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图片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政协昆明市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40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8-07-25 15:05   字号: [        ]

段伟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昆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制度保障护航“美丽昆明”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局主办,市工信委、市旅发委、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法院和市检察院协办。我局高度重视,于2018年5月3日发函至协办单位,相关协办单位及时将协办意见回复我局,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党的十九大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好的时期。生态环境部在持续推动生态系列创建(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基础上,又主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努力探索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这一模式是重点和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自觉行动,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选择。

多年的实践证明,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更是各级党委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把生态创建作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重要抓手,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7年9月,生态环境部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总结了全国环保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并对第一批46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进行了授牌,我市石林县入选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截至目前,我市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晋宁、石林、宜良、富民、禄劝等10个县区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区已获得省政府命名。全市已完成创建3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71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24个省级生态文明村、1120个市级生态村。各县(市、区)已基本形成“典型带动,整体推进”、“串成线,连成片”的格局。

二、 意见或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出台美丽昆明建设总体规划,促进生态文明和经济发展的良性互补,“美丽昆明”就像“智慧城市”一样,并非一个简单的概念,昆明市应当出台“美丽昆明”建设总体规划,对概念进行深入解读,拆解成各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及其目标,从顶层设计上为全市勾勒一幅以优良的生存环境为基底的美好蓝图,提出各个阶段的建设任务、要求,绘制成简单明了的地图、表格,吸引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在逻辑,经济发展讲求城镇化,但环境保护应强调“农村化”,即真正的生态文明是顺应自然规律、接近于原生态的生存链条。出台“美丽乡村”建设的精细化指导文件,让经济发展“由城市走向农村”,而生态保护则反向而行即“以农村包围城市”,促进两条路线的衔接,确保生态文明支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反哺生态文明。”的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相关规范。根据《国家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结合《昆明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在总结我市农村及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昆明市美丽乡村建设规范(试行)》。二是积极开展“七改三清”工作。制定了《中共昆明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文件,成立了昆明市“七改三清”工作办公室,并按照省、市农村“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要求,以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为重点,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加快农村环卫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努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三是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针对我市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的问题,结合省、市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有关部署和安排,根据《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农村垃圾治理及公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细化。截止到2018年4月19日,我市97个涉农乡镇(街道)建有垃圾中转站79座,配置 1吨以上垃圾运输车363辆,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9164个自然村建立了保洁制度,保洁制度实现了全覆盖。9164个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自然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四是持续推动生态创建工作。去年9月,生态环境部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总结了全国环保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并对第一批46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进行了授牌,我市石林县入选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截至目前,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晋宁、石林、宜良、富民、禄劝等10个县区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区已获得省政府命名。全市已完成创建3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71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24个省级生态文明村、1120个市级生态村。各县(市、区)已基本形成“典型带动,整体推进”、“串成线,连成片”的格局。

(二)关于“建立新能源开采和使用办法,鼓励新兴企业发展,由于技术限制等原因,目前昆明市对新能源的利用能力不高,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探索阶段。建议通过制度保障的形式来确立新能源开采、转化、使用政策,加大新兴领域的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能够有效促进新能源技术发展的企业,通过给予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方式来使之获得快速发展,把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真正转化为生产力,代替常规能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扩大运用范围,造福居民生产生活,以此减少有害物质排放、延续自然资源的丰富性,保持昆明宜居宜人的生态吸引力。”的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大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昆明的新能源产业发展不断加快,其中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为代表。截至目前,全市已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4家。二是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全面落实政策实施。分别出台了《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昆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在未来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并确定将杨林经开区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地进行聚力打造,为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2017年昆明市新能源电动车落户共7028辆,其中大型汽车566辆(公交446辆、客车120辆),小型汽车6462辆(物流车1615辆、租赁用车2033辆、乘用车2814辆)。四是有序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昆明市已出台了《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2016-2020年)》,明确在部分公交停车场、地条沿线P+R停车场和党政事业(国有企业)停车场规划建设充电桩。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约建成充电桩2000个,其中约1200个公用充电桩。新一轮推广应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

