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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22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10-20 10:14   字号: [        ]

尹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服务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昆明市营商环境工作现状

近年来,昆明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把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奋力推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明确目标,高位统筹

按照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结合昆明发展实际,提出了高质量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总目标。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整合职能,高位统筹,将原分散在发改、编办、政务等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能全部划转到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归口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理顺了全市营商环境“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制度设计,压实责任

2019年,昆明市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和《十大行动》,指导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2020年,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0版——《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清单》,提出了41条工作任务188项具体措施,做到改革领域全覆盖。加大简政放权,向县区下放41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2项,调整5项。完成对35家市级部门的行政许可等10类共计5931项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并对外更新发布。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四中心”建设,打造1415个综合服务窗口,推动各类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投资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信息共享。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政务服务“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形成昆明政务服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就近申办、一次办成、掌上通办、马上办好、全市能办”的“七办”模式,全面落实“一部手机办事通”,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让改革成果最大程度惠及企业、群众。

(三)对标先进,强化问效

2019年,昆明市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并按照对标先进、量化可比、科学客观的原则,制定出台《昆明市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建立包含21个一级指标、104个二级指标的昆明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全省率先开展县区营商环境评价,全省第一家建立“红黑榜”制度。通过市级“红黑榜”,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职能职责,形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责任追究的评价督查机制,抓实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任务。分别针对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反馈情况、省四季度“红黑榜”通报问题、省年度评估反馈问题,印发问题整改通知,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每期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期评价内容之一。同时,昆明市还制定了《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暂行办法》,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各领域改革落地见效。

(四)聚焦问题,深化改革

昆明市围绕市场主体所急、所需、所盼,聚焦企业生命周期链条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聚焦指标体系各领域改革关键,对标上海等先进城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招标投标、供水、供电、供气7项指标达到上海标准。开办企业率先实施“一窗通”,实现企业2天可营业。办理建筑许可采取“减、放、并、转、调”5项改革举措,将全市工程建设审批服务管理事项减少至87项,100个工作日完成。招标投标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程电子化交易。登记财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缴纳税费运用“一部手机办税费”,实现纸质发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综合推进全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成立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大幅度缩短专利的授权时间。

通过这些做法和措施,昆明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在2019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排名第4位;在全国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中跃升至第18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昆明市在招标投标指标领域排名前10位,成为该指标领域的标杆城市之一,“综合、智慧、信用”三监管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全国推广,并在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中被通报表扬;“七办”模式获评2019年中国地方政府竞争力“智慧为民”十佳案例;在全省16个州市的营商环境评估中,从2017年的第6名提升到2019年的第1名等。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一)提升企业人才基础服务能力

教育方面:一是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实施“银龄讲学”计划,积极吸引全国优质资源不断向昆明聚集,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与省内外优质教育品牌合作举办中小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加大内培外引力度,面向全国招聘、选调优秀教师,引进和培育名师150名。二是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支持我市职业院校实验实训基地基础能力建设,首次在教育部门预算中安排“市级高等职业教育优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020年已下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4981万元、下达高等职业教育优质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提高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制定我市职业院校2020—2025年专业建设规划,撤销100余个吸引力差、招生困难的专业,新增24个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完成云南省邮电学校与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整体合并。与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铁路技术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合作框架协议,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昆明市铁道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能力。目前,全市所有的中等职业学校均与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共与700多家企业开展了校企合作。三是做好引进人才子女和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对引进人才的未成年子女选择在昆就读、参加高中入学考试的,享受当地居民子女待遇,协调协助办理入学手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按照《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统筹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全面实施随迁子女入学网上预登记制度,准确掌握入学需求,统筹公办学校、公办学额,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四是做好教育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探索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引进国际课程资源开展教学,鼓励学校聘请有相关资质的外籍教师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全市共设立普通高中国际部6所,中小学幼儿园共有外籍教师150多名。实施骨干教师境外研修计划,定期选派教师赴境外培训。增进同周边国家交流,今年3月对昆明学院来自南亚东南亚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100名外国留学生下达市政府奖学金,奖学金总额74万元。

医疗方面:一是奋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第一时间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调集全市医疗资源,建立9家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公共卫生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方案。上下协同联动,全面覆盖开展病例排查。截至5月31日,累计组织出动市级流调、检验人员6799人次,处置相关疫情4180起,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37315份。畅通诊救渠道,争分夺秒做好一线收治。二是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6月由省、市领导带队再次拜访北京优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与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和广安门医院的医疗卫生合作,继续推进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滇中新区分院建设,推动国家中医、肿瘤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落地昆明。持续加强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开展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启动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和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高卫生应急能力。优化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二)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

