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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8-11-19 21:50   字号: [        ]

昆政办〔2018〕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是我国“十三五”粮食行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也是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陈豪书记关于“要切实增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有关要求,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树立“大粮食”“大产业”“大市场”“大流通”理念,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紧紧依托粮食流通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和核心企业,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粮食产业经济,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健全和完善适应昆明市情和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建设立足云南辐射西南的粮食安全保障基地核心区,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粮食安全需要,推动我市粮食流通市场化运作、创新型驱动、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增长,为我市奋力开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到2020年,全市粮食优质品率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粮食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左右,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90%左右,米线、卷粉、饵块、饵丝、面条、馒头等主食品工业化率提高到30%以上;力争全市粮食流通产业总产值达到130亿元以上,在云南省建设西南粮食安全保障基地中起到排头兵、领头羊的重要作用,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的粮食企业数量达到1户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的“粮食小巨人”企业数量达到3户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5亿元的粮食中型企业数量达到5户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

根据《昆明市“十三五”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继续深入实施昆明粮食“1555”跨越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立足云南辐射西南的粮食安全保障基地核心区,全面推进依法管粮工程、设施提升工程、应急配送工程、放心粮油工程和主食产业化工程“五项工程”,建设粮食安全保障制度、粮食产销合作、粮食产业经济、现代粮食仓储物流、优质健康粮油产品供应“五大体系”,打造安全粮食、智慧粮食、法治粮食、品质粮食、廉洁粮食“五个粮食”,构建“一核两翼三线”(一核:黄龙山粮食产业聚集区;两翼:宜良饲料产业基地和晋宁粮食产业集聚区;三线:以昆明主城区、宜良地区、晋宁地区展开的粮食流通主线)的粮食产业发展新格局,形成保障区域应急需求的稳定、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粮食流通产业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粮食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

1.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针对当前我市国有粮食企业体制机制不顺、发展方式粗放、经营方式单一、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积极探索推动粮食企业战略合作与整合重组,组建大型粮食企业集团,促进优势资本和资源集聚发展。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依托集团公司继续加快对县(市)区国有粮食骨干企业的整合重组,形成在云南乃至西南地区市场控制力强、影响带动力强、核心竞争力强,集粮食收购、仓储、加工、物流、质检、电子交易、信息化等为一体的粮食产业集群,做大做强昆明粮食产业。巩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优势企业以资本、技术、品牌为纽带,采取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等界限,培育和打造跨区域、跨行业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市场化经营能力和产业经济发展活力。〔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培育粮食龙头企业。积极发挥我市粮食产业化骨干龙头企业在全市粮食产业发展中的优势地位,集中力量、加大扶持,加速资源、资金、资产集聚,积极打造若干辐射范围大、带动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粮食骨干龙头企业和名优品牌。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和地方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大力扶持一批具备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打造“粮食小巨人”。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参与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在确保区域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创新龙头企业参与地方粮食储备机制,发挥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结成粮食产业联盟,共同制订标准、创建品牌、开发市场、攻关技术、扩大融资等,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实现粮源基地化、加工规模化、产品优质化、服务多样化,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多元主体协同发展,培育、发展和壮大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的多元市场主体,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和投促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粮食产销合作。进一步加强与中粮集团、中储粮公司、益海嘉里集团等国内外大型粮食集团的深度合作,壮大粮食产业发展实力。充分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鼓励和支持我市粮食企业到国内粮食主产区和周边粮食主产国投资建设粮源基地和仓储物流加工设施,稳定粮源采购渠道,拓展上下游产业链,提高企业经营能力。鼓励各类涉粮企业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借好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我市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的东风,加强与东北、河南等国内粮食主产区及泰国、缅甸、越南、老挝、柬埔寨等国外粮食主产国建立长期稳定通畅的产销协作关系,将周边地区的粮食吸引到产业合作区加工转化,从开发的末梢转变为开放的前沿,带动全市粮食产业经济蓬勃发展。支持企业开展稻谷、玉米、豆类、薯类等粮食作物规模化生产、加工、储运等多种形式的跨国经营,积极发展跨国粮食产业经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粮食市场,利用粮食产销合作等平台,引导外省大型粮食企业来我市开展粮食储存、加工、销售等业务。鼓励支持粮食加工、流通企业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粮食订单收购方式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建立产销对接和协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和投促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昆明海关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

