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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室关于印发加速昆明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9-06-19 11:58   字号: [        ]

昆政办〔2019〕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加速昆明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速昆明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措施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纲要(2017—2030)>的通知》(昆发〔2017〕22号)和《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2017—2030年)》(昆政发〔2018〕3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速昆明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 总体思路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全市“188”重点产业,通过实施科技创新中心示范建设、科技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服务产业提升、科技开放合作引领和科技创新人才聚集五大计划,着力打造信息及芯片产业、生物医药大健康、高原特色农业、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六大产业创新研发中心,着力构建现代科技服务、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两大平台。充分发挥“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品牌效应,以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为核心,以科技招商引资工作为突破口实现招才引智,加快昆明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技术交易结算中心和成果转化高地建设,把昆明建设成为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二、 重点措施

(一)实施科技创新中心示范建设计划

1.建设科技创新中心重大设施。围绕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集聚市级有关部门资源,按照成熟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加强与北京、上海等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合作,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突出信息及芯片产业、生物医药大健康、高原特色农业、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支持一批重点科技项目,突破一批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

引导县(市)区内聚集的科技创新资源和产业配套资源,按市、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共建模式,争取国家、省、市重大项目资金支持,对组织推进信息及芯片产业、生物医药大健康、高原特色农业创新、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等科技创新片区建设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纳入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大设施政策体系给予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大健康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二)实施科技创新主体培育计划

2.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发挥市场对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改革科技资源配置方式,支持和引导创新主体自主开展研发项目并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在核定后按照有关政策给予研发投入后补助。全面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强财政、税务、科技和统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服务力量,使企业更多更全面地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3.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稳增长和树标提质计划,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快速增长,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规上和规下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补;对连续两次以上(含两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5万元奖补;对于当年营业总收入100亿元以上(含100亿元)、100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和10亿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成长性、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绩效和创新成果,认定一批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和高成长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30万元的奖补。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4.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创新。鼓励企业以合法取得并完全拥有的知识产权出质获得银行贷款,对其知识产权质押认定标的额对应的新增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财政贴息,最高贴息额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园区内科技型企业申请“财园助企贷”融资支持,帮助企业获得一定期限金额的流动资金贷款。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发非抵押、非担保产品,逐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

引导投资机构在昆明投资,对投资机构向科技企业的种子期和初创期完成投资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投资风险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根据企业上市进展,分阶段按企业向中介机构实际支付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费用补助;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给予相应费用补助。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昆明科技金融(建行)示范支行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三)实施科技服务产业提升计划

5.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对新增入服务业库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当年在服务业库内的科技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5%以上、30%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15万元奖补;对经认定的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奖补;经认定引进落户的域外业内科技服务机构给予20万元奖补。同一年度科技服务机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补。通过发放“创业创新服务券”,积极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仪器设备共享,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评估、专项审计、技术交易、技术投融资、知识产权、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6.积极搭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昆明高校联盟”和“昆明科研院所联盟”的积极作用,创新科技资源平台运行机制,将两个联盟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高校联盟和科研院所联盟为抓手,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仪器设备共享共用机制,推进实现驻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型仪器设备、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院士工作站面向企业开放。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昆明高校和科研院所联盟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7.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围绕重点产业支持昆明区域企事业单位在海外建设“双创”园区。对国家、省组织的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并在昆明地区登注册的给予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国际)、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补。经认定市级科技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通过“昆明市创新创业发展基金”及其它市场化基金积极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吸引全球范围内具有领先技术及商业模式的企业落户昆明。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社科联、市文化和旅游局、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8.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对认定的“昆明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昆明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采取后补助方式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奖补。资助发明专利创造。对获得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及欧洲国家的发明专利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每件资助3万元;对获得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及欧洲国家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每件资助5000元。对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每件资助2万元;

对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每件资助3000元。同一件专利最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无权利纠纷的每件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的资助。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不属于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资助600元和200元。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四)实施科技开放合作引领计划

9.支持创建各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我市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任务的,采取后补助方式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建设引导经费;积极引进域外科技创新平台,对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且承担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经认定后安排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建设引导经费;对新认定的昆明市重点实验室和企业科技创新中心,采取后补助方式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昆明市院士工作站,给予5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为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相应经费补助。 

