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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对昆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8-11-20 09:49   字号: [        ]


袁锐波代表,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昆明市城市再生水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对呈贡区再生水利用提出了非常有针对性的建议,对 水资源优化利用,城市供水水源储备,提高城市供水保障率具有很好的前瞻性,对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您针对目前昆明市呈贡区再生水利用(中水回用)中的问题,提交了《关于提高呈贡区中水回用率的建议》(第270号),向我们提出四条宝贵建议:一是落实好中水利用规划,将中水回用尽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好中水利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做到无缝对接,确保中水回用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中水回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工程及配套管网设施的建设步伐,形成区域性中水回用系统。三是突出以景观绿化、道路保洁、洗车方面的利用为抓手,试点中水利用,如在彩云路实施中水绿化浇灌,并逐步实现多领域的中水回用。四是研究制定再生水利用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依法实施规范化管理。

我办收到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具体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一、 昆明市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情况

昆明市城市再生水利用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目前,昆明市中心城区已建成集中式再生水处理站10座,总设计供水能力为16.3万立方米/天,建成再生水供水主干管约560公里,主要用于市政绿化、环卫、公园景观补水及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小区绿化浇灌等。在集中式再生水供水管网未通达区域,按照节水“三同时”要求,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由项目业主自筹资金、自主建设、自行管理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水质达到相应国家再生水回用标准后,用于建设项目区域内的绿化、道路浇洒、景观,以及少量的公共设施卫生间冲厕(非坐便器)等,最终实现污水资源化的有效利用,现已成为我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自1998年开始起步建设以来,历时20年,昆明市主城区已建成514座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总设计处理规模约15.57万m3/d,这些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广泛分布于住宅小区、学校、机关单位、公交停车场、工业企业等。

二、 呈贡新区再生水利用情况

在呈贡新区的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过程中,也是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且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2013年昆明编制实施了《昆明市城镇再生水利用专业规划》(含呈贡新区)。规划范围为全市行政辖区,包括中心城区、县城、主要乡镇及工业园区,并明确了昆明市城市杂用水和工业用水再生水利用率近期规划目标达到15%以上,中心城区达到20%以上,远期目标达到25%以上,中心城区达到30%以上。目前,呈贡区共有洛龙河污水处理厂、捞鱼河污水处理厂和呈贡污水处理厂及呈贡信息产业园区再生水处理厂4座,洛龙及捞鱼河污水处理厂由新都公司投资建设,现移交由滇投公司运营,呈贡区污水处理厂现委托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运营,信息产业园区再生水处理厂已于2017年底竣工,但因入住企业少,污水来水量不足,目前还未运行。4座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能力约为13.2万立方米。呈贡区已建成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28座,2017年再生水回用量为257.99万m?。呈贡区集中式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虽按照规划推进,但是,因建设主体较多,分管范围不同,造成存在再生水回用管网设施不完善、回用率却较低、生产与回用严重脱节问题,如:2016年已建成的洛龙河再生水厂(已移交滇池水务运营)因还有须跨越斗南的8公里的主输水未敷设,导致其无法向彩云路及其沿线供水;捞鱼河再生水厂完成土建工程建设和60%的设备安装,因是施工承包方广东开平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违约,自2013年至今,项目处于停滞状态,现正启动司法程序处理对方合同违约事宜。已完成150公里再生水管网建设,却因产权分属不同性质的主体,移交手续复杂,至今仍没有启用。      

三、 健全完善昆明市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法规,建立再生水利用的鼓励政策

昆明市自1996年以来,先后制定实施了《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处罚办法》、《昆明市城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资金补助实施办法》、《昆明市再生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有关城市节水、污水再生利用的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为推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昆明依照《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再生水管理办法》规定,对所有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已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要求项目主体工程同期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特别是符合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条件的,须同期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规划、住建、环保、滇管等部门在各审批和证照办理环节切实配合把关,以确保节水“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到位。为促进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和再生水利用,2009年3月昆明市制定出台了《昆明市城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资金补助实施办法》,明确了补建及配套建设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处理回用再生水的鼓励政策,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对水质达到回用要求的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管理单位给予0.70元/ m3的再生水利用资金补助,促进再生水的推广利用。

四、 依法加强对已建成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运行监管

现水务局已在滇池流域建立了滇池流域主要入湖河道精准治污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监管五级联动机制,形成市水务局、节水办、水政支队,区水务局、节水办、水政大队及开发(度假)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管理单位,五级分级分类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实现滇池流域内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管理市级部门数据精准、县(区)及开发(度假)区档案精准、乡镇(街道)立卡精准、村(社区)签约精准、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具体运行管理工作精准,全面准确掌握滇池流域内所有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行情况,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在日常监管及巡查过程中,社区、街道(办事处)发现擅自停用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及时移交区节水办,区节水办在核实确认后应及时移交属地水政监察大队,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依据《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进行查处度假开发区报市节水办移交市节水办,经市节水办核实确认后移交市水政监察支队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依据《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处罚办法》等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通报市节水办;市节水办发现擅自停用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及时移交市水政监察支队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依进行查处。

