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图片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市政府文件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昆政发 (2020) 1号)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20-07-03 09:25   字号: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0〕11号),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巩固经济增长基本面,结合昆明市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投资关键作用

(一)启动“重大项目攻坚提速”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总投资8486亿元的基础设施“双十”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实施总投资超过1万亿元的新基建投资计划,提前启动实施一批“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加快转化落地,形成重大项目投资支撑。进一步强化项目推进机制,严格执行重点项目经理负责制、包保责任制和定期会办制。强化项目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重大项目信贷支持。加强施工组织保障,为重点项目渣土外运开辟绿色通道。(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二)加快项目前期推进。2020年市本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至4亿元。实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与投资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安排5000万元前期费定向支持投资贡献大的地区。实行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与项目储备挂钩机制,重点支持补短板、增动力项目,加快谋划、储备、启动一批公共卫生、应急救灾、冷链物流、产业升级等领域投资项目。按季度制定下达新开工项目计划,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开工活动,在全市营造抓项目、促发展的浓厚氛围。(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三)拓展投资发展空间。加快实施“腾笼换鸟”,落实县区征地拆迁主体责任,对当年土地供应成效显著的县区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确保全年完成600万平方米“三旧”改造拆迁,拆除2500万平方米违法违规建筑,实现供应土地3.1万亩,确保10月底前完成80%的土地供应,保障重大项目落地。以各类园区为重点,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对项目推进成效显著、投资贡献大的前4位县区,2021年额外奖励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配合〕

(四)加强重点领域投资。千方百计扩大产业投资规模,对完成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产业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对500万—2000万元的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给予相应扶持政策。对固定资产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项目投入设备购置费的8%,给予不超过150万元补助。安排不低于25亿元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城市综合交通和重大民生项目建设。纳入我市商贸业投资核算主体,年度投资超过10亿元和5亿元的,分别按实际投资的0.2%和0.1%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纳入我市农业投资核算主体,年度投资超过1亿元的,按实际投资的0.5%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加强物资仓储设施布局和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建立物资生产、供应、运输、储存一体化网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二、 不断夯实增长基础,支持工业经济加快发展

(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将工业企业引进数量和质量纳入工业攻坚考核重要内容。对新建投产纳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扶持奖励;对首次小升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筛选一批成长性好的中、小新兴产业企业进行扶持,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助。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昆明市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主板首发上市,根据企业上市进展,分阶段按企业向中介机构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费用补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六)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壮大工业发展引导资金,推动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对我市新进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乘用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进入国家公告的新能源乘用车(产销量达1000辆以上)、客车(产销量达100辆以上)、其他车型(产销量达200辆以上)产品,每个产品分别给予企业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奖补。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企业产品,按照产品销售合同和发票金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对产品技术开发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按研发投入或技术转让金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重点新兴产业项目可最高给予15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为国家和省市的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等按规定予以奖补。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落后产能淘汰、绿色制造和节能及清洁生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七)支持工业集群发展。对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园区分别给予前期工作经费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2019年以来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入列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名单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进入全省园区经济年度考核国家级开发区前3名和省级工业园区前7名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三、 有效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

(八)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采取“政府组织、媒体宣传、协会推动、商家让利、群众受益”的方式,加快推出各类消费券、优惠券和兑换券,加快释放被疫情抑制的消费潜力。安排专项资金,对成长性好、贡献度高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商贸类服务业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奖励。对首次升规纳入统计的商贸类服务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消费券、福利券等方式提前一次性发放2020年度未发放的节假日职工福利,并在2020年底前消费完毕。统筹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汽车以旧换新、老旧小区停车场建设等举措,带动汽车及关联产品消费。提档升级商业步行街,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一批打卡时尚消费地标,打造一批“网红”消费打卡地。鼓励在不影响城市管理的前提下,划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引导企业和摊贩入驻经营。加快布局建设城市末端智能冷链配送设施,完善面向居民消费的冷链物流配送网络。积极发展无人配送、无人零售等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热点。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灵活安排带薪休假,保障闲暇消费时间。〔市商务局牵头;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配合)〕

(九)持续繁荣夜间经济。在市、县城区和旅游景区全面启动“夜间经济”布局,打造10个以上夜间经济集聚区。鼓励商场、购物中心延长营业时间,不影响居民生活的经营场所允许自然休市。支持建设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加大24小时便利店建设布局。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服务,结合客流需求,适当延长节假日地铁线路末班车时间,适时增开和优化夜间公交线路,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重点区域的夜间车辆调配。(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十)支持旅游市场复苏繁荣。实施“引客入昆”行动计划,加大旅游营销力度,会同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名店等,面向省外游客推出旅游消费券,打响“在昆明旅游更健康”品牌。2020年市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年内门票价格一律优惠50%。对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并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购票的,景区门票全免,免除部分通过争取省级资金予以补助。疫情结束后一年内,对开通我市精品旅游线路、吸引游客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旅行社,以及2019、2020年度成功创建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四星级以上旅游民宿、四星级以上旅游营地的企业,统筹旅游发展资金给予补助奖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配合〕

