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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686175779-202005-271731
文号
昆政办函〔2020〕14号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5-27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43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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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5日

(此文有删减)



昆明市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为保障昆明市辖区内公路、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改善公路、铁路沿线交通环境和路域环境,昆明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依法依规对昆明市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过多过滥乱象进行全面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美化路域环境,改善市容市貌,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造“环境清爽、路景交融、安全有序、文明健康”的交通路域环境,将昆明市公路、铁路沿线建设成为一道靓丽风景线。

二、组织领导

成立昆明市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市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为:

组   长:高中建    副市长

副组长:刘  鲁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毅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剑平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庆星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继元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室副主任

成   员:姚晓怡    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阚永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苑立华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总督察

             陈  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喜玲    市交通运输局三级调研员

             姜  柯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庆能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杨志刚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室安全环境科科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市扶贫办、市创文办、市扫黑办、市生物多样性筹备办等专项工作办公室为协办联动部门。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勇、王喜玲同志担任。市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行接替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三、整治范围

(一)高速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向外500米可视范围内。

(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向外100米可视范围内。

(三)农村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向外30米可视范围内。

(四)铁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向外100 米可视范围内。

四、整治原则

(一)产权范围内。省管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产权范围内由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市管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产权范围内、铁路线路红线用地范围内,按照公路、铁路管理权限由市级有关单位、铁路经营管理单位分别负责。农村公路产权范围内按属地原则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产权范围外。按照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划分,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和铁路产权范围外由属地政府(管委会)或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划分负责。

五、整治要求

(一)未经交通、铁路、城管、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许可期限到期或逾期的,或经依法审批许可但擅自变更内容、变更审批用途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一律依法依规拆除。

(二)违法违规审批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全部列入拆除范围,包括部门不具备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审批资格,违反程序审批,违反法律法规审批等情形。

(三)影响交通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遮挡公路、 铁路沿线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监控探头区域的,设置在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停车区等服务设施内影响车辆出入安全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一律依法依规拆除。

(四)附着在公路、铁路附属设施(交通标志标牌、可变情报板、防撞护栏、隔离墩、防眩设施、隔离栅和照明设施等)及跨线桥(涵洞)上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一律依法依规拆除。

(五)法律、法规未要求设置或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许可手续的非公路和非铁路标志标牌、宣传标语一律依法依规拆除。

(六)由各属地政府(管委会)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一律依法依规拆除。

(七)在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设置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前,一律暂停办理公路、铁路沿线所有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的审批许可工作,坚决杜绝整治范围内出现新的增量。

六、经费保障

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承担本辖区整治工作经费;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所需经费由市交通运输局结合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统筹安排使用。

七、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0年5月31日前)。市领导小组召开昆明市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工作部署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安排,并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积极的舆论导向。

(二)依法拆除(2020年6月25日前)。根据《昆明市公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整治任务表》、《昆明市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整治任务表》,有关部门对列入拆除清单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由设置业主按要求自行拆除。如自行拆除有困难的,设置业主和经营者可以申请协助拆除,拆除费用由设置业主和经营者自行承担。逾期未拆除的,由属地政府(管委会)直接拆除。

(三)检查验收(2020年6月30日前)。各责任单位完成拆除任务后,需及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并报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长效监管(2020年7月1日起)。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全省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设置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牌等设施设置管理及定期巡查监管,严格控制新增数量,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私自在公路、铁路沿线设立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

八、工作措施

(一)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从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市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有关人员自方案印发2日内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到。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市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和铁路经营管理单位围绕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拆除工作方案,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拆除方案于本方案印发后3日内报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整治责任主体要深入细致对设置业主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引导设置业主主动自行拆除需要清理整治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如需协助拆除或直接拆除,要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依法依规、集中规范拆除,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确保社会稳定。拆除过程中,公安、交通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保通和交通安全工作。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要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组织好本辖区内公路、铁路两侧违法广告类设施的整治清理工作,同时做好设施清理后土地绿化恢复等后续工作。

(五)市级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做好行业督促指导。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全市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负责对公路产权范围内有关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是否影响交通安全、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影响交通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移交广告设施审批方及公路铁路管理部门进行处置;指导拆除施工的有关单位按照公路、城市道路施工作业的有关规范制定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协助拆除单位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和保通工作。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阳宗海风景区辖区范围内公路、铁路产权范围外本次整治范围内的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清理整治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对本次整治范围内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的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整治范围内的广告类设施审批管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全市公路、铁路两侧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是否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公路、铁路沿线户外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做好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的清理整治工作。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铁路线路用地红线范围内违法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的清理整治以及站前广场违法广告类设施、宣传标语的排查工作;配合铁路沿线属地政府(管委会)开展铁路线路产权范围外清理整治工作。

(六)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整治清理工作台账,于每周四12:00前将整治清理进展情况(含拆除前、拆除后图片等资料)报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治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七)由市政府目督办会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昆明市公路铁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逐一对账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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