1.积极发展粮食新业态。大力发展“互联网+粮食”,支持和鼓励电子商务、网上粮店建设,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粮食产品销售业态,促进名优、老字号、中国好粮油、放心粮油线上线下销售,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提高供给效率,促进粮食产业优化升级。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昆明金马粮食物流有限公司、昆明市滇中粮食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要先行试点,积极推进“互联网+”在粮食购销环节的全面运用和推广。粮食批发市场等交易型企业要利用好粮食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规范完善粮食交易规则、不断扩大粮食交易量和会员,推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食购销轮换进入平台交易,引导商品粮进场交易,形成规模经营,服务种粮农民和涉粮企业。推动智能化粮库建设,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市县两级中心粮库智能化改造全覆盖。加大粮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支持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和粮食文化展示基地建设, 鼓励发展和适时开发粮食产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的旅游生态农庄等新业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和投促局、市旅游发展委、市粮食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粮食产业集聚发展。充分发挥我市作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区位优势,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绿色生态”的原则,建设立足云南辐射西南的粮食安全保障基地核心区,布局“一核两翼三线”产业聚集。加快建设和发展黄龙山粮食产业聚集区、宜良饲料产业基地和晋宁粮食产业聚集区三大产业聚集区,充分发挥集聚、辐射和带动效应,吸引优势企业、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和资金集聚园区,打造枢纽型粮食大流通格局。黄龙山粮食产业聚集区以昆明金马粮食物流有限公司、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昆明黄龙山饲料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主体,打造以信息化为纽带,集储备、加工、铁路物流中转、城乡配送、连锁放心粮油、主食产业化和贸易服务为一身的核心粮食产业聚集区,年物流中转量达到150万吨、仓容50万吨。宜良饲料产业基地依托宜良县工业园区饲料产业基地和滇中粮食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交易为抓手,饲料产业基地为支撑,形成年加工能力500万吨、辐射西南地区的饲料产业基地。晋宁粮食产业聚集区依托中储粮昆明中心库、益海嘉里(昆明)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晋宁区中心粮库,以东南亚粮食大宗交易为抓手,物流、加工、贸易为支撑,形成辐射全国的粮食产业基地,益海嘉里(昆明)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要加快项目二期油脂和食品加工项目的建设力度,打造年产值过百亿的粮食巨型航母。加快产业聚集区内粮食铁路专用线、集装箱散粮接收发放设施及散粮中转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有关企业开展集装箱散粮运输试点,在国际来粮和省外来粮与昆明之间建立粮食流通的快速通道,为粮食企业提供跨省综合物流服务,减少粮食损耗,大幅提升粮食物流效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围绕云南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推动高原特色粮食产业向绿色化、产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继续开展“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评审,加大“放心粮油”服务网络覆盖力度,深入推进“放心粮油”五进活动,到2020年全市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不少于80家。加强品牌建设力度,推动高原特色绿色优质粮油品牌宣传、发布、人员培训、市场营销、评价标准体系、展示展销信息平台建设,通过质量提升、自主创新、品牌创建等,重点培育“黄龙山”“昆粮” “金晶”“天下安”“如愿”“彩云之南云香米”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粮食名牌产品。鼓励企业推行更高质量标准,提高品牌产品质量水平,大力发展“三品一标”粮食产品,盘活军粮品牌,培育发展自主品牌。挖掘区域性粮食文化元素,积极组织和参与云南高原特色粮油产品推介和产销对接活动,利用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中国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会、福建粮洽会等平台,打造区域品牌,促进品牌整合,提升品牌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鼓励企业获得有机、良好农业规范等通行认证。加大粮食产品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粮食产业扶贫力度。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立足贫困地区实际,根据市场需求、资源禀赋和生产要素供给条件,支持贫困地区优化种植结构,建立区域化种植基地,扩大特色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培育品牌,提升改造传统粮食加工工艺,发挥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组织等新型市场主体的带动作用,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特色粮食产业生产和流通体系建设,切实解决群众不愁吃的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和投促局、市粮食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1.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紧紧依托高原种植区海拔高、纬度低、日照长、温差大、特色农业资源多样、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适应居民消费多样化和安全需求高的特点,大力发展多样、绿色、优质、安全的粮油产品,继续保持昆明在全省“绿色食品”建设中的首位优势。充分发挥昆明滇中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彩云之南云香米”品牌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聚焦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发挥市场对生产的引导作用,通过标准引领、质量测评、品牌培育、健康宣传和试点示范,推进优质粮油流通体系建设,打造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配套出台支持高原特色粮油产品“精、特、优”工程优惠政策。加大对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宣传力度,助推优质米、面、油产品进超市、进家庭。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户科学储粮行动,促进粮食提质减损和农民增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主食产业化发展。推动地方特色粮油食品产业化,加大发展特色产品力度,引导企业合理布局销售网点,拓宽辐射带动面,为居民提供便捷的服务和安全的产品。支持推进米、面、玉米、杂粮及薯类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鼓励有条件的粮食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大型粮食企业的合作,试点“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作坊置换+联合发展”等新模式。积极推进主食产业化示范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米线、卷粉、饵块、饵丝、面条、糕点等主食生产,增加主食产业化种类。〔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粮食精深加工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出台有利于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的政策,以新型工业化理念引领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粮食加工转化引擎作用,发展高原特色粮食加工业。引导粮食加工企业走专、特、精、深的发展道路,大力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着力开发粮食转化产品,增加专用米、专用粉、专用油、功能性淀粉糖、功能性蛋白、酵母等食品以及保健、化工、医药等方面的有效供给,带动粮食生产功能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形成区域经济增长极。引导企业加大对粮油加工副产品的深入研发力度,鼓励支持粮食企业探索多途径实现粮油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发展粮食循环经济。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等约束,促进粮食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倒逼落后加工产能退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粮食产业发展基础

