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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昆明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昆明市司法局   2021-01-25 16:55   字号: [        ]

2020年,昆明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顺利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五年目标任务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昆明市高质量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由市委书记任主任,市长、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任副主任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加强全市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班子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带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制定出台《昆明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实行时间倒逼、责任到岗,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全面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在全市组织开展“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编制行政执法案卷典型案例库。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制定《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版),出台《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暂行办法》,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坚持“红黑榜”制度,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2020年,昆明市荣获“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质量十佳城市”奖,在云南省2020年上半年营商环境红榜中排名第一。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对外更新发布36个市级部门5800项权力事项的权责清单。深化推进政务服务“七办”模式,完善“一网通办”,加速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着力推进“一网四中心”建设,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打造“不打烊”的政务服务专区。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协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先行先试实施方案》、《关于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做好“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推送工作,监管行为数据采集覆盖率稳步提升。实行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在全省率先实现远程在线开标,全面推进“暗标”评审,深化“昆金服”平台建设,启动“区块链+公共资源”探索应用,上线运行“昆易链”。“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服务平台‘昆易链’案例”荣获“2020中国产业区块链创新奖”十佳案例。昆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投入试运行,实现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统一服务监管。“信用昆明”门户网站顺利运行,逐步实现全市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交换。

(三)努力实现科学民主立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实现立法决策与市委决策协调同步,与昆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统筹协调推进地方立法,加快形成完备的地方立法体系,制定及修订《昆明市滇池船舶准入管理办法》、《昆明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立法工作规定》等4件政府规章。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对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进行确认。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完成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报送备案工作。开展4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专项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的72件地方性法规、85件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

(四)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规范重大决策行为。着力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和加强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全面领导,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履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程序,不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法律顾问100%全覆盖工作成果,为政府工作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落实《昆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分析报告及有关行政执法数据的公开工作,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配备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进行规范。继续清理行政执法主体,通过《昆明日报》公告第二批6家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抽取2019年度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重点执法领域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制定《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实施意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培训,组织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专项学习培训。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嵩明县小街镇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五华区丰宁街道、龙翔街道,西山区金碧街道、棕树营街道开展了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工作。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决定》,加强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规范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公安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探索推进街道一级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指挥处置中心一体化运行,基层网格化管理水平和处置效率显著提高。

(六)不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完成脱贫攻坚、疫情防控资金等专项审计。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通过12345市长热线电话、市长工作电话,市长热线网站,“昆明市长”、“昆明12345市长热线”新浪微博等各类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受理群众诉求。印发《昆明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落实“三同步”要求。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传递权威声音、回应群众关切。全面梳理总结信息公开答复类型,印发《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建立“周监测、旬反馈、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的政府网站监测制度,完成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改版工作。在市政府网站首页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开放了2010年以来132期历史公报数据,提供目录导航、内容检索、文件下载等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七)切实坚持依法调处,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在自贸区昆明片区挂牌成立“昆明法院自贸试验区诉讼服务中心”、“昆明法院自贸试验区分调裁审和多元解纷中心”、“中治矛盾纠纷预防与多元化解管理中心”,五华区建成全省首家“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至89.31%。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制定《昆明市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昆明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深入开展“信访代理制、最多访一次”工作,“智慧信访”系统运行情况良好并通过验收。

(八)营造学法用法氛围,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干部教育规划,把学习宪法法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万名党员进党校”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全市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能力。开展“努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和水平”专题讲座,通过模拟法庭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识。在初任公务员培训、新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安排宪法法律专题学习,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闭卷测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成全省首个“宪法主题公园”。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0年,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对标人民群众的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的能力还不足,需要不断筑牢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二是部分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的体制机制还存在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的问题,需要不断健全完善;三是与发达地区相比,全市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还有努力空间,需要进一步优化;四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人员转隶工作推进难度较大,需要争取上级政策支撑;五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需要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六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还存在“盲区”,需要持续推进。

三、2021年工作思路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新起点上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之年,昆明市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研究制定《昆明市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减政便民”行动,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不断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政府和人大协同立法,推进立法工作和改革发展相衔接、相促进。围绕中心工作,注重地方特色,重点推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四)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合法性审查,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提升决策水平,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两法衔接”协同配合。加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加强以案释法。

(六)强化全面监督合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审计、统计等专门监督,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督查督导、执法监督等监督作用。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七)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加大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推动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裁决职责。

(八)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水平。强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责任,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善法律知识培训长效机制和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