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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厅关于昆明市全面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品牌吸引力的实施意见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9-02-04 15:11   字号: [        ]

昆政办〔2019〕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品牌吸引力,加快把昆明建设成为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依据国家、省有关历史文化名城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政策和要求,根据《中共昆明市委、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纲要(2017—2030)>的通知》(昆发〔2017〕22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这充分反映出党和国家对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保护利用好文化遗产对于提高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提振文化担当具有重要作用。在新时期全面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品牌吸引力,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维护民族精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昆明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深厚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独特的山水形胜、各具特色的历史街区(地段)和传统村落、数量众多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共同构成了昆明历史文化名城的骨骼和血肉,彰显了昆明独特的城市气质和历史文脉。围绕文化引领城市发展战略,以保护昆明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昆明城市建设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立足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民族文化资源,精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提升城市历史文化风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充分展示昆明山水城市之美、民族文化之美、历史文化之美,对于提升昆明城市文化影响力,推进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保护与发展协调,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底蕴,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培育城市文化气质,进一步提升昆明“历史文化名城”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着力打造历史文化格局完整、保护利用水平较高、文化个性特色鲜明的国际知名历史文化名城。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文化引领、规划先行。用强烈的文化意识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在城乡规划中突出历史文化与现代城市建设的有机结合,展现昆明城市的鲜明个性和独特风格,着力把昆明打造成个性之城、特色之城。充分发挥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重属性,统筹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保护中实现发展,在建设中体现保护和传承。

——坚持整体保护,活态传承。牢固树立“统筹规划、应保尽保、挖掘文化内涵、彰显文化形象”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念。坚持整体保护文化遗产的形式、内容与周边环境,力求全方位、多层次地反映和保存昆明文化的独特性和丰富性。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传承。引导、鼓励、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激活焕发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时代生命力。

——坚持凸显特色,打造品牌。充分发挥昆明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重点打造一系列符合昆明历史文脉、精神气质的文化品牌,着力体现个性化、地域化、特色化的昆明历史文化名城特征,努力建设历史文化深厚、地方特征鲜明、多元文化交融的昆明历史文化名城整体形象。

——坚持服务大众,创新发展。充分把握历史文化名城所具有的公共属性,深入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成果能向社会开放、让公众共享。不断更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的思维理念、模式手段,实现保护利用文化遗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推动保护与利用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创新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结合,多维度、多层次、多元化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工作机制,科学引导民众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中的自我表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监督管理,拓宽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渠道方式,提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的工作成效。

(三)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挖掘昆明历史文化底蕴、民族文化资源,集中力量实施一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创新一批历史文化展示传播模式,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品牌项目,到2030年,实现昆明历史文化名城品牌四大提升。

一是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有力提升。继续开展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村镇和传统村落的申报、公布工作,在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申报数量上实现突破,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总量突破10个,纳入国家级传统村落项目达20个以上。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推动和执行,加快实施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村镇、传统村落和文化景观的保护修缮、格局梳理、风貌复原、整治更新和线路串联,充分展现昆明古城的空间格局,着力提升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韵味。

二是文化遗产保护水平有力提升。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公布,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总量突破1000项,各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突破70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达700人以上。不断强化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着力做好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养护,力争实施200项以上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养维护率均达到100%,确保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率达60%以上。加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力度,扶持开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区申报和非遗保护展示设施建设,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总量突破10个、各级非遗级传承基地、传习(展示)馆(所)总量突破50个。积极振兴传统工艺,公布一批市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

三是历史文化展示效果有力提升。积极推动博物馆业建设发展,扶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专题博物馆的提升改造和新建工作,全面完成3个博物馆群落建设,实现每个县(市)区均建成1座综合性国有博物馆和1座以上专题类国有博物馆,拥有一批各具特点的非国有博物馆,全市正式备案注册博物馆总量突破100个,充分发挥博物馆在历史文化名城展示的窗口平台和重要载体功能。推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文创产业、艺术创作的有机结合,深入挖掘昆明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元素,形成一批历史文化保护与文化产业融合的典型项目,打造一批反映昆明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文创产品和艺术精品,进一步丰富昆明历史文化的宣传展示渠道和模式。

