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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结果公告2020年第9-11号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20-09-10 13:59   字号: [        ]


(2020年第09-011号)目录


(二○二〇年六月九日)


.1. 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项目截至2019年6月投资及相关工程结算

审计结果

.4. 昆明市龙江片区(大波村)保障性住房项目阶段性审计结果

.8.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


主办单位:昆明市审计局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

邮政编码:650500

电话:(0871)63131240


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项目截至2019年6月

投资及相关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批准的审计计划,昆明市审计局于2019年9月26日至2018年12月10日,对昆明轨道交通五号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建的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2018年7月至2018年6月末的投资及相关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北起于世博园站,沿白龙路、米轨走廊、五一路、滇池路基环湖东路布设,全长约25.9公里,均为地下线,共设置车站22座。

2015年9月25日,财政部以《财政部关于公布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的通知》(财金〔2015〕109号)确定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作为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项目采用“PPP+工程总承包”模式。

2016年1月30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总额213.51亿元。2019年9月2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投资228.48亿元。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昆明轨道交通五号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市政府授权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招标人,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单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社会投资人、监理单位、前期造价咨询单位以及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

经审计项目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末完成工程计量投资256 607.4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执行了合同制、监理制、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等四项制度,建设单位建立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并在建设中基本得到贯彻执行。但审计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存在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工程价款计算偏差等问题。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即开工建设。

(二)项目由于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取不合理、签证与实物不对应等原因,多计迁改工程价款2 444.52万元。

(三)多计建设期贷款利息22.09万元。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昆明市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迁改工程款和建设期贷款利息予以调整,责成建设单位依法据实结算和列支建设期贷款利息。同时,提出了加强迁改工程施工图设计的管控和审查,合理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范档案管理,做到资料与现场实际相符,统一管理。

四、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项目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即开工建设的问题建设单位已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多计迁改工程价款和建设期贷款利息的问题已经进行了整改;对于审计提出的其他建议进行了采纳。


昆明市龙江片区(大波村)保障性住房项目

阶段性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昆明市审计局2019年追加审计项目计划,昆明市审计局于2019年8月至12月对昆明市龙江片区(大波村)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了阶段性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基本情况

昆明市龙江片区(大波村)保障性住房项目为昆明市2011年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组成部分。2011年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012年取得初步设计批复,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340 313.46万元。项目法人单位是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公租房公司”),委托昆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后期代建单位更换为昆明市惠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于2011年9月28日开工,除5号地块外,其余地块于2016年10月11日进行了竣工验收,质量合格。截至2019年9月30日,1、2、3、4、6、7、8号地块已建成,资产已整体移交给昆明惠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号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于2014年基本建成,截至2019年7月31日,配建酒店及附属工程尚未完工。

截至2019年7月31日,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资金到位45 864.18万元;市公租房公司自筹资金到位337 907.54万元,合计到位资金383 771.72万元。截至2019年7月31日,账面反映项目实际付款383 771.72万元(其中代扣代缴税费5 321.02万元)。

项目阶段性审计报审金额122 928.58万元,剔除未纳入本次审计范围的成品看护费478.80万元后,报审金额为      122 449.78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122 377.98万元(含市定额站核定的投资121 658.16万元),调整多计待摊投资71.80万元,占报审金额0.06%。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基本执行了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招投标制、财务管理和内控等制度,工程款项支付审批程序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先开工再办理相关建设程序、多计待摊投资等问题。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先开工再办理相关建设程序。

项目于2011年6月27日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2011年9月28日开工,分别于2012年8月17日获得初步设计的批复,2012年4月1日、2014年5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3年5月21日、2014年8月29日取得施工图审查文件审查合格书,2013年6月27日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2013年3月7日、2016年4月20日获得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2012年1月16日获得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书。  

(二)多计待摊投资71.81万元。

该项目待摊投资报审金额12 104.90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12 033.10万元,调减71.81万元,占报审金额0.59%。调减原因: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费、在建工程评估费、5号地块定位策划及优化设计费无概算,且应作为融资运营管理费列支。

(三)部分工程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1. 2个箱式变电站使用的服务单位未履行招投标程序

2. 1个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的服务单位未履行招投标程序

3. 9份合同涉及的施工和服务单位的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际采用竞争性谈判和邀请招标方式

合同不规范。

1. 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为:2笔已付款费用未签订书面合同;材料采购管理费在服务主体变更后未签订合同;2份合同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3份合同预付款比例不符合规定;6份合同无签署日期,1份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

2. 合同主体与服务主体不一致。根据GZF2011-008(补)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合同主体,由上海现代建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而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由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五)项目勘察、设计等4份合同未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已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超过3年仍未按期建成。