面向世界500强、国内100强、独角兽企业、上市公司开展精准定向的科技招商引资工作,对落地企业在昆明设立研发中心,促进昆明产业发展明显,建设区域性国际创新研发中心支撑显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建设经费。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0.聚集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以打造“金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和“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科技服务业合作中心”为契机,充分发挥“面向南亚东南亚知识产权服务(昆明)中心”的作用,围绕我市重点产业举办国际科技创新交流论坛、南亚东南亚国际科技双创大赛,通过专业技术交流、友城间科技考察、先进科技成果路演、科技展会和外国专家交流等活动,把昆明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和交流高地。积极推进昆明和其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建立科技交流合作机制,支持有关机构(单位)在我市建设国际性科技创新中心,经考核且实现目标的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建设经费。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外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五)实施科技创新人才聚集计划

11.激发科研人员内生动力。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科研自主权,在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中进一步扩大项目预算调剂权、经费使用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充分释放创新创造活力;切实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通〔2018〕60号),构建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全市各部门所属研究开发机构及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并且扩大其在科研活动中的选人用人、科研立项、成果处置、编制使用、职称评审、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建设项目审批等自主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中,用于奖励参与研发的科研人员及其团队的资金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完善科研评价机制,重点清理在科技计划项目、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等活动中涉及“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四唯”评价指标,使科研评价制度能够进一步支撑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更加符合科技发展规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办

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引进培养高端科技创新人才。依托“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鼓励昆明市辖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申报,重点引进一批我市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高端外国专家、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引进的各类科技创新人才向产业、企业和基层一线倾斜。建立更具弹性的评审机制,对于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等国内外顶级科学家申报的项目,建立“绿色通道”,简化评审环节。“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涉及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继续做好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工作,对新认定的昆明市科技创新团队,采取后补助方式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 

加大国外智力柔性引进力度。对国家和省立项的外国专家项目,给予引智项目单位1:1资金配套支持;获市级立项的,给予10万元资助。对产业化前景较好的引智实验推广项目,给予20万元资助。对每年遴选出的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引智成果示范单位给予10万元资助。支持学校、医院引进高端国际化管理人才(团队),对引进在昆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主要负责人,按引进人才报酬的5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薪酬补助,补助期限3年,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评选产生的春城友谊奖给予5万元的奖励。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3.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在市级媒体推出创新创业大讲堂,定期邀请专家教授、企业家和创新创业优秀成功人士宣讲科技前沿知识和创新创业案例与经验;以科技创新教育为抓手,重点打造“昆明市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利用昆明教育电视台全媒体平台,在《名师讲坛》中推出科普专栏,向全市师生开展各类科普教育;加强在农函大培训中贯穿开展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培训宣讲,加强专家工作站与企业家的对接;把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有机融合,实施贫困地区人口科技素养提升计划;对当年认定的创业型市级科技特派员项目进行遴选,对优质项目给予立项支持;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普精品基地和市级科技青少年创新实验室给予经费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三、 保障措施

14.着力营造良好氛围构建高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和推进工作机制,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目标任务,统筹全市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主动加强与云南省科技厅、中科院昆明分院、省属高校的汇报沟通,构建昆明市与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昆单位高效合作、协同创新的良好格局。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宣传改革经验,解答改革难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最大程度凝聚各方共识,共同研究解决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动科技创新中心又好又快发展。

15.着力落实“放管服”全面推进改革创新。落实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放管服”试点工作,加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系统设计和分类指导,加强与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的协同,加大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力度,提高改革的“含金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着力创新支持方式,拓宽支持范围。建立有关部门为科研机构分担责任机制,完善鼓励法人担当负责的考核激励机制。整合全市科技创新资源,解决政策、资金“碎片化”问题,进一步统筹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和政策链,在统筹和合理配置人才、资金、政策及各种资源方面持续发力。

16.着力建立多元化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按照“存量整合、增量倾斜”的原则,加强市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科目配置的统筹协调,聚焦全市科技创新发展重大战略任务,发挥财政对科技优先领域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完善对创新机构的持续稳定投入机制。积极推进科技金融体系建设,鼓励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昆明创新创业发展,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优化科技金融产品,建设一批以科技银行为代表的科技金融专营和特色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科技服务业行业标准体系,规范市场秩序,降低创新成本,优化科技创新发展的投融资环境。

此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此政策为准。各条款政策由市级有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