1.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原则,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形成以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为龙头,市直粮食企业和县(市)区中心库质量检验室为基础的“一个中心,两级检测”粮食检验机构体系,重点加强粮食检验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改善两个方面的建设。加大对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全产业链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按照“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配齐检测设备,提升对卫生类、添加剂类和微生物类参数的检测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配置食品卫生指标的检测仪器。市、县两级要加大对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的资金保障力度,配备相应人员。开展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安全风险监测,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进口粮食疫情监测和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覆盖从田头到餐桌全程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平台,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衔接协作机制,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加工。在保障粮食供应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着力处置重金属超标粮食等。深入开展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实施专项打击行动。〔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昆明海关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与粮食企业合作,聚焦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加大对营养健康、质量安全、节粮减损、加工转化、现代物流、“智慧粮食”等领域相关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深入实施“科技兴粮工程”,加快推动粮食科技创新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开展创新活动。鼓励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采取共同设立研发基金、实验室、成果推广工作站等方式,聚焦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建立粮食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国内外粮食科技成果,促进粮食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等与企业有效对接,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粮食企业利用老旧仓容或长期闲置仓容,与市内科研机构及高校合作,推进粮食行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粮食“双创”基地,孵化粮食科技、食品加工等创新项目及企业。实施“人才兴粮工程”,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粮食行业人才队伍。支持企业加强与省内外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按照贴近行业、服务就业的原则,支持有关职业院校开设与粮食产业相关的急需专业,推进校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粮食产业及有关行业短缺的实用型人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举办或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培育“粮工巧匠”,提升粮食行业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制定推进本地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划或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纳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发展实绩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粮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加强粮食产业经济统计工作。发改、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粮食部门要积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产业。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和部门协作机制,并发挥好粮食等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在标准、信息、人才、机制等方面的作用,合力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争取国家和省支持,整合资金投入, 创新投入方式,对粮食产业发展给予积极支持。财政部门要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粮食产业经济投入机制,根据财力情况和粮食产业经济发展需要,统筹配套落实资金,重点支持优质粮食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发改、粮食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铁路散粮运输设施项目、粮食物流(产业)园区项目、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应急配送中心项目、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工信部门每年要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要求的粮油食品饲料加工制造企业的项目、粮食加工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等项目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照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税务局、市粮食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金融保险支持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物流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要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落实好中央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降低银行信贷风险的有关政策。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要积极为收储政策性优质优价粮食提供信用贷款。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向符合条件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提供贷款,政府在仓储设施、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给予适当支持。支持粮食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并购重组等。引导粮食企业合理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企业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 “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粮食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海外买家资信调查等服务。(市财政局、市商务和投促局、市粮食局、市金融办、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增强企业融资功能。改制重组后的粮食企业,可依法处置土地资产,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粮食局等部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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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