一是紧盯全市产业、企业、事业人才需求,制定下发《昆明市2020年人才引进和培养方案》,提升人才引进培养针对性,实行“组织部+”的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模式,明确每年科研人员、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人才的引进培养数量目标,充分调动发挥市级职能部门作用。

二是制定印发《鼓励省外高校毕业生到昆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细化完善省外高校政策宣传方案,进一步营造良好人才环境,降低在昆就业创业风险和落户门槛,鼓励省外高校毕业生来昆就业创业,打造创业创新人才高地。

三是拟定《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进一步明确82个乡镇(街道)、953个村(社区)为适用范围,鼓励引导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贡献才智、建功立业,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是制定印发《昆明市教育卫生人才专项招聘培养实施办法》,树立“先行一步、长期坚持”工作原则,每年积极从全国一流师范卫生类高校引进一批教师医生后备人才不少于150人,给予优惠待遇,加大培养力度,严格管理方式,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卫生事业期待提供人才基础。

五是落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定办法》,发放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采用“一窗受理、专员办理、集中反馈、全程跟踪”服务模式,在高层次人才普遍关注的交通出行、医疗卫生等“关键小事”上精准发力,提升人才满意度。

(三)加强营商环境对外交流和形象推广宣传

一是对标先进,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引领。昆明市在建设营商环境过程中,始终坚持对标北京、上海等国内先进城市,2019年,昆明市对标上海,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和《十大行动》,指导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2020年,昆明市全面复制借鉴上海经验和做法,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0版——《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清单》,提出了41条工作任务,188项具体措施,做到改革领域全覆盖。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良好氛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上线“春城热线”,组织集中采访等多种形式,全面推介展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成效。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昆明在行动”氛围营造活动,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率。加强与市委党校、市工商联沟通协作,推进营商环境“进党校、进商会、进企业”。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时时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以考促建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质

一是全省首创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2019年以来,我市在组织参加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对标先进、量化可比、科学客观的原则,制定出台《昆明市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建立包含21个一级指标、104个二级指标的昆明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全省第一家建立常态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红黑榜”制度,打造“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价,压实各级各部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职能作用,构建全市营商环境“一盘棋”格局,形成“你追我赶”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局面,为昆明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支撑和保障。截止目前,昆明市已开展三期《昆明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红黑榜”》,2019年两期、2020年一期。

二是围绕评价抓实问题整改,促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2020年以来,分别针对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反馈情况、省四季度“红黑榜”通报问题、省年度评估反馈问题,印发问题整改通知,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每期“红黑榜”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期评价内容之一。

三、下步工作方向

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昆明市营商环境优化提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专业化服务机构参与度不高、联合督查监管力度不够、营商环境宣传工作重视不足。下步工作中,昆明市将全力抓好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为契机,立足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巩固成效、提升优势,实现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

一是充分对标上海做法,抓实工作方案2.0落地见效。昆明市全面学习借鉴上海经验,复制运用上海做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改革2.0版——《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清单》,提出了41条188项具体改革举措。下半年将狠抓《方案》政策落地,督促各县区、市级各指标牵头部门研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并落实执行到位。

二是紧盯关键领域,实现“放管服”改革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所有企业开办事项1天内办结,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1套4枚公章。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70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提升水电气获得便利度,获得用电办理耗时压缩至最低2个环节8个工作日,用水报装压减为最少2个环节4个工作日,获得用气优化为最快3个环节4个工作日内完成。持续优化社保、公积金缴费流程,进一步减少缴费时间,纳税时间压缩到100小时以内。

三是以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红黑榜”,推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紧盯国家评价指标体系,不断完善我市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对标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做法,推动各指标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坚持运用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红黑榜”考评机制,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构建督察问效闭合机制,倒逼工作落实见效。通过持续开展“红黑榜”评价,不断理清改革思路,明确职责范围,形成推动改革合力,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巩固全市营商环境一盘棋工作格局,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四是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有效应对舆情影响。着力宣传推荐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经验成效,全面构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继续加强与市委党校、市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推进营商环境“进党校、进商会、进企业”。组织开展“春融同心·民营企业家进机关”活动,聘请营商环境监督员,督促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不断深化。主动做好与各媒体、智库的互联互动,理智应对社会评价机构多方评价结论,充分吸收建设性意见,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超,0871—6741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