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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发文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室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9-06-07 17:39   字号: [        ]

昆办发〔2019〕27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办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38号)精神,进一步鼓励全市技术工人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广大技能劳动者的吸引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协同作用,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努力扩大技术工人总量,优化技能人才结构,不断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增强技术工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激发技术工人积极性、主动性,为区域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全市技术工人激励、培养、评价、使用、保障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技术工人工资水平明显提高,技能培养与提升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更加科学合理,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服务保障制度全面建立。通过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增强劳动者技能。全市至少建立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现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0万人。

二、 以“高精尖缺”为导向,筑牢高技能领军人才发展平台

(三)加强服务保障。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在全市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窗口,开设绿色通道,负责协调落实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健全高技能领军人才数据库,通过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座谈研讨等活动,对入库高技能领军人才每年至少保持2次以上联系。我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在昆工作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云南省“兴滇人才奖”、云南省劳动模范、云南省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云南省技能大奖、云南省技术能手、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云岭工匠;“春城首席技师”“昆明市名匠”“昆明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昆明工匠”等称号;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以及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技能人才。

(四)提高政治待遇。探索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挂职或兼职制度,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每年享受至少1次国情省情市情研修考察、体检、休假等待遇。适当增加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先进代表等评选中的比例。鼓励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企业民主管理,鼓励企业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

(五)提高经济待遇。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年资起加点和工资级差。鼓励国有企业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特殊生活补贴等,发放特殊贡献奖励,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鼓励高技能领军人才通过入企入校进行讲学传艺、技术服务、产品研发等方式,实现自身价值,提高经济待遇。支持企业参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标准,继续聘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六)提高社会待遇。健全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机制,帮助解决户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问题。加大“高精尖缺”国内外技术工人引进,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昆明市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享受由政府与用人单位共同分担,以购(租)房货币化补贴、人才公寓为主的住房保障政策,支持力度不低于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对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困难的企业,要保障高技能领军人才保险待遇及稳定就业,对其有就业创业愿望的配偶、子女,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创业前培训,优先推荐就业岗位,给予创业扶持。

(七)加大对高技能领军人才激励力度。鼓励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技术创新。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多渠道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开展海外研修考察、交流咨询等活动。入选“春城计划”首席技师专项、“昆明市名匠”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专项培养经费和特殊生活补贴,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以上高技能领军人才评选。对于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云南省“兴滇人才奖”、云南省技能大奖、云南省技术能手以及入选云南省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首席技师专项等高技能人才;参加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前三名、中国技能大赛、世界级技能大赛获奖的选手,可取消学历、年限、地域等限制,破格晋升技术等级。在事业单位引进此类人员时,可直接考察考核择优聘用。

(八)大力培育民族民间工艺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以“乌铜走银”“祖氏滇绣”“滇派内画”“石影雕刻”等民族民间工艺高技能领军人才为引领,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打造民族民间工艺技能人才示范区。支持民族民间工艺高技能领军人才领衔创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在示范区内创新研发、制作生产、带徒传艺为一体,直接面向市场展示、销售产品等。依托民族民间工艺高技能领军人才工作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基地。

三、 以实施工资激励为重点,切实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九)深化企业技术工人工资分配制度。要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基于岗位价值、技能水平、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增加工资收入。鼓励企业建立针对技术工人的津补贴制度,重点提高高温、有毒、有害岗位补贴标准,提高技术工人工资水平。

(十)构建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覆盖市、县两级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技术工人密集的企业、行业、园区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科学确定技术工人工资水平,并实现合理增长。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生产一线的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

(十一)探索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制定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完善技能导向的技术工人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体系。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和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促进长期稳定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探索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关键技术技能岗位持股、技术工人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发挥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分类管理科研项目,加大对技术工人的绩效激励力度。对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的委托项目,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和高技能人才领衔团队通过合同约定知识产权使用权和转化收益分配,探索赋予高技能人才领衔团队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四、 畅通人才激励通道,鼓励技术工人凭技能提升待遇

(十二)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注重服务终身,推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普惠性、均等化,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每一名劳动者在职业生涯各个阶段至少能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扩大职业(工种)补贴范围,简化补贴程序,落实新技师培训制度。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作用,按规定为参保职工提供技能提升补贴。开发符合昆明特点的职业培训包,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开发培训包补助。

(十三)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出台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企业、技工院校、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作用,大规模、多层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技术工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及就业补贴专项资金投入,重点培训无技能、技能不足劳动者,让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享受免费职业培训或获得职业培训补贴,切实提高技能劳动者占比,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解决“就业难、技工荒”并存的问题,持续开展技能提升行动。

(十四)深化校企合作培养技术工人。鼓励企业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鼓励规模以上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改革,多种方式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操实训,促进企业需求融入职业技能培训环节。在我市高职院校积极开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鼓励职业(技工)院校聘任具有丰富操作经验的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并适当给予特聘特岗经费支持,打造具备实践经验的高素质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十五)完善技术工人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支持企业或其委托的社会组织、人才评价机构参照国家职业标准,制订企业标准或岗位规范,实施自主评价,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兑现待遇。对在生产经营中具有绝技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技术工人或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可以直接认定为技师或高级技师。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层次,探索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技术带头人等岗位,建立完善技术工人评价制度,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

(十六)建立竞赛培养选拔技术工人制度。建立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工种)技能竞赛,并每年开展不少于20场次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全市各行业组织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得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优异成绩的选手可破格晋升职业技术等级。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企业(集团)、行业协会及社会各方面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深化“巾帼建功行动”,组织女性技术工人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

(十七)建立技术工人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按照国家规定适时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对取得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认定为高级技师;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领办、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符合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参加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或考试,把解决生产过程中疑难问题的能力和创新发明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通过后可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取得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的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大专学历和本科学历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其他职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中专学历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职业(技工)院校取得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和大专学历参加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及就业补贴政策。

(十八)维护技术工人合法权益。企业应当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劳动执法监察,确保技术工人休息休假权利,其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建立优秀技术工人休假疗养制度,定期组织、分级实施休假疗养和体检活动。鼓励企业比照同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标准落实技术工人工资、补助、医疗、差旅等待遇。聚焦生产一线技术工人,围绕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重点内容,加大维权力度。维护女性技术工人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给予特殊劳动保护,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障身心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受理侵害技术工人权益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侵害技术工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切实保障技术工人合法权益。

五、 组织保障

(十九)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大意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动政策落实。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体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国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要结合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形成各尽其职、紧密配合多方协调工作机制。

(二十)谋划发展,保障资金。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政府公共财政保障,加强财政资金整合,切实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合理调整就业补助资金及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支出结构,确保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的支持力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依法加强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督,防止骗取、挪用,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

(二十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开展“五一”国际劳动节、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名师名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主题宣传活动。聚焦优秀高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先进操作工艺总结、命名,推广“绝招、绝技、绝活”,树立宣传典型。引导社会各界创作更多反映技术工人时代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引导各类媒体采制宣传纪录片、播发新闻稿,讲述身边人的故事,展示优秀技术工人风采。

(二十二)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和对技术工人的教育管理,广泛听取各类企业、行业协会、技术工人、社会公众的意见,密切跟踪各项技术工人待遇政策的落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本实施办法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非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水平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