四是历史文化名城影响力有力提升。积极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所具有的世界性语言属性,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景区(景点)和旅游地标。加大地区间、国际间与昆明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交流研讨、项目合作,大力推动各类大型展会活动与历史文化名城展示宣传的相互融合,将昆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利用成果和“昆明模式”向世界展示。

三、 主要任务

(一)格局梳理与风貌提升并行,彰显昆明历史文化风貌

1. 凸显“三山绕一湖、城轴带相连”的历史城区格局。重点围绕“三山”(五华山、圆通山、云大山)、“一湖”(翠湖)、“一城”(历史城区)、 “一轴”(正义路、三市街、文庙直街、文明街以及沿线历史文化遗存要素形成的城市轴带)、“一带”(串联圆通山、翠湖、篆塘、大观河、大观楼形成历史文化景观带)的历史城区空间布局,通过科学复建、城市设计、环境整治、景观提升、夜景照明、立体空间控制,塑造由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民居等物质载体构成的历史城区传统空间形态。(牵头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加快推进文明街、南强街两个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缮与开发利用,重点实施翠湖—云大、大观公园及周边、祥云、震庄、巡津街—东寺街五个历史地段的综合整治与提升,充分展现历史城区的传统风貌,从整体上协调昆明历史城区的保护与发展。(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规划局)

2. 打造环滇池历史文化空间。围绕挖掘历史文化、展示山水形胜、打通景观视廊、打造旅游文化品牌的主题,对于邻山、靠河、滨湖区域按照降低开发建设比重、突出文化保护和塑造、复原优化生态系统、拓展公共文化空间的思路,杜绝工业性建设项目,降低纯居住性项目开发,增强公共服务、传统商贸、特色商业、旅游产业、文化产业、文化休闲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服务型项目的开发比重。(牵头部门:市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

着力推动晋城上下西街、龙泉宝云、官渡古镇、三台山、海口工业遗产聚集区、西山风景区等重点历史文化街区、地段、村镇和片区的保护与开发。适时启动“清代昆明八景”文化景观恢复工作。(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发展委)

3. 拓展历史文化名城延伸区。以主城六区以外区域的文化遗产聚集区、历史村镇和传统村落等重要保护节点为重点,拓展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项目。强化文化遗产聚集区内地方历史文化的保护展示和重点项目的打造,加大区域内历史村镇、传统村落的申报公布,以保护、传承、发展为主线,制定历史村镇、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和与之相配套的改造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牵头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4. 规划文化展示线路。在市域范围内以明清古驿道、滇越铁路为主题,串联沿线地区的历史村镇、文物古迹,形成2个专题性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在环滇池地区结合滇池沿岸秀丽的自然风光以及丰富的人文景点,规划建设环滇池地区总体展示、遗址文化特色展示、近代革命文化特色展示、宗教文化特色展示、特色村镇展示5条文化遗产展示环线。在昆明历史城区内规划建设自然人文景观之旅、近代革命体验之旅、春城人文景观之旅、环城景观带之旅4条城市文化特色展示路线。(牵头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5. 强化文化空间引导。通过文化标识引导重点突出历史城区“城轴带相连”的文化景观,统一规划古城环线道路的行道树树种、绿化隔离带、人行道铺地、道路设施外观、标识牌、城市雕塑等;结合城市设计的手法恢复近日楼广场和拱辰门等重要标志性节点,从形态上重塑与拓展昆明传统中轴线。严格控制翠湖至大观河自然景观带内的建筑高度、建筑体量、建筑立面等文化景观要素。加大对历史城区城市建设高度的控制要求,对山城视线通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加以分段控制,加强对历史地段内沿街界面的建筑风格、材料和色彩控制,保证周边山体观看古城的视线通畅。利用环湖路室外空间、道路岔口,建设环滇池区域重要历史文化节点的文化标示引导系统,充分发挥环滇池区域湿地公园的文化休闲旅游聚集效应,建设体现当地重要历史人物、文化事件、文化特色的展示设施、雕塑小品,丰富环滇池地区文化展示空间。推动主城周边县(市)充分挖掘地方文化内涵,在县城中心区公共空间和历史村镇、传统村落入村道路、村内街巷沿线,布置体现地方民族文化特色、历史文化元素符号的文化标示,充分营造文化名城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园林绿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6. 完善道路交通设施。以主城为中心,依托六条经济走廊,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为基础,串联重要文化遗产聚集区、历史文化旅游景区,打造休闲度假旅游带。按照“先行试点、循序渐进”的原则,依据重要文化特色街区、历史文化地段、传统村镇等历史文化名城重点保护利用项目规划,适时调整规范公交旅游线路,使昆明城区、近郊、远郊的历史文化节点、文化旅游景点能够通过城市旅游公交和旅游专线(观光巴士)等旅游交通方式有机连接,最大限度地方便游客出行,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功山至东川、武定至倘甸至寻甸等高速公路项目、G324(经开段)和G320(高峣至安宁段)等干线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和前期工作,力争实现重要文化旅游景点的全覆盖。(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二)保护治理与适度开发并重,激活传统村落内在活力