(三)关于“健全市民河长制,扩充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国务院提出要凝聚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水资源,提出“河长制”实施要求,昆明市于2016年至2017年大力推进市民河长制,取得较好的成效。建议进一步丰富“河长”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根据“河长”本职工作的不同确定差异化的责任机制,例如本人所在单位是法律服务机构,作为“河长”,应该被赋予一定的法律监管、协助追究污染主体的法律责任、审核开发建设合同等职能,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河长”优势,实现多股社会力量和管理力量的互融,做到各有侧重,共同加强对盘龙江等水域的治理和保护,让臭气熏天的现状得到改善。另外,建议落实各河段沿岸商户的责任,探索扩充“门前三包”内容,把植被和水资源保护任务落实到私人,赋予其监管权利。”的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责任人公示制度。各辖区、街道办确定了每一条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在道路上进行公示。责任人对其负责的主次干道 “门前三包”工作负直接责任,组织开展了“门前三包”入户宣传和责任书签订工作,坚持每天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或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二是扎实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签约工作。按照“专人负责,分片包干,责任明确”的原则和网格化管理要求,辖区相关部门组织社区、街道有关人员与辖区内所有责任单位和个人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并登记造册,确保了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签约率达到100%。三是健全完善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巡查机制。社区居委会配合街道办建立和完善了本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组织文明卫生监督岗等人员,每日检查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责任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整改;街道办组织专人,每日对辖区内责任单位和个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各区城管执法部门组织人员,每日对辖区内责任单位和个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街道办按照要求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和巡查工作。四是健全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联合执法机制。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街道办加大了辖区范围内“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临街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各区城管执法、工商、卫计(爱卫办)、公安、环保和绿化等部门,每周都组织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联合执法工作,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临街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

(四)关于“严把特许经营关,对超标主体零容忍,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对可能破坏生态平衡的产业、项目和主体,建立严格的准入标准、设定多道审批程序,梳理各部门的审核职责和要点,充分发挥环境评估市场主体的优势,对各类指标有关的内容进行细致分析后供管理部门决策参考,引入法律服务机构等主体对项目招投标及相关文书的签订进行专业审核,把危害环境的风险降到最低。对已经运营的项目实施全方位监管,要求定期淘汰落后的产能和设备,以先进的排污技术来适应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超出许可经营范围、跨越边界垦采自然资源、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应当及时纠正或依法取缔,即完善开发建设中止机制,要求涉及的企事业单位自行恢复原状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的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环保工作。近年来, 市委、市政府建立了长期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研究环境保护重大决策的长效机制,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学习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或研究环境保护工作,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过程中的存在的各种矛盾。市委常委会先后8次、市政府常务会先后10余次学习或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地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局面的形成。二是严把规划环评准入关,引导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集群发展。全面开展产业园区、公路铁路及轨道交通、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的规划环评,推进城乡建设、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强化规划环评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加强项目环评审批,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对国家明令禁止审批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防止新增低端落后产能。大力支持产品升级换代、工艺技术改造、环境综合整治、城乡污染治理、新兴产业以及环保产业等建设项目,鼓励发展优质产能。三是严把考评关,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摒弃“唯GDP论”,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制定了昆明市《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强化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党政同责,增强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成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四是严把产业布局关,合理规划重点产业结构和规模。出台了《昆明市“十三五”工业产业布局规划》,提出的以强化昆明市与滇中新区的融合发展为主线,以完善区域功能定位为支撑,以优化“4+4”工业产业布局为主攻方向,加强品牌园区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产业基地,构建全市“一极双核多园五廊”的工业总体空间格局,基本形成以工业园区为主要载体,与生态环境相适应、与产业发展相配套,特色突出、布局合理、差异竞争、融合发展、深度开放的空间体系,以产业集约发展促进污染防治,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提升。五是优化产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制定了《昆明市2017年严厉打击和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工作方案》,签订了《昆明市打击“地条钢”责任书》,开展3次拉网式排查,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全面清查中(工)频炉和冲天炉等冶炼设备、健全“地条钢”长效监督管理,压实了市级有关部门、县区政府以及乡镇的工作责任。组织开展节能审查和低碳试点示范,推动中瑞合作中国低碳城市项目二期工作,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大力推动清洁生产,开展了“全国低碳日”活动,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做好云铜股份、昆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重污染类企业搬迁入园发展,促进绿色发展,有效地优化的产业结构,淘汰了落后产能。

