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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4件 今年计划制定物业管理等方面法规

来源: 昆明信息港   2021-02-03 22:32   字号: [        ]

2月3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作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其中指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紧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履职尽责,为确保“十三五”规划全面收官、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及时作出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决定

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强化政治担当,在践行“两个维护”中保持定力,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在依法履职中,市人大常委会大力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督促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动“一个枢纽、四个中心、三个品牌”建设,着力提升昆明在对外开放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坚决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人大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贴近群众,更加精准有效。

市人大常委会还依法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时作出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决定,确保全市各项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组织开展“打赢防控阻击战,人大代表在行动”系列活动,做疫情防控的表率、为民服务的表率,带动形成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市县两级人大联动,对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等有关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专题询问,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对全市住宅小区(村组)疫情防控和企业(项目)开复工情况进行专项视察;深入开展“以保促稳、稳中求进”专题调研,督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在昆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建”的理念,两次向人大代表发出文明城市共创共建共享倡议,最大限度凝聚创建合力;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大立法工作,围绕制定出台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连续两年开展执法检查,引领文明生活新风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作出关于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持续对生态环境保护、市域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检查视察,助力文明城市品质提升。

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4件,开展立法调研24件

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创新立法机制,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全年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4件,开展立法调研24件、立法后评价1件。

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强化了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了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完善了应急响应工作体系,强化了排污惩治力度,为加快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美丽中国典范城市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新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环境卫生治理、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内容,推动爱国卫生工作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修订《的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以及社区养老、农村养老、失能老人养老服务等作出具体规定,扩大对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的内容,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

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省制定《昆明市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对人大街道工委机构性质、领导体制、工作定位、组成人员配备等作出全面系统规定,推动基层人大全面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对《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立法后评价。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基层立法联系点增至9个,收集立法意见建议210条,采纳63条,进一步畅通了公民参与立法渠道。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8项,开展各类调研视察120余次

报告指出,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盯经济发展、风险防范、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市域治理、民生福祉强化监督,更好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8项,开展执法检查8次,专题询问4次,专项工作评议1次,开展各类调研视察120余次。

市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对市政府“10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持续推动促进城乡就业、提高教育满意度、完善医疗保障、关爱残疾人和困境儿童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全市建成市级示范点35个,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站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省级示范点;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上开通网上代表工作站,率先在全省实现网上代表工作站信息化全覆盖,基本形成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线上线下网络格局;完善代表接待、走访群众等工作制度,组织五级人大代表进站活动,加强代表与选民的沟通交流。全年,五级人大代表进站开展活动5300余人次,接待来访群众29000余人次,收到群众反映问题10066个,整理形成议案建议1460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3897个,代表活动阵地服务代表听民声、解民忧成效明显。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研究处理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6件议案: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办理完成,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制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议案完成立法前调研,拟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国家森林乡村两件议案正在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完成三年目标阶段性任务;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两件议案正在开展调研,待条件成熟后启动立法。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的357件代表建议,已办结并作答复,其中,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的比例达76.8%,南屏步行街改造提升等5件重点建议有序推进。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有机统一,依法作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等决议决定17项;坚持党管干部、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0人次。

2021年计划制定物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险方面的法规

报告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开启新征程中展现新作为,在推进立法上取得新成效,在强化监督上实现新提升,在服务代表上迈出新步伐。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聚焦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服从服务中心大局,围绕办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和第七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两个大会,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把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努力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作示范,扛起人大担当、展现人大作为。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充分发挥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作用,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完善立法听证、论证、座谈、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积极探索“小切口”立法,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加快构建符合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体系,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持续推进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环境保护等重要领域立法。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制定物业管理、社会医疗保险、地下水保护条例,修订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开展养老服务促进等立法前期调研,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品质提升。健全完善第三方专家评审机制,拟设立昆明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强化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昆明信息港 记者江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