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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25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处   2020-10-24 11:31   字号: [        ]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250号提案答复的函


杜俊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立体行人过街设施及对现有立体行人过街设施进行改造的建议》提案收悉,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主要内容

近年来昆明城市建设聚焦于空间与设施的品质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主干路网整治提升、多条城市管网改造等工程同时实施,在多个人流集中的节点导致并放大了“人车”矛盾。在一些人流密集区域及主要干道交叉口地区出现了人车“寸步难行”的现象。正如杜俊超委员所提,目前让人车和谐发展,已成为当前昆明城市建设的一道重要“民生”课题。提案中对于人行天桥建设中的问题分析透彻,现阶段过街设施投入少,老旧天桥服务功能不足问题日益突出。杜委员对天桥建设中,建议“应当加大立体行人过街设施的研发、规划、设计、建设上的投入,并在商业、居住区密集路段、路口采取天桥广告投放、天桥‘引流’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商业密集路口路段的天桥建设;应当设置天桥及地下通道建设计划表,并向社会公布,做到年年有新桥、有新道,把服务人民做到实处;在设计天桥时,应当对周边市民步行出行的年龄结构进行调查,有必要设置天桥电梯的应当设立电梯。”提案对关于天桥建设投资、设计及公示的建议对本单位工作的开展具有启发性。

二、相关政策及现状

根据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对于人行天桥设计引导原则,主要从安全过街、便捷过街、舒适过街、美观过街、智慧过街五个方向,十九个要素对天桥的建设进行控制,分别为:安全过街(机非隔离设施、护栏设施、桥面铺装、监控设施、照明设施);便捷过街(天桥选址、与公交衔接、无障碍设施、自动扶梯、标识设施);舒适过街(遮阳设施、休憩设施);美观过街(天桥形式风貌、材料与色彩、绿化设施、广告设施、照明设施);智慧过街(智能照明、WIFI网络)。主要设计依据为《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1995;《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 149-2010)。

为缓解昆明城市人车矛盾,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分期分批建设人行天桥的思路。2017年组织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昆明中心城区人行过街设施布点规划(第一批)》,提出新建人行天桥16座。2018年5月,结合道路恢复提升工程、事故易发、交通隐患、过街需求大、市长热线反映、交通保通等多方面的因素,提出了总共22座人行天桥的建设计划(含《昆明中心城区人行过街设施布点规划(第一批)中提出的16座天桥),编制完成了《2018年昆明市人行天桥规划设计方案》,并明确任务责任主体:市级任务5座,区级任务17座。截止2020年5月统计全市天桥任务完成情况,全市已完工15座,包含两座临时天桥(白龙路园博路路口、金碧路金马坊),在建6座(其中有4座在前期研究),有3座由于资金和规划冲突暂未启动。目前部分如龙泉路金太阳电脑城、环城南路明通路口、西昌路云大医院、日新路的海贝小学、人民路小花园等天桥已建成投入使用,为人行过街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办理工作情况

(一)对于天桥广告投放、天桥“引流”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商业密集路口路段的天桥建设的相关问题。根据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 149-2010)相关要求,规划建议不在人行天桥迎主要道路正面设广告设施,如需要设置广告应一事一议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获得批复后方可设置。规划建议尽量利用天桥两侧桥下空间设置广告,但应注意尺度并不可占用人行道人行通行空间。因此根据您的建议,将利用天桥的冠名及广告收入将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建设,我局正在实施的东风路、金碧路、春雨路等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采用建设模式为社会资本参与PPP模式,即市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 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本项目,为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取得政府补助的权利。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法定程序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其中天桥广告投入纳入了项目公司运营费用,换个角度说也是利用了广告的长期收入作为了项目的建设资金。因此该建议我局将采纳,并继续深化研究,争取能更好的解决投资问题。

(二)关于设置天桥及地下通道建设计划表向社会公布的问题。今年我局发布过2020年昆明市新建5座人行天桥计划,并列出具体位置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正在建设西三环海源寺、西三环自卫村、人民东路探矿小区、彩云路南部客运站、大树营立交光明路口等5座天桥。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即将开工建设的天桥有:滇缅大道与虹山南路交叉口、西福路西华园、二环西路春苑小区西侧等3座天桥。我局将继续定期收集各辖区建设计划、交警部门提出的缓解交通拥堵工程性措施、道路恢复提升工程等涉及人行天桥建设的相关计划,综合考虑各辖区及相关部门意见,制定并公布天桥及地下通道建设计划。

(三)对于天桥设计时涉及设置无障碍设施的问题。在《昆明中心城区人行过街设施布点规划(第一批)》的设计引导中,已针对无障碍设施提出:“人行天桥均应设置针对老人、小孩及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大型景观天桥应配置感应式自动扶梯、升降式电梯;主题景观天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配置升降式电梯,为特殊人群提供过街服务;交通功能天桥应考虑设置长缓坡道,方便残障人士出行”的相关设计要求。我局将在后续人行天桥设计时结合杜俊超委员的对策建议,落实无障碍设施。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