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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金融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第三次会议 第13302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19-12-16 11:28   字号: [        ]

朱彬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整治小额贷款公司 谨防各种“套路贷”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第133029号)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提案对推动我市整治“套路贷”,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自2008年开展小贷公司试点工作以来,我市小贷公司为健全我市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县域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监管红线逐渐明晰,我市小贷公司也暴露出管理体制不健全、风控管理不到位、业务经营不规范等问题,触碰监管红线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假借小贷公司之名以“现金贷”“手机贷”“车贷”“房贷”“校园贷”等名义实施“套路贷”的金融乱象屡见不鲜。针对性的清理整治小贷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谨防和依法打击“套路贷”、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对进一步强化我办对小贷公司的监管能力,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多部门沟通联系,形成联动机制合力打击“套路贷”犯罪,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尤其是谨防和整治“套路贷”对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加强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处置能力

按照提案中关于加强宣传、提高辨别和处置能力的建议,我办结合当前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抓好“两节”“两会”重点敏感节点,先后制作并发放了《扫黑除恶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和宣传环保袋、宣传折页等,利用展板、公交车视频广告、出租车顶灯、LED屏等载体,指导各县(市)区金融办,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高校、新闻媒体等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套路贷”“高利贷”“校园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知识和危害。今年来,集中开展大型活动428场次;开展“六进”集中宣讲4060次;利用报刊杂志专题报道79期,利用电视台公开宣传10期,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进行宣传37965条(次);进行网站专题专访4次,发送公益宣传短信59349条;利用城市LED、轨道交通、公交、出租车等宣传平台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13260次,积极带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宣传投入力度。以实际行动切实提升群众的防范意识,增强识别和处置能力。

(三)加强民间借贷市场监管,丰富金融信贷服务种类

2019年来,我办在与公安、法院、司法、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小贷公司“套路贷”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昆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乱”专项行动方案》(昆扫黑办〔2019〕15号)的工作要求,我办组织辖区内39家存续小贷公司开展了“套路贷”专项自检自查,重点针对小贷公司以“现金贷”“手机贷”“车贷”“房贷”“校园贷”等名义实施“套路贷”的行为。

二是强化信息沟通,增强监管合力。加强与刑侦、经侦支队对接,通过案件数据比对、分析,加强信息沟通,对辖区内39家存续小贷公司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高利贷、非法讨债、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进行核查。

三是开展小贷公司分类评级,规范行业发展。7月,我办制定了《2018年度昆明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分类评级工作方案》,开展监管分类评级。从公司治理、内部管理、合规经营、业务经营能力、社会信用与行业自律5类、31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对违规利用互联网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违规发放“现金贷”“校园贷”“套路贷”等行为的公司实行一票否决。通过落实小贷公司市场化退出机制,督促不符合市场需求的公司按要求有序退出。截至目前,全市小贷公司规模已从2012年的130家缩减为39家。

(四)多部门联动,加大对“套路贷”的打击力度

在日常工作中,我办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在加强沟通对接、线索移交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市公安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引领,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强化“套路贷”案件风险防控和案侦专项工作,成立了由省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昆明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督查长周建忠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局相关直属部门及各县区公安局(分局)为成员单位的“套路贷”案件风险防控和案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工作办法》、《昆明市公安机关关于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执法办案指引》、《昆明市公安局强化“套路贷”案件风险防控和案侦专项工作方案》系列文件。下一步,公安机关还将不断强化“套路贷”案件风险防控,深挖扩线,加大打击力度。

(五)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有效甄别和打击“套路贷”

市法院在受理民商事案件时,严格区分保护合法民间借贷与惩治非法“套路贷”金融犯罪,加强对民间借贷案件中违法犯罪线索的甄别,针对“套路贷”诈骗犯罪组织者、实施者借助民事诉讼实现非法目的这一实际情况,加大对真实性的审查力度,强化甄别,切实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将违法犯罪行为“包装”为合法行为,利用民商事诉讼达到侵占被害人财产的目的。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在审理民间借贷及其他合同案件中发现存在“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嫌疑的,将驳回起诉,并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移送线索及材料。

(六)完善公证审查机制

市司法局在公证实务中始终坚持加强实质审查和“套路贷”甄别工作,按照2017年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司发通〔2017〕83号)精神,指导我市各公证机构继续暂停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及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同时,我市公证行业对可能引发“套路贷”或相关犯罪行为的公证业务进行了规范性梳理,开展了对非银行类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非银行类委托还款、民间垫资服务、异地委托抵押借款合同等公证业务风险点的防控分析,从公证业务受理规则、实质性审查要点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理审查机制,谨防犯罪分子利用公证程序掩盖其犯罪目的。

二、 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加强小贷公司预警机制,我办将督促县(市)区金融办在小贷公司借贷纠纷立案、诉前调解阶段,发现重大、疑难、可能引发群信群访等有涉稳定隐患的案件苗头时,及时启动相关工作机制,争取提前介入,在诉前沟通中促成矛盾的及时化解。

二是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系,强化线索排查,建立长效机制。对存在借贷纠纷、法院涉诉、采取过激手段追偿财务等风险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各县(市)区金融办加强监管和风险化解;指导小贷公司坚持采取合理合法的催收手段,严禁违法违规的暴力追讨行为。

三是在做好小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涉及整改公司的监督管理,重点对长时间未能办理注销手续的公司进行梳理、统计,并督促县(市)区金融办协助其尽快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四是构建信息共享、金融风险研判及案件处置会商机制、 “两法”有效衔接机制、专项打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宣传、监管和治理的协调共管机制,积极宣传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五是司法局将持续开展我市公证、律师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公证、律师队伍质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通过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公证人员及律师业务素质,提高其在金融公证业务中对“套路贷”的甄别及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的能力,切实发挥公证特有的证明、服务、沟通、监督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