1. 推动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注重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按照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特点、民居传统形制,对需要进行危房改造的建筑和需要新建的农房进行设计建设,延续传统村落的建村文化理念。结合传统村落文化特点、格局特色、山形地貌和自然神态,对建筑立面色彩、道路铺设、标示系统、展示内容进行特色化设计,营造传统村落文化形象。(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2. 实施传统村落综合治理。改善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整治和完善村内道路,拓展通村道路,实施村间道路改造。加大传统村落内部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完善垃圾收集、垃圾清运、垃圾处理等环卫基础设施;集中开展安全饮水提升、“五小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建立健全消防、防灾避险等必要的安全设施;整治文化遗产周边、公共场地、河塘沟渠等公共环境。加大传统村落周围山林保护力度,对传统村落内的古树林木及珍稀树种实行挂牌保护。着力实施传统村落环境绿化和灯光亮化。(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3. 注重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 坚持适度开发的原则,开展“一村一主题、一村一特色”的传统村落产业化建设,推动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与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产业发展协调发展。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管权,积极调动文化需求和经济需求因素,鼓励有条件的传统村落,采取村民集资共建、引入投资合作等方式,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自然生态观光、农耕文化体验、乡土文化展示、特色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民族民间文化产品生产、民俗风情歌舞表演、民族文化竞技活动、特色饮食品尝等符合传统村落特点的产业项目,带动传统村落村民就业增收。(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抢救保护与科学利用并举,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1. 切实转变文物保护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认识、开拓思路,树立文物保护利用的整体观念和全局意识。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打造历史文化名城品牌这一核心目标,去思考、谋划本地区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要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聚焦文物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制度设计和精准管理,注意盘活文物资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把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充分融入到地区文化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的全局工作中去,确保昆明的城市文脉得到充分的延续,昆明的城市文化形象得到充分的展示。(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2. 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水平。积极储备项目申报全国重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执行每三年公布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每两年公布一批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县(市)区文物管理部门每年公布一批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的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梳理。对存在重大险情和结构性隐患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时开展抢救性保护,重点修缮以明城墙残段为代表的明清城市遗存,以云南陆军讲武堂、西南联大、护国运动、抗战遗存为代表的近现代重要史迹文物;以红军长征为代表的革命文物;以梁思成林徽因旧居、闻一多朱自清旧居为代表的名人故(旧)居;以宜良文庙、呈贡文庙为代表的传统礼制建筑;各类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传统村落中的古建筑、老字号建筑、传统民居等。加强文物日常养护,重岁修,减大修,防止过度修缮和维修不当造成的文物破坏。推动开展县(市)区区域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文物保护单位单点保护规划编制,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实施。切实做好文物周边环境的优化提升工作,更加重视保护因历史形成与文物相互依存的文化景观、自然环境,对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所开展的灯光亮化、绿化美化等环境营造工程,依据文物保护原则和规律,尊重文化遗产的内涵和价值,避免过度装饰造成文物的历史环境被改变、历史价值被破坏。对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严格审批、严格控制,有效杜绝破坏文物整体风貌完整性、原真性的事件发生。(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3. 深入探索文物合理利用新途径。建立健全文物利用的项目准入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掌控不可移动文物利用过程,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措施,将部分保护利用情况不佳的市级以下(含市级)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在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提供社会力量免费或者低价进行具有一定期限并附带相关公共文化服务责任的认养。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严格监管产权的转让和使用功能的变更,严格审批经营性项目设立,引导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产权业主单位科学合理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对保护利用效果较好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地方各级政府应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一步提高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产权业主单位保护利用文物的积极性、主动性。结合文物历史文化内涵和承载能力,着力推广文物利用的博物馆(陈列馆)展示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模式、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合并模式、创意产业利用模式、文化产业植入模式、旅游景点打造模式、旅游接待和配套商业服务模式、传统商贸模式等。推动文物资源与旅游产业发展、公共文化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4. 打造五大历史文化品牌。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展示脉络、突出重点和特点的方式,重点打造:以古滇国、明清昆明砖城、护国运动、重九起义、红军长征、抗战文化、云南和平解放为代表的重要历史节点和事件品牌;以云南陆军讲武堂、西南联大为代表的重要历史机构品牌;以赛典赤、郑和、孙髯翁、聂耳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名人品牌;以石龙坝水电站、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为代表的近代工业遗产品牌;以筇竹寺五百罗汉、真庆观、西山宗教建筑群、官渡古镇宗教建筑群为代表的宗教建筑品牌;以翠湖、大观楼、黑龙潭、圆通山、金殿、官渡古镇为代表的文化景观品牌。(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四)规模扩大与品质提升共抓,助推博物馆业持续发展