(五)关于“提取河长制经验,完善面向各类生态资源的全民治理格局,推进“美丽昆民”建设,既不能为了保护环境、保持生态原貌而刻意停滞不前,也不能为追求经济效益而置最重要的“文明”于不顾,要吸取这些年来为治理滇池而付出大量人财物资源且治理效果不佳的惨痛教训,当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发生矛盾时,为兼顾“两端”平衡,最好的办法就是广泛展开论证,避免决策信息“孤岛化”,建立全民参与发展和保护的平台,从民意中找出线索、得出合理的策略。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要充分汲取推行河长制过程中的亮点,发展“林长制”、志愿者服务制度、环保“社工”等面向各类生态资源的民众参与制度,通过政府购买项目服务等形式来确保常态化机制形成;持续推进“退耕还林”机制的实施,不断减少过去乱砍乱伐的“欠债”。”的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引入社会参与,拓宽“市民河长”覆盖范围。按照《昆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昆办通〔2017〕33号)的相关要求,我市河长制工作积极拓展“市民河长”设立渠道,印发开展“学生河长”行动的通知和“企业河长”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学生河长”、“企业河长”等一系列活动,选取中小学、大学开展“学生河长”试点,以学生为主体,通过一系列保护河道、保护滇池的主题活动,提高市民河湖保护意识;组织“市民河长在行动”活动,招募河长制志愿者,开展河道保洁;选聘企业负责人担任企业河长,强化企业规范排污、参与治污社会主体责任,充分利用企业优势,参与河湖的保护治理。营造了河(渠)湖库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二是“基层党建与河长制”双提升,强化基层力量。市委组织部创新推动,与市河长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党建与河(湖)长制“双提升”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全市推行“党建+河长制”双提升,打通河(湖)长制水体保护治理“最后一公里”,强化基层保护治理力量。在去年阳宗海流域开展示范工作的基础上,将基层党建与河(湖)长制“双提升”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建文明城市、乡村振兴战略、全民全员参与融合起来,依托“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建立“党建+河长制”四级联动领导体系,开展以河(湖)长制重要意义为主题的经常性教育、深化以河(湖)保护治理工作为重点的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河长的工作职责。以党建挂钩联系促进河(湖)长制全面深化、以党员带头践诺推动工作落实、以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激发河(湖)长制内生动力、以党建品牌创建引领河(湖)长制有效提升、以信息管理系统助力河(湖)长制即时高效,实现基层党建工作与河(湖)长制工作的深度融合、提质增效。三是进一步发挥市级河长制信息平台作用。按照《昆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接入、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的原则,2017年建设试运行了全市河(渠)湖库管理大数据信息平台,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实现了环保、水文、滇管、水务、城管等多部门数据互联共享。多次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进行了河长制信息平台使用培训,目前平台注册人数已达到3540人,覆盖了市、县两级及部分乡镇(街道)河长和河长制成员单位、河长联系部门。平台的建成和统一使用,促进了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管理一盘棋,为河长制规范运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河(湖)长制工作与公众互动密切,公众参与渠道多样。在海埂大坝树立LED大屏,定期公告市级河长责任河(湖)保护治理目标和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昆明河长”微信公众号,得到了社会公众关注,接收公众对涉河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的监督举报,并由城管网格化处理;全市共树立2872块河长公示牌,公示河长联系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四是落实会议机制,避免决策信息“孤岛”。建议中提到“当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发生矛盾时,为兼顾‘两端’平衡,最好的办法就是广泛开展论证,避免决策信息‘孤岛化’”。昆明市建立了联席会议、协调会办等会议机制并严格落实。联席会议机制明确由各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定期召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涉及全市或责任区域河(渠)湖库保护治理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省委常委、市委连元书记以上率下,多次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以及滇池治理河长会议,推进全市河长制工作的开展,促进河湖保护治理。协调会办明确由各级河长通过现场会办会及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河(渠)湖库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河长认真履职,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办会,推动责任河道或责任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通过会议机制的建立落实,针对河湖保护治理实际中的问题,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避免决策信息“孤岛”。五是强化项目研究、科技支撑。建议中提到“要吸取这些年来为治理滇池而付出大量人财物资源且治理效果不佳的惨痛教训”。2018年《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昆明市总河长令第2号《昆明市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相继出台,明确昆明市河(湖)长制工作将进一步强化科研支撑力量、专家论证力度。联合国内外高水平科研团队,形成多学科交叉、优势互补的稳定技术力量,聘请专业技术顾问,依托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开展滇池水资源调度研究、滇池流域水污染控制工程评估及精准治污决策系统研究等研究,及时总结凝练相关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通过科技创新建立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技术体系与流域综合管理技术体系,全面支撑滇池保护和治理,为滇池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六)关于“大力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强化环境权司法保障,环境权人人享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侵犯公民合法生存权益,花费大量成本为私人经营、开采、排放行为买单实际上是浪费公共成本,体现一种不合理的责任承担机制,为还原环境权的普世性,避免滇池污染等恶性事件再次发生,应从实体上完善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拟定一套区别于一般民事诉讼的司法活动程序,鼓励各类社会成员对破坏生态平衡、阻碍“美丽昆明”建设的主体提起民事诉讼,在司法审判平台上将治理和赔偿责任具体化、精确化,运用国家强制力来提高责任追究效率,促进环境保护意识的觉醒,落实“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机制,节约公共成本,改变环境法的“软法”现状,让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不再形同虚设。大力发展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配套的证据保全、诉讼代理、调解等业务,促进损害价值评估、治理方案咨询、环境权履约监督等技术手段的升级。”的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关于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和《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程序设置、诉讼利益归属等重要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首先确定了公益诉讼人即原告的主体资格。其次,明确了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即检察机关可以作为支持起诉人督促并支持公益诉讼人起诉。第三,对证据问题做出相应规定,解决了申请鉴定主体不明、鉴定机构缺位、鉴定结论的证据效力等问题。第四,创设了禁止令制度,规定“当被告的行为可能严重危及环境安全、可能造成环境难以恢复、可能家中督环境破坏时,公益诉讼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环保禁止令。”第五,设立了公益诉讼救济资金,既解决了诉讼利益归属,又确保相关赔偿款用于生态修复。近年来,通过环境公益诉讼、环境犯罪被告人资源缴纳等来源,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账户共获得541万修复资金,已有526万拨付用于生态修复。2011年,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宁市法院、安宁市林业局等单位共同建成全国首个“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林”,2016年,盘龙区阿子营牧羊河旁、寻甸凤龙山河东川汤丹镇也相继建成“环境公益诉讼林”。2017年,在嵩明县七里湾大龙潭共同建成第五个“环境公益诉讼林”。充分发挥了环境资源民事审判的救济河修复功能,使人民群众从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也成为生态昆明的一张靓丽的“法治名片”。二是在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确定由检察机关作为适格主体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2018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监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并细化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具体程序,为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统一的规范依据,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是加强公益诉讼与环保督察、国土督察、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河长制等制度机制的衔接配合,积极参与国家生态环境赔偿制度改革。推动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加强与国土、林业、环保等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促进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四是注意跟踪公益诉讼执行情况,督促法院强化移送执行,督促行政机关通过提起诉讼、申请非诉执行等方式履行裁判,最大程度保证公益案件执行到位,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的后续效果。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措施