五、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确保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符合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条件的与主体工程同期配套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推进集中式再生水管网建设,逐步实现呈贡集中式再生水供水管网互联互通,扩大覆盖区域,让呈贡区建成区域的景观绿化、道路保洁、洗车等行业尽快使用再生水,提高再生水使用率。

(三)加快研究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和委托管理制度,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充分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再生水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衷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给予我们更多的指导、监督和帮助。

昆明市水务局

2017年6月11日

二、 治理效果

我市中小河流防洪标准较低,大多为3~5年一遇,通过治理,切实提高了河道防洪标准,实现了“安全、生态、自然、和谐”的治理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防洪排涝效益显著

通过中小河流治理,河道的防洪标准明显提高,河道过流能力明显增大,切实提高了区域防洪排涝的能力,确保了河道行洪安全,有效减轻了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效益初显

治理后河道水质得到了改善,有些河段还恢复和改善了河道生态功能,实现了“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美化了人居环境,发挥了治理的综合效益,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三)持续发展作用明显

通过中小河流治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减少洪涝灾害损失,为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显著作用,实现了惠泽民生、造福人民的目标。

三、 结合河长制加大河湖保护治理力度

一是全面深化河长制,夯实基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上下以“四到位”为重点,出台四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市级河长36位,县(市)区级河长387位,乡镇(街道)级河长1100位,村级河长1966位,聘请社会监督员504名,建立“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实现方案到位、组织机构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到位,全面建立河长制。依托专业技术力量,整合水文、环保、滇管部门资源,新增区域内河湖水资源、水功能区、取排水口、水源地、水域岸线等基础信息,梳理形成了昆明市河渠湖库分级河长名录,建立“一河一档”,实现全市河渠湖库河长全覆盖。在现有环保、滇管、水务、水文等部门监测站点的基础上,加大水质水量监测站点建设力度,全面建成水质水量监测评价体系,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及时发布有关监测成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接入、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的原则,我市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全市河湖管理大数据信息平台和河湖管理信息系统,使治水成效、监督成果、水质现状等信息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反映。各级河长在总结去年河长制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基础上,在市委主要领导的带动部署下,改进工作,转变治理思路,通过上下级河长层层签订河湖治理保护目标责任书,以污染物负荷削减和水质提升双目标为导向,以“一河(湖)一策”为抓手,扎实推进责任河道治理保护工作,开创了2018年履职尽责新局面。

二是完善岸线规划,规范涉河项目活动管理。按照《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昆明市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编制完成水域岸线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河道采砂许可以及新改扩建入河排污口审批等制度,健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制度。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挖山采石和取土采砂、占用岸线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保障河道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规范岸线资源利用。对农村(社区)联通河道的支次沟渠全面整治,摸底排查,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分段落实到各村(社区),强化责任主体,落实责任人。各村(社区)组织保洁人员队伍常态清除水域垃圾,同时加强护岸修复、清淤等工作。进一步推进河流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编制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管理办法、开展滇池流域支流沟渠水系规划编制,明确沟渠分类,提出各类沟渠管理保护措施,推进昆明市水域岸线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

三是开展河湖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紧紧围绕河(湖)长制“河畅、水清、岸绿、湖美”总体目标,针对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整合相关部门力量,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水务部门组织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行动、水源地综合保护行动,联合国土部门开展地下水清理整治行动;环保部门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滇池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剿灭”黑臭水体行动;昆明市政府印发《关于滇池流域及重点保护区域“五采区”联合执法机制工作方案》,公安、城管、环保、滇管、水政联合开展河湖治理执法行动。目前,建立了河道长效保洁机制,组建了河道保洁队伍,清理河渠湖库垃圾,劝阻岸边洗车、游泳、倾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整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网箱养鱼、非法侵占河道岸线等违法行为,全市上下累计投入13152人次,开展联合执法98次,清理河道垃圾6344吨,拆除违章建筑物645m2,处置非法排污事件25起,整治非法网箱养鱼87起,河湖面貌有了很大改善。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落实社会监督。利用工作动态、工作专报,及时宣传推广各县(市)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积极拓展社会参与河湖保护治理渠道,组织开展市民河长”“企业河长” 、“学生河长”等一系列活动,提高市民河湖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河(渠)湖库保护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河(渠)湖库保护治理公众监督、举报、受理、公示的制度和平台,通过移动河长APP、微信公众号,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招募志愿者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关心爱护河(渠)湖库,开展河湖保护治理监督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渠)湖库保护工作的责任和参与意识。

四、 进一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一方面按照《昆明市河道沿岸公共空间保护规定》落实河道支次河塘管理规定;另一方面,将继续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开展工作。到2020年,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昆明市将继续落实“十三五”规划项目: “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减肥减药技术推广项目”、“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农村生物能源与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废弃果蔬资源化利用项目”。将三个项目向支次沟塘延伸。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相关资金,确保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效。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强化依法推动、加大监管执法,强化财政保障、加大社会参与,强化监测预警、加大科技支撑,强化政策创设、加大监督考核。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突破、迈向新台阶。

昆明市水务局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