1. 构建特色鲜明的博物馆业发展格局。大力推动国有综合类、专题类国有博物馆的建设发展,规划建设翠湖、龙泉古镇、官渡古镇三大博物馆群落,采取国有建设管理、民间参与展示、运营的方式,充分发挥民间收藏对国有博物馆的补充作用,进一步拓宽国有博物馆建设和发展的路子。实现各县(市)区都有一座能够全面展示本地区历史文化内涵特色的国有综合性博物馆,都有一批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国有专题类博物馆。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民间收藏、个人收藏,建设非国有博物馆,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在项目申报、管理运行、服务提升方面的扶持和指导,建立健全博物馆申报项目后备名单和项目建设,培育全市各个领域的文化展示、展览场馆(场所)申报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逐步建立起以国有博物馆为龙头,行业和民办博物馆为两翼,门类齐全、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布局科学、结构合理、运作规范、服务优质的博物馆业发展格局。(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2. 积极发挥博物馆的窗口作用。不断完善博物馆在历史文化展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功能。充分发挥博物馆以物知史、以物见人、传承历史、传播文明的作用,着力打造一批能够体现昆明历史文化价值内涵的专题固定展览,挖掘推出一批具有鲜明文化主题、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专题类博物馆,不断丰富各类博物馆有关昆明人类文明、山水形胜特色、城市发展历史、重要历史人物和事件、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馆藏展品,使博物馆成为昆明历史文化名城的缩影,成为市民游客了解昆明的窗口。(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3. 完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将更多的国有博物馆纳入财政支持的免费开放范围,探索实施财政支持免费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试点工作。建立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绩效评估管理体系,促进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不断推动博物馆陈列展览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推动博物馆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有效提升基本陈列质量,提高藏品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博物馆展陈展示手段的提升,结合“智慧城市”、“互联网+中华文明”等国家重大工程,大力建设网上博物馆,大力推广云计算、大数据、AR/VR技术、全息投影等高新技术在博物馆陈列展览方面的运用。不断扩大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覆盖范围,促进馆藏资源、展览的共享交流,立足服务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发展目标,加大昆明各类博物馆与省内外和东南亚、南亚地区博物馆之间的交流展览、交流活动的组织力度。不断提升流动博物馆发展水平,推动各类国有博物馆采取引入企业资助冠名,利用公共场馆、公园景区、大型商业体建设流动展示平台。大力推广生态博物馆建设,凸显昆明良好生态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小型社区博物馆,丰富社区文化生活。(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五)挖掘保护与传承弘扬共强,展现民族民间文化魅力