(十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取消主城区落户限制,进一步增强对外来人才和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对已招拍挂获得土地尚未缴纳尾款的房地产项目可由企业申请缓交,缓交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对已招拍挂获得土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需缴纳外挂保证金的,可申请缓交或与属地政府商定履约保证、担保等方式,缓期最长不超过60天。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建设和已招拍挂获得土地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由企业出具承诺后,可先行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

四、 积极推动化危为机,加快培育增长新动能

(十二)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发挥疫情防控对“线上经济”的带动作用,大力推动“数字昆明”建设。出台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远程医疗、智慧零售、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支持拓展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产业应用场景。对信息产业重点工程应用示范项目,按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规模以上信息产业企业,视经济贡献、发展潜力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在昆投资区块链平台和项目,分别按基础平台建设投入、上链费用、项目投入费用的30%、20%、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对符合国家网信办认定标准且获准备案的区块链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

(十三)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实体企业同时发展线上业务,对规(限)上企业入驻各大电商平台,持续经营并有实绩的,由市级财政给予20%平台服务费用补贴,最多不超过10万元/企业。对线上销售本地产品年销售额突破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经营主体,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8万元一次性补助。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对1—2个发展电子商务工作积极性高、工作扎实的县(市)区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加快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认定公布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十四)加快健康产业发展。加快引进培育发展健康养生、健康管理、智慧健康等新兴业态。积极推进国家级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启动一批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补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调度和应急储备短板。出台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通过昆明市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发展,成立细胞产业子基金,采取更加优惠政策,支持取得国家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药品研制机构)到我市自行生产或委托生产上市许可产品,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和提高药品质量,加快引入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生物医药企业或项目,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市大健康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负责)

(十五)加快打造绿色食品牌。安排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1亿元,大力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建立绿色食品品牌培育发展、保护体系与激励机制,安排1500万元扶持资金,对绿色食品10大名品、10强企业、10佳创新企业进行奖励。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在土地、环保、物流、项目审批、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推动高原特色绿色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推进养殖场标准化、规模化建设,确保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进一步规范主城区活禽交易,出台扶持政策引导养殖企业、加工企业建设禽类集中屠宰中心,加快规划建设冰鲜禽提货网点。(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动力

(十六)大力实施援企稳岗。进一步调整优化2020年专项资金使用方式,涉企资金重点向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中小企业倾斜。对在抗击疫情中作出积极贡献的诚信企业列入昆明市信用“红名单”。2020年不自行对参保企业社会保险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2020年中小微企业新增吸纳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吸纳20(含)人以内、20—30(含)人、30—40(含)人、40人以上就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00元/人、3500元/人、4000元/人、5000元/人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配合)

(十七)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疫情期间阶段性降本减负政策。2020年2月1日—12月31日,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的用电成本,统一按照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其中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用电价格,按照目录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的90%结算。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联动降低终端销售价格。全面落实国有资产减租政策,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市场主体,在减免一个季度房租的基础上,扩展至减免全年房租。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含单位和个人),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主营业务为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旅游业的纳税人自用房产免征全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降低工业用地成本,支持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经批准后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不需补缴土地价款;与工业用地无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一律不再摊入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配合)

(十八)营造企业健康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施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中小微企业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轻微偶发、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和较大潜在风险的失信行为,不纳入“信用昆明”失信记录,不实施联合惩戒。加大清欠工程款力度,年内完成清欠工作。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配合)

(十九)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建立完善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加快推行承诺制审批,大力实施“不见面审批”,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预约办、快递达”,凡可通过线上办理的审批、备案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确保进驻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100%可实现双向快递服务。全市所有县(市)区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3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最快2天可营业成为常态。〔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配合〕

(二十)持续推动开放发展。提速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建设,统筹各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创新研发和产业设施建设。推动服务业对外开放,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积极探索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全市重要论坛活动100%嵌入招商,重大招商项目100%保障土地,签约承诺事项100%兑现落实,确保一批当年洽谈、当年签约、当年开工的招商项目落地。建立市级招商引资项目库平台,确保储备项目不低于年度招商计划3倍。强化网络信息化招商方式应用,鼓励推进以商招商,积极利用商会协会、中介机构、龙头企业等社会化力量开展招商引资。对符合奖励标准的引资项目,按实际外来投资到位资金的1‰给予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企业到昆投资,首次投资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除实际外来投资到位资金的1‰外,另一次性奖励5万元/家次,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配合〕

市级各牵头部门要在本文件出台20个工作日内,制定配套政策或工作方案,主动向社会公布政策支持方向、申报流程和咨询电话,实行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我市原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实施,执行标准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若上级出台力度更大、范围更广的政策措施,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