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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28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8-07-25 15:04   字号: [        ]

朱燕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昆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市扬尘污染源的监管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经济可持续发展,蓝天白云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最质朴的理解,近年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优良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对于2017年我市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未进前十的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多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各区各部门工作情况的汇报、意见和建议,及时跟踪工作推进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和制定强有力的对策措施,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现阶段,全市紧紧围绕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及本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在认真有序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市级大气污染防治主要牵头责任单位的现场督查机制已形成和逐步完善,并在持续开展督查及回头看工作。

二、 在意见、建议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切实提高认识,准确认识我市大气污染面临的严峻形势

昆明市近年来的空气质量总体上面临不利的气象条件,并且从2018年第一季度情况来看,这种不利的气象条件仍在延续。昆明三面环山、南濒滇池,地形地貌容易形成局地风,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城市北片区高层建筑集中,气流通道减少,区域性热岛效应显著,污染物累积速度快。2017年12月22—27日因北下冷空气受高原地形和冬季干暖气流阻挡,造成滇中、滇东北、滇东南地区出现大范围湿度高、风速小、逆温等天气现象,对城市大气污染物扩散极为不利,导致污染物累积超标。同时,相邻的四川、重庆、贵州、广西等省(市)区环境空气同期出现大范围、高污染的情况,北下冷空气携带的污染物传输直接影响了我省昆明、楚雄、玉溪、昭通、曲靖、蒙自、文山7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通过对昆明市本底条件的分析,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2018年“进位保10”具有机会和条件,但预计未来3~5年内稳定保持在前10名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

今年以来,我市更加高度重视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统筹下,今年1-5月,我市制定了《昆明市空气质量污染成因分析报告》、《昆明市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提升方案》;印发了《2018年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昆明市环境空气扬尘污染应急预案》;建立了更加完善的“周通报、月排名、季考核”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主城各区不断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分昼夜,真抓实干,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工作取得了应有成效,通过全市的共同努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在旱季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下,截至6月3日,我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8.70%,其中优25天,良127天,除因臭氧导致的两天轻度污染天气外,没有出现1天由于颗粒物超标造成的轻度污染。

(二)更加严格的执行相关规定

1、 今年印发的《2018年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将城市扬尘治理和削减氮氧化物作为首要工作,对考核标准进行了严格量化,措施办法针对性更强,目标任务更加细化,牵头责任单位更加明确。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均制定了本部门、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2. 2018年3月7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通知》,成立昆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级政府部门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中的责任,建设、施工、监理、勘察等参建主体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责任,其他场地(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的责任主体、责任划分,监管部门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及明确。

3.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挥统筹协调和一线指挥调度作用,定期开展周通报、月排名、季考核工作,定期通报主城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信息。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探索利用激光雷达扫描、卫星遥感、无人机高空拍照等先进技术,精准锁定污染排放来源,对城市建筑工地、城市裸地实施网格化监管,不断完善污染源基础台账;市级相关部门成立多个督察检查组,每周对扬尘防控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督察检查,强化日常监管。为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市级部门、各区深化联动执法工作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动,严格落实“三池一设备”、“六个百分百、”“八个必须”等扬尘防控措施,努力提高扬尘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治理各类渣土运输乱象,做好新型智能渣土车的推广使用工作。

(三)执行更加严厉的责任追究

1. 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工作,市政府印发了《昆明市、云南滇中新区各级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规定》充分体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精神和要求,对工作不力,造成环境损害和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问责。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把环境保护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2、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原2015年3月印发的《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办法》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对原有问责办法的问责范围、问责方式、问责内容、全市范围内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的专项督查工作的问责等部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目前修订后的《问责办法》已上报市纪委审定,待印发实施。

3、 今年来,市环保局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考核结果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4月9日,市新闻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并邀请云南电视台都市条形码、云南网、昆明日报、掌上春城、昆明电视台街头巷尾等昆明市主流媒体对主城建设工地、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集中采访活动,让昆明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并监督我市建筑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防控工作,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引导全民参与污染防治中来,努力营造全民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4. 每周督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各区和相关单位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认真做好跟踪落实工作,对执行不力的各区各部门给予通报,严格责任追究。

(四)制定对特殊天气的管控预案

为健全完善昆明市环境空气污染应急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和对特殊天气的应对能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7年环境空气扬尘污染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重点对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污染应急分级、应急响应等部分进行了修改完善,下调了启动应急预警的颗粒物污染指数值,对原有内容进行了细化,使应急预案更具有操作性。

同时,针对风干物燥干旱少雨的冬春季节,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共同拟定了《昆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应急人工增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云南省气象局飞机增雨作业支持下,依托现有人工增雨作业点,围绕冬春季节气象和风速条件,增设人工增雨作业点和增雨烟炉,努力改善我市冬春季节的环境空气质量。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打赢昆明“蓝天保卫战”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我局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好大气污染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切实加强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调度、协调,用新的思路、新的举措全面提升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全国空气质量重点城市排名影响我市名次的大气污染主要指标是粗颗粒物(PM10),结合昆明市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着力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持续深化城市扬尘治理工作是关键。将扬尘精细化管理摆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首要位置,通过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解决扬尘污染突出问题。

(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

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对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的督查督办机制进行整合,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市住建局对全市建筑工地的调查结果、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卫星遥感技术成果、我局和各区激光雷达扫描情况,确保督查督办更加精准,更加高效,力度和要求更高。

(四)加强分析研判工作

充分运用中科院大气所所编制的课题的科研成果,助推我局对昆明大气污染现状分析、污染成因、对策措施的研判预见能力的提升,为我市今年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更为精细的技术指导。

(五)持续提高我市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对能力

在可能出现空气污染时,对颗粒物指标进行分级响应,指导全市开展扬尘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有效保障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按照属地区域为工作责任主体的原则,各单位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各区域资源信息共享,加强分工协作联合开展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六)着力提升宏观管控能力

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开启无人机等先进设备,加强对高空空气质量和地面面源污染的航拍工作,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监控工作体系,着力提升宏观管控能力。

(七)持续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继续与昆明日报、昆明电视台联合开设《PM2.5信息公示》栏目,每天在昆明日报头版、昆明电视台《昆明新闻》后及时刊、播昆明每日的PM2.5、PM10、NO2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昆明市空气质量状况,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畅通大气污染投诉渠道,提高处理处置效率。

(八)强化责任追究

继续对全市大气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的空气质量监测情况进行周通报、月排名,按季度对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各市级责任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待《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办法》印发实施后,按照问责办法对每季度内各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超过月污染指标控制性目标且连续三个月排名均位于最后一位的国考五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超过年度总目标控制要求且年度排名位于最后一位的县(市)区、管委会的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