1.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广泛、深入调查昆明市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逐步扩大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定期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积极推荐具有重大保护价值的项目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对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明确保护责任主体,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鼓励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支持传承人通过带徒传艺、举办传习班等形式培养新一代传承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研讨活动,提高传承人的学习能力、文化素养、审美水平和创新意识。(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2.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展示。推动非遗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以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建设为突破口,以非遗保护传承基地、非遗专题博物馆为重点,以非遗传习馆(所)为基础,努力构建各具特色、直观可感的非遗保护展示格局。利用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和乡镇、社区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机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展览、图片展示、技艺展演、学术讲座等活动,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搭建展示平台,扩大对外交流,打造传统民俗节庆、传统工艺、地方戏曲等非遗文化品牌,办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宣传展示活动。倡导在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等文化遗产资源集中的区域,展示当地传统技艺、乡土习俗等优秀传统文化。(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3. 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注重发挥传统音乐、舞蹈、戏曲、体育、民俗节庆等项目在社区、旅游景区(点)等建设中的作用。合理开发利用传统工艺、传统美术及传统医药类项目,扶持非遗产品走向市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鼓励文化事业、文化企业、大中专学校等机构与非遗保护责任单位合作,利用非遗元素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将非遗元素与当代消费需求、审美取向、工业设计、时尚创意等有机结合,激活非遗生命力。(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六)名城保护与旅游发展并轨,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1. 探索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新途径。以消费升级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 “文化旅游+”,拓宽文化旅游发展空间。着力构建旅游全景化、产业全联动、服务全配套、社会全参与、管理全覆盖、成果全民共享的文化旅游发展新格局。以保护展示历史文化内涵和城市发展文脉,凸显民族文化风情和多元文化特色为主题,加强文化旅游标杆和多样化载体建设,引导文化资源和生产要素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国界优化整合,构筑昆明文化旅游地标,做活城市人文氛围与生活气质,加强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打造具有世界民族发展演进标本意义的国际文化展示窗口与交流中心。(牵头部门:市文产办,配合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2. 深度开发文化旅游产品。依托历史文化、民俗节庆、民间工艺、土特产品等文化资源,深度挖掘文化内涵与价值,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510”工程,即重点打造金鼎文化创意产业园、紫云青鸟云南文化创意博览园等10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全力推进古滇文化旅游名城、云南民族村等10大文化旅游主题公园的建设和提升改造;深入推进云南陆军讲武堂等10大市级重大标志性文体设施的修缮和建设;巩固提升东川泥石流国际汽车越野赛等10大文化旅游体育(节庆)活动品牌;加快推动昆明老街和南强街历史文化街区等10大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的打造。(牵头部门:市文产办,配合部门:市旅游发展委、市规划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3. 推动特色文化旅游村镇创建。按照生态景观良好,文化特色浓郁,街区风貌特色突出的原则,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地段文化资源丰富、文化特色鲜明、旅游要素聚集的优势,打造一批旅游建设项目推进良好、住宿设施独具特色,具有较高文化品质的旅游名镇。重点加快推进6个旅游名镇建设,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旅游小镇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创建工作。按照游客、村落居民和投资业主三者关系和谐的标准要求,对交通条件良好、旅游资源环境良好的传统村落进行项目推介和打造,进一步强化传统村落旅游接待服务功能,完善村落公共服务设施。(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发展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级相关部门)

4. 着力提升传统公园景区文化品质。深入挖掘各类城市公园所承载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塑造公园文化形象、打造公园特色。在文化设施的设计上应结合公园的地形地貌、文化资源特点,形成公园文化环境与自然环境相交融,现代文化和传统文化兼容并蓄,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相互映衬的格局,着力体现“一园一主题、一景一特色”的公园文化内涵,让传统公园从单一的生态景观定位,走上文化主题特色化、服务功能多元化的发展道路。(牵头部门:市园林绿化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七)历史文脉与现代发展并联,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联动发展