(七)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昆明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待摊投资71.81万元的问题,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成市公租房公司依法据实结算并调整相关账目。对3份合同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问题,已移送市发改委处理。对其它问题,已提出及时完善合同的相关事宜、加快进度完成5号地块剩余工程、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等意见。审计还提出了其它建议。

四、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公租房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已按照审计结果将审减金额调整计入长期待摊投资审计核减科目,待竣工决算审计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对于审计发现的“材料采购管理费在服务主体变更后未签订合同”问题,市公租房公司认为变更合同主体已无意义;“已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超过3年仍未按期建成”和“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正在整改;其它问题已整改。对于审计提出的建议,已采纳。已将整改情况进行了公告。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8年度预算执行

及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昆明市审计局自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2月24日,对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市强戒所”)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延伸并追溯至2016年度,并延伸审计了市强戒所所属企业昆明迎旭综合加工厂(以下简称“加工厂”)。

一、 基本情况

市强戒所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9 764.08万元,追加预算511.54万元,2018年度决算报表反映,收入为10 275.62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10 275.62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市强戒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基本能按规定要求编制预算、决算,并建立了预算单位项目库管理机制,能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同时建立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系。但也存在收入、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扩大开支范围使用项目经费、出租固定资产未按程序报批、违规发放发放春节慰问金及慰问品等问题。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纳未纳入预算管理资金5 932.45万元。

市强戒所2016年-2018年收入4 098.8万元、支出1 683.65万元、结余资金150万元均未纳入预算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 市强戒所学员食堂核算的小卖部经营收入、学员选择菜收入、2015年以前附属养殖厂养猪收入合计1 435.50万元、支出合计1 324.18万元均未纳入市强戒所单位预算管理。

2. 市强戒所干警食堂附属养殖场、种植基地收入合计 437.88万元、支出合计359.47万元均未纳入市强戒所单位预算管理。

3. 市强戒所学员食堂、历年小卖部等结余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150万元。

4. 截止2018年底,市强戒所从所属企业昆明迎旭综合加工厂营业外支出列支的其他收入2 225.42万元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实行收支统一核算。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903.99万元未申报且未纳入预算管理。

(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71.38万元。

2. 工会经费超预算支出85.15万元。

3. 扩大开支范围使用项目经费8.53万元。

4. 市强戒所领用15.19万元酒水进行公务活动,报销清单未如实反映酒水费用情况。

5. 未在定点机构维修公务车辆涉及金额39.49万元。

6. 扩大个人公务卡结算范围,涉及金额158.53万元。

7. 市强戒所改扩建项目省级配套资金1 790.75元未到位。

(四)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已拆除房屋原值1 953.95万元至今未履行报批手续进行财务核销。

2. 9辆车辆权属重复登记,原值共计140.69万元,同时在加工厂、市强戒所进行了账务处理。

3. 2辆车已报废、1辆车已划转中北公交集团,车辆原值合计29.08万元未及时进行账务核销。

4. 加工厂盘亏固定资产10.63万元。

5. 固定资产出租未履行审批手续。

6. 部分固定资产采购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手续,涉及金额20.72万元。

7. 支付维修家属院等相关费用,未取得正式发票,涉及金额2.29万元。

8. 加工厂往来款长期挂账1 442.29万元未及时清理。

(五)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专项资金预算、分配、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违规发放春节慰问金及慰问品共计5.21万元。

(2)超范围组织开展工会活动支付费用2.19万元。

(3)违反规定支付会员追悼会殡仪服务费0.36万元。

(六)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强戒所内控制度不健全,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仅通过所党委会决策,重要决策未报上级主管部门市司法局先行审核、报批及备案,市司法局对市强戒所“三重一大”经济监督权的监管不到位;市强戒所工会内控制度存在缺陷,同时市强戒所对零星项目的维修缺乏提前年度的立项、规划及预算方案,对维修金额低于3000元的项目直接通知年内招标入围的施工单位施工,而没有采取内部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七)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市强戒所所长陈波同志同时兼任昆明迎旭综合加工厂法定代表人;市强戒所原址土地及房屋产权尚未移交市土储中心。

三、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昆明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决定,要求市强戒所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

同时根据审计情况,审计建议市强戒所今后要加强所有收入、支出的预算全口径管理,对项目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用途使用预算资金,非税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要按规定进行申报,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同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规范完善资产采购程序及手续,对固定资产的处置、出租,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按照公务卡使用及结算规定执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及规范内部控制管理及工会经费的规范管理使用。并且建议市强戒应及时办理老所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产权移交手续,同时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做好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清晰划分资产,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四、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强戒所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审计决定要求上缴的非税收入已上缴财政,其他问题也在积极整改。

在整改期间,市强戒所积极制定出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专项资金申报管理规定(暂行)》等规定,以加强其财务及内控管理,做好督促预防,加强风险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