“双安双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创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经费保障、督导检查、动态评估等工作制度,全面细化分解创建任务,推动创建工作出特色、出经验。向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申请并接受省级初审和国家评估验收。积极推动嵩明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 聚焦突出问题加强源头治理

(三)净化农业生产环境。落实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国家、省级部署,开展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大气污染和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种养环节源头监管。研究制定禁限用措施,积极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加强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管理,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确保兽药产品追溯工作顺利实施。以龙头养殖企业为重点,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示范创建。推行动物疫病统防统治、综合防治专业化服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较上年提高 2 个百分点左右(市农业局负责)。

(五)加大农产品整治力度。深入推进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关停不达标的生猪屠宰场(市农业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配合)。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昆明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严厉查处未经定点屠宰场从事生猪、牛羊屠宰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族宗教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规范病死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积极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市农业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三、 坚持风险严控,狠抓责任落实

(六)严把农产品准出、准入关口。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实施合格证管理。建立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相衔接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衔接机制,加强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完善粮食收购、贮存、运输、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等制度,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生产经营者停止其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开展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进一步修订完善风险分级监管制度,推动食品加工企业落实风险控制要求,明确风险点、控制措施及责任人,做到生产过程数据完整、真实、可追溯。落实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管理,鼓励“后厨直播”,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提升食品“三小”备案登记率,引导提档升级达标获得许可,加大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查处整治力度。加快食用农产品、食品供应链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企业上线运行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风险监测工作质量控制,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风险评估。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发布质量信息,妥善做好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加大食品接触材料风险监测力度,规范食品快检产品使用管理,提高食品快速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全市年度食品监督抽检量不低于4份/千人,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和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的抽检力度。完善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机制,应公布抽检信息公布率达100%,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100%。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强化监测、抽检结果通报和信息发布。加强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会商研判,强化风险分析研判处置工作,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等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重点品种风险控制。加强普洱茶、食用油脂等重点食品监管,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继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铲除行业“潜规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落实《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8〕62号)要求,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粮食局等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活禽交易管理,出台管理办法,落实“轮流休市、定期消毒”制度,推行集中屠宰、冰鲜上市(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配合)。加强对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市质监局负责)。加强食盐、清真食品等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族宗教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农村和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大农村地区食品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等问题。全面推进农村自办聚餐登记备案管理,强化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管理,督促发挥协管作用,积极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配合)。贯彻执行《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行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信息化”改造提升和实时监控,融入营养健康指导。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加强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我市粮食大县、“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积极引导食品工业企业强化诚信管理理念,实施诚信管理体系。推动食品生产经营相关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范围,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金融、土地、许可等各领域的联合惩戒力度(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十二)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有关要求,探索研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措施办法。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信息共享,明确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证据规则,加强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典型案件通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专业化、智能化侦查打击能力建设,在全市公安机关及派出所建立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工作联络员,协调推动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工作,提升主动发现、精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效能(市公安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加强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典型案件通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局配合)。持续开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市检察院负责)。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执法行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加大对食品走私打击力度(市打私办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明海关缉私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配合)。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市工商局负责)。加大食品相关产品执法打假力度(市质监局负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建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人员禁业限制数据库(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检察院、市法院配合)。

五、 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积极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向导,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坚持品牌建设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相结合,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三品一标)认证,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一村一品。积极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标准化“三园两场”创建工作。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市农业局牵头,市质监局、市粮食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快推进食品相关行业发展。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向主产区、优势产区、产业园区集中,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促进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开展现代食品工业基地建设示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大型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进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体系,鼓励获得认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餐厨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场所建设,稳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冷链物流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加强地产冷库、低温加工配送中心等食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和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市科技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等部门配合)。

(十六)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行业示范企业创建试点。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培育“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店创建。鼓励商超扩大基地采购、农超对接、供应商供货、订单农业。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全面推行“明厨亮灶阳光厨房”建设,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 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十七)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实施食品安全大科普行动,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逐步扩大数量、提高质量。妥善处置热点问题和舆情事件,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在中小学课堂教育活动中增加食品安全核心知识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加大对野生食用菌鉴别、加工和中毒紧急救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市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能力和水平,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开展食品安全“问计于民”、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我执法你监督”等主题活动和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提高群众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食品安全满意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社会共治水平。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逐步开通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完善覆盖市、县的投诉举报业务系统,提高投诉举报办理结果查实率,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员工、消费者投诉举报违法行为,积极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各级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监管人员、注册和备案人员以及志愿者的培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体系

(十九)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合理设置各级食品安全监管岗位,确保权责划分明晰。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继续推进基层监管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健全网格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科学划分县、乡食品安全网格,建立协管员队伍,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托现有资源加快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明确检查员的资格标准、检查职责、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等要求。提升市、县两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力争市、县两级承担食品安全检测职能的机构达到相应建设标准及能力要求。提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确保达到相应建设标准。持续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和粮食等检测机构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推进农贸市场检测室建设,确保建得好,用得好。加强检测专业技术和食品安全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强化现场执法装备配置,推进监管系统在基层执法监管的应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