1. 加快推进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加快实施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建设一批市级重大标志性文体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昆明聂耳大剧院等项目加快实施,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市级投融资平台作用,通过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基层设施,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展示、宣传构建完善的硬件基础保障。(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2. 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对文化产业的支持作用。围绕历史文化街区、地段的整治、更新和提升,工业遗产的修缮保护,推动文化产业要素、项目向文化遗产聚集区聚集,强化文化遗产所具有的“文化、经济”双重属性。利用传统街区(村镇)、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人员聚集效应和文化展示平台功能,重点打造符合文化遗产精神内核的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历史文化展示等公益性文化项目,提升文化遗产所承载的文化传播功能。积极引入文化产业、创意产业、传统商贸、文化休闲体验、传统饮食、文化教育培训、艺术品创作拍卖、影视拍摄制、旅游接待、现代商业零售等产业化项目。着力打造文明街市井生活体验区、翠湖文化旅游休闲区、官渡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区等文化特色街区创建,实施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文化创意工厂、国立艺专旧址美术创作基地等文创融合示范项目建设,发挥好文化遗产所具有的促进经济发展功能。(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3. 推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转化升级。充分利用金鼎文化创意产业园、紫云青鸟云南文化创意博览园、871文化创意工场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人员技术、开发能力和销售渠道优势,着力实施民族民间传统技艺复原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规模化生产和销售、文化遗产文创产品专业化开发、文物展示和博物馆公共服务技术研发等项目,形成文化产业对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反哺和延伸。根据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状况和城市发展文脉,结合市场需求和大众需要,创作出版一批以文化遗产为专题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产品,利用各类门户网站和广电传媒专题宣传历史文化、文物资源,创建一批展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和历史文化内涵的专题网站栏目、网络产品、信息平台,不断丰富历史文化名城的表现形式和传播形式。(牵头部门:市文产办,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4. 提升文博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37号),推动文博单位与文化创意设计机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等开展合作,开发展示昆明文化、展现本馆特色和具有科技含量、设计水平的文创产品。结合构建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的长效机制,开发符合青少年群体特点和教育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鼓励开发兼具文化内涵、科技含量、实用价值的数字创意产品。不断丰富文博单位文创产品系列,积极推广演出演艺、微信平台、物联网、O2O、网络产品、手机游戏等文创产品系列的开发运用。开展市级、县(市)区级国有文博单位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经过市政府批准纳入试点的国有文博单位,允许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单位自筹资金等方式投资设立下属企业,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八)交流合作与展示宣传共促,提升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

