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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02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10-20 09:56   字号: [        ]

陈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水、电、气管线工程占用挖掘道路网上联合审批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昆明市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出台《昆明市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昆明市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昆办发〔2019〕24号)、《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市委办〔2020〕39号)等市级基础性政策制度,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工作措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细则,强力推进工作。

一、水、电、气管线工程占用挖掘道路审批工作现状

按照部门职责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用水、用电、用气报装为营商环境评价的3个一级指标,分别由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昆明供电局等部门配合推进。

(一)市水务局

对标国内一流标准,拟定《昆明市获得用水指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进一步压缩时限、优化环节、简化材料。牵头协调市工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梳理制定水电气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申请书、办事指南和审批流程图。拟实行综合窗口统一接件及形式审查、综合窗口统一出证模式。符合受理条件的同时分送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再申报),各部门审批结果推送综合窗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流程适用范围内承诺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带头研究整改措施2次,先后3次召集昆明供电局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堵点,力争年内将昆明供电局研发的办电APP接入市级政务系统。2020年电力部门在2019年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三减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制定《昆明供电局优化电力营商环境FAST2.0暨2020年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方案》,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分类处理”的原则,形成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占路许可等环节的并行操作、并联审批。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与政府相关部门“提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进一步优化流程,为用户电力接入建立绿色便捷通道。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综合涉及部门办事指南,形成获得用气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一套表单。结合昆明市燃气行业管理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发了获得用气业务子系统,在系统中设置有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事项的跨部门联合办理数据共享功能。2020年5月25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上报了《关于昆明市燃气行业管理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获得用气报装管理子系统接入云南省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系统的请示》(昆建请〔2020〕45号),并于2020年6月先后2次日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处、城建处当面作了系统对接工作汇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答复,待省工改系统开发配置水、电、气专用行政审批流程功能后,同意昆明市获得用气业务子系统与省工改系统对接。

(四)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为了便于“获得用水,电力接入、获得燃气”工程办理,提高营商环境便利度,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不办理行政许可只出具规划意见,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所需要件齐全情况下承诺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五)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1月,为更好地统筹2020年的城市道路占用、开挖,避免道路重复、反复开挖,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高效提升城市营商环境,市城管局积极与各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滇池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排水公司等单位对接,函请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各行业主管部门含各行业企事业单位2020年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计划。昆明市城市管理局认真梳理,反复核对,组织联席会议,以昆明市62条道路整治提升项目为基础,统筹制定了昆明市2020年的开挖计划表并征求了8个主城区政府和涉及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下发了《中共昆明市委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城管委〔2020〕3)号并实施。

昆明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权限于2005年下放至各县(市)区 ,因是属地管理,为解决各区审批部门在申报材料、审批时限、审批要件、要求等方面不统一,各企业在办理过程中容易出现对政策理解不清,提供材料不规范等问题,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根据现行法规,统筹制定了全市统一的《昆明市市政设施使用(施工)许可审批办事指南》、许可证样、申请表样、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等,实现全市一张表单,一套审批流程。审批时限从10天压缩为5天,目前已报至市政府及中共昆明市委城市管理委员会审定,审定后下发至19个县(市)区实施。

(六)市公安局

为最大限度方便申报人办理审批手续,在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中,对占用、挖掘位置在人行道上,且面积较小、工期不超过3天的审批申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申报窗口当场予以办结;对占用、挖掘位置在车行道上影响道路通行的,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实地勘测施工路段和周边道路交通流量的基础上,对交通疏解方案和保通措施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七)市交通运输局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涉及水、电、气管线工程占用挖掘道路网上联合审批的主要职责是市管高速公路涉路施工许可,水电气干线通道建设穿越、跨越高速公路的时候才会涉及涉路施工审批。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路涉路施工许可流程,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在2019年11月份已制定并印发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涉路施工技术评价与许可流程规范》,对目前有关涉路施工许可进行了流程再优化、材料再减少、时限再缩短。

二、存在问题

实现“水、电、气管线工程占用挖掘道路网上联合审批”的前提,需要统筹建立一个覆盖全市范围、数据共享、并联推送信息的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一网办理”工作要求,具备办理条件的政务服务平台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和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昆明市目前正在推进省、市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切换工作,各级各部门暂未全面使用省平台。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由省住建厅统筹建设,相关系统功能正在开发中,目前尚未能实现水电气联合审批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我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优化水电气报装办理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营商环境水平。一是依托省级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强力推进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二是牵头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水电气报装审批服务事项,优化办理流程,推进并联审批;三是待省级平台具备水电气并联审批功能后,将水电气审批事项全流程纳入平台,实现“一网办理、一窗受理”的审批模式,严格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吕继红,0871—6314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