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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昆明市官渡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9306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12 10:22   字号: [        ]

尊敬的林剑鸿委员:

您在政协昆明市官渡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93065号提案《关于加强学校营养餐管理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赋予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职能

根据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条第二款至第四款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综上所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拟定学生营养餐标准并组织实施。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建设和相关资金投入以及学生营养餐的具体实施。

二、 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官渡区现有持证学校食堂202家,向学校进行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6家。在历年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官渡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职责职能,在做好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联合区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认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培训,截至目前,未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了辖区内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针对每年学校春、秋季学期特点,联合区教育局下发春、秋学期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培训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的内容和重点,要求各监管所将责任压实到网格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检查情况

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

每年春、秋季开学时,我局与区教育局、区卫计局等部门共同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开展为期一到三周的联合检查,主要对学校食堂的持证情况、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配置及运转、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情况进行检查。在联合检查结束后,我局根据学校食堂监管工作要求,继续开展辖区内学校食堂专项检查,确保对持证学校食堂的检查覆盖率达到2次/年。

2.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检查

目前,我区6家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均参加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为确保采取集体供餐方式就餐的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每年春、秋季学期开学时以及学期中后期,我局对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不少于4次/年的专项检查。今年4月起,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16日“全国校园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引入具有第三方评审资质的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辖区内6家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生产加工送餐全过程进行全面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通过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和提升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整个评估由“一次彻底体检+三次复审+两次专题培训”组成,目前该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今年,在正在开展的区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中,我局将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列为重点抽检对象,其中,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抽检覆盖率不少于持证数的50%。

(三)宣传培训情况

1. 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情况

每年春、秋季开学时,我局与区教育体育局联合举办全区公、民办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培训,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分管德育工作领导及食堂专职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会上,我局工作人员结合日常对学校食堂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制的落实、从业人员健康及管理、索证索票及进货验收台账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要求、餐饮具、工具、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方面内容,结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讲解,希望通过培训提升各学校的食品安全意识,规范食堂食品安全经营过程,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放心”的饮食。

2. 开展春秋季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暨培训会情况

每年春、秋季开学时,我局都组织召开春季、秋季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暨培训会,主要就各单位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人员培训和管理、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设定及责任落实、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食品索证索票、食品运输、落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我检查评价工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最大送餐量控制及菜品起锅时间、温度控制、运输车辆消毒等方面的问题做培训和工作安排。要求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确实履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职责,严格落实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强对整个加工流程和运输环节的监管,做良心企业,确保食品安全。

3. 向中高考考生发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通知

每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针对中高考期间我市气温日渐升高,微生物易滋生繁殖导致食物腐败变质,极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实际,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考生及家长饮食安全,我局都会提前向全区广大考生发出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预警通知,希望各位考生在考试期间注意饮食安全,取得优异成绩。

(四)强化日常监管

除做好以上专项检查及宣传培训工作外,我局通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日常监督检查、行政许可现场看点、重大保障工作、量化分级评定、明厨亮灶阳光厨房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

三、 目前部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生营养餐落实情况

虽然我局不是食品营养标准的制定和主管部门,但在日常监管中,经我局了解,目前,辖区内部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已自行拥有通过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考试认定的公共营养师,在制定学生餐菜单时,采取“学校反馈意见﹢营养师意见﹢厨师意见”的方式进行制定,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上,重点考量学生在成长过程蛋白质、维生素、微量元素的摄入,菜单一周一更换,并在所进行供餐的学校进行公示,让学生、学生家长及老师都能及时看到。

校园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如果食品不安全,那学校营养餐“营不营养”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局、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职,通过开展监督检查、部门联动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水平,为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保驾护航。并在此基础上,配合卫建等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营养餐的推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