1. 不断拓展文化交流领域。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打造一批文化开放载体、文化骨干企业、文化贸易平台,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加强昆明特色文化与世界文化的交流,充分利用飞虎队、驼峰航线、西南联大、云南陆军讲武堂、赛典赤、郑和、聂耳等一系列具有国际文化影响力的重要文化事件、历史文化名人,着力发挥好民族文化资源宝库功能,打造一系列具有昆明元素和国际文化共性的文艺演出、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合作项目,走出国门进行展示,吸引国际国内组织共同建设。积极搭建立足云南、辐射西南、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昆明的区位优势、气候条件、文化资源和硬件设施,促进与国际、国内各地区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文博展示交流、文化旅游、民族文化传承等多个领域的交流合作与互动发展。为重点领域采取合资、合作的方式,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促进国内外区域文化交流合作互动发展。(牵头部门:市文产办,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2. 打造一批文化旅游体育(节庆)活动品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以开放、包容、多元的姿态,打造一批昆明特色、国际水准的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体育竞赛项目。充分利用春城文化节、中国昆明郑和国际文化旅游节、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昆明聂耳音乐节等文化旅游体育(节庆)活动的影响力和展示平台作用,展示昆明历史文化名城风采。进一步整合部门、县(市)区传统文化资源和民族、民间节庆活动,统筹规划、搭建平台,策划推出一批民族文化特点突出、传统文化特色浓厚、市民游客便于参与体验的民族民间群众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乡土文化韵味。(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3. 深入挖掘民族民间文艺创作题材。依托昆明市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民族文化艺术底蕴和艺术人才资源,充分发挥艺术人才的积极性,通过创新机制体制,精心组织实施文艺精品工程,深入开展主题文艺创作,围绕西南联大、陆军讲武堂、护国首义、古滇文化等昆明历史文化事件,聂耳、郑和等历史文化名人素材,整合创作资源,集中创作力量,以重点领域和优势题材带动整体发展,形成各具特色、亮点突出、差异有序的发展格局。深度挖掘昆明少数民族文化、旅游文化和抗战历史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围绕“一带一路”倡议,支持市内优秀影视创作生产团队,挂牌一批影视拍摄基地,做大昆明“金孔雀”电影展。深入挖掘提升民族民间舞蹈、音乐、戏剧和曲艺等独具昆明特色的文艺资源,打造民族民间歌舞乐精品。充分利用民间传说、故事、歌谣等项目资源进行文艺创作题材开发。(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4. 着力打造文化艺术精品。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展示需求,充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平台,打造一系列符合昆明历史文化名城精神内核、现代文化生活需求的文化艺术精品,努力构筑昆明文艺的新高地。以古滇文化为创作背景,组织优秀作家、诗人,集中创作涵盖长篇小说、长篇史诗、长卷散文、长篇报告文学等体裁的系列丛书,从广度和深度上打造具有全国乃至世界影响力的文学作品;围绕海上丝绸之路主题,组织创作郑和下西洋文学和影视作品,充分展现大航海家不屈不挠的冒险创新精神和“海上丝绸之路”先驱;以音乐家聂耳为品牌,组织优秀文艺家以全新视觉创作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又具国际气魄的文艺作品;用文学、电影、电视、大型交响乐、大型歌舞剧等方式系统梳理滇池的过往今生,创作一批注重环保,有利于“大健康、大旅游”的文艺作品;以西南联大、云南陆军讲武堂、金马碧鸡等昆明历史文化符号为背景,创作一批文学艺术精品,借此打造昆明文学艺术家群体,逐步推向全国和世界;邀请国际国内著名艺术家,共同开展具有昆明地缘特色的绘画、雕刻大赛和展览,用色彩和线条凸显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按照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协调各方的原则,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市级相关部门协调、指导,县(区)政府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昆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作用。市、县党委、政府要把历史文化名城发掘保护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布局中,统筹谋划,推动发展,编制本地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的总体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突出规划目标、任务的近期、中期、远期的衔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实际的推动与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

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和相关政策措施的颁布实施,适时启动《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和新出台一系列符合昆明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和保护需求,兼顾文化遗产保护与民生改善、鼓励公私合作的公共政策,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共同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专门制订包括资金筹措、保护协议、人口疏散、房屋腾退等内容的多项政策,并明确规定在各项维修工作中政府、产权人各自的出资比例。通过公共政策依法依规的严格实施,确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进一步加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强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和历史村镇的保护开发、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的基础性投入。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确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基础性投入。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措施,拓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投入来源渠道。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投资捐助、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等方式积极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四)强化行政监管

加大相关规划审批和实施力度,发挥好由文化(文物)、规划、住建、城市综合执法、公安、消防等部门相互联动的文化遗产行政监管机制。不断创新发动群众、媒体积极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社会监督制度,努力构建城乡全覆盖、全民共参与的历史文化遗产监管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年度目标责任,切实强化基层对历史文化名城发掘保护的工作职责和职能。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与安全监管的有效结合,推动地理信息系统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审批、监管方面的功能拓展,推广云计算、大数据、无人机、移动终端监控、智能安防等技术在历史文化名城监管工作中的运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及公众参与度

多措并举做好文化遗产宣传工作,利用好传统的报刊杂志,运用好新媒体,如微信、二维码、微博、微电影等多种方式。推出昆明历史文化名城及相关产业的地图。充分利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如图书馆、博物馆、剧院、文化中心,作为传统文化遗产展示交流的平台。结合“世界博物馆日”、“遗产日”等时间,在传统节日里举办一系列以文化遗产合理利用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文化交流活动。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完善规划公示制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关心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名城保护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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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