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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37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   2020-10-20 10:16   字号: [        ]

刘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昆明市营商环境工作现状

近年来,昆明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把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奋力推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明确目标,高位统筹

按照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结合昆明发展实际,提出了高质量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总目标。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整合职能,高位统筹,将原分散在发改、编办、政务等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能全部划转到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归口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理顺了全市营商环境“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制度设计,压实责任

2019年,昆明市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和《十大行动》,指导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2020年,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0版——《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清单》,提出了41条工作任务188项具体措施,做到改革领域全覆盖。加大简政放权,向县区下放41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2项,调整5项。完成对35家市级部门的行政许可等10类共计5931项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并对外更新发布。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四中心”建设,打造1415个综合服务窗口,推动各类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投资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信息共享。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政务服务“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形成昆明政务服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就近申办、一次办成、掌上通办、马上办好、全市能办”的“七办”模式,全面落实“一部手机办事通”,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让改革成果最大程度惠及企业、群众。

(三)对标先进,强化问效

2019年,昆明市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并按照对标先进、量化可比、科学客观的原则,制定出台《昆明市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建立包含21个一级指标、104个二级指标的昆明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全省率先开展县区营商环境评价,全省第一家建立“红黑榜”制度。通过市级“红黑榜”,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职能职责,形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责任追究的评价督查机制,抓实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任务。分别针对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反馈情况、省四季度“红黑榜”通报问题、省年度评估反馈问题,印发问题整改通知,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每期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期评价内容之一。同时,昆明市还制定了《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暂行办法》,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各领域改革落地见效。

(四)聚焦问题,深化改革

昆明市围绕市场主体所急、所需、所盼,聚焦企业生命周期链条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聚焦指标体系各领域改革关键,对标上海等先进城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招标投标、供水、供电、供气7项指标达到上海标准。开办企业率先实施“一窗通”,实现企业2天可营业。办理建筑许可采取“减、放、并、转、调”5项改革举措,将全市工程建设审批服务管理事项减少至87项,100个工作日完成。招标投标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程电子化交易。登记财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缴纳税费运用“一部手机办税费”,实现纸质发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综合推进全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成立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大幅度缩短专利的授权时间。

通过这些做法和措施,昆明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在2019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排名第4位;在全国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中跃升至第18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昆明市在招标投标指标领域排名前10位,成为该指标领域的标杆城市之一,“综合、智慧、信用”三监管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全国推广,并在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中被通报表扬;“七办”模式获评2019年中国地方政府竞争力“智慧为民”十佳案例;在全省16个州市的营商环境评估中,从2017年的第6名提升到2019年的第1名等。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一)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自2008年至2010年全市完成了市、县、乡三级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细化标准制定和对外公开执行工作,把有自由裁量权的2912项处罚项目细化为15675个具体处罚标准,限制裁量随意性,“执法不公”和“随意执法”现象逐步减少;2013年组织全市重新全面梳理完善了自由裁量权规范细化标准。2015年组织全市进行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执行情况自检自查,有效解决部门机构职能调整和上位法规变动后原标准不适用的问题,实现了动态管理。2018年5月15日出台了《昆明市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方案》,7月20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除行政处罚以外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2020年10月底前,结合机构改革,各部门职能职责的划转以及新修订法律法规等情况,开展新一轮行政裁量权的修订完善工作。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制定印发《昆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指导、推动和督促“三项制度”工作落到实处,并纳入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体系。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针对评查重点干扰民营企业正常经营,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民营企业重复处罚、人情监管、选择执法、执法不公、法外设置审批门槛等现象进行特别关注,确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市行政执法质量逐步提高,促进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升。

(三)搭建政企沟通渠道,优化企业服务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稳增长”工作队定期赴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开展企业服务及项目推进帮扶工作,对企业在经营及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市政府分级会办的要求,会同规划、国土、环保、林业等多部门协同会办,持续加大项目服务协调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联系2户以上重点民营企业,每年到挂钩联系企业调研不少于2次,进一步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提高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服务意识,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民营(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以考促建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质

2019年以来,我市在组织参加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对标先进、量化可比、科学客观的原则,制定出台《昆明市营商环境“红黑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建立包含21个一级指标、104个二级指标的昆明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政府采购社会化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全省第一家建立常态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红黑榜”制度,打造“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价,压实各级各部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职能作用,构建全市营商环境“一盘棋”格局,形成“你追我赶”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局面,为昆明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支撑和保障。截至目前,昆明市已开展三期《昆明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红黑榜”》,2019年两期、2020年一期。同时,分别针对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反馈情况、省四季度“红黑榜”通报问题、省年度评估反馈问题,印发问题整改通知,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区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每期“红黑榜”评价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期评价内容之一。

(五)完善“红黑榜”制度,进一步发挥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的撬动作用

根据市级部门和县区等各方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红黑榜”考评机制,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巩固全市营商环境一盘棋工作格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依托“红黑榜”,一方面,在紧盯国家、省评价问题整改的同时,督促指导市级指标和各县区抓实问题整改;另一方面,注重总结提炼,发现挖掘“红榜”指标和县区的好举措、好经验,树典型、强宣传,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六)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强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

一是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出台《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畅通市场主体的投诉反映渠道。二是与市工商联合作,组织开展“春融同心·民营企业家进机关”活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中聘请20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对营商环境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目标和措施,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整改落实。同时,结合第三方“红黑榜”评价,采取现场调查、明察暗访、走访企业、问卷调查、回访等方式进行督查,督促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不断深化。

三、下步工作方向

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昆明市营商环境优化提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专业化服务机构参与度不高、联合督查监管力度不够、营商环境宣传工作重视不足。下步工作中,昆明市将全力抓好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为契机,立足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巩固成效、提升优势,实现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

一是充分对标上海做法,抓实工作方案2.0落地见效。昆明市全面学习借鉴上海经验,复制运用上海做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改革2.0版——《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清单》,提出了41条188项具体改革举措。下半年将狠抓《方案》政策落地,督促各县区、市级各指标牵头部门研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并落实执行到位。组织开展“春融同心·民营企业家进机关”活动,聘用营商环境监督员,督促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不断深化。

二是紧盯关键领域,实现“放管服”改革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所有企业开办事项1天内办结,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1套4枚公章。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70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提升水电气获得便利度,获得用电办理耗时压缩至最低2个环节8个工作日,用水报装压减为最少2个环节4个工作日,获得用气优化为最快3个环节4个工作日内完成。持续优化社保、公积金缴费流程,进一步减少缴费时间,纳税时间压缩到100小时以内。

三是以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红黑榜”,推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紧盯国家评价指标体系,不断完善我市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对标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做法,推动各指标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坚持运用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红黑榜”考评机制,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构建督察问效闭合机制,倒逼工作落实见效。通过持续开展“红黑榜”评价,不断理清改革思路,明确职责范围,形成推动改革合力,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巩固全市营商环境一盘棋工作格局,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超,0871—6741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