“美丽昆明”建设涉及多部门、任务繁重、内容涵盖广,而我市的建设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措施、职责分工、监督管理等许多方面尚不明确,也不全面,许多问题还要在今后工作中逐步落实、逐步解决。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增强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守住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用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推动昆明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二是加快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一是落实贯彻《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对县区的考核评价工作,继续推进完成《昆明市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照云南省要求开展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相关工作,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涉及的改革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谋划推动好新的改革举措,继续大力推进生态创建。

三是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一方面是继续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中央资金申报工作;另一方面是力争完成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级试点终验工作,推进园区循环经济发展。重点推进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试点建设,加快二期建设。

四是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和要求,以对人民群众和生态环境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狠抓落实,确保完成整治各项任务和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完善整治工作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争取资金支持。在财政转移支付、生态创建引导资金、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对相关扶持政策、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创建补助标准等,予以进一步明确落实。

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环境资源多元化保护体系。依托昆明市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工作、拓展信息共享及协作平台,进一步提升工作衔接、协同的范围与层次。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的沟通,推动完善司法鉴定和损害结果评估机制。全面形成待违法犯罪、保护合法权益的联动新模式、新体系。

六是督促各区建立完善保洁制度及收费制度。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保洁制度和垃圾收费制度,市城管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收费制度的通知》,对村庄保洁制度和收费制度的相关要求进行明确,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和完善农村保洁制度和收费制度。目前,全市9164个自然村建立了保洁制度和收费制度,保洁制度、收费制度实现全覆盖。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