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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昆明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第3号)

来源: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1-03-10 16:43   字号: [        ]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188bet体育_188体育投注-在线APP官网@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结合《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举行情况,现将《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与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电话0871-64151908。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2021年3月10日


昆明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规范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昆明市发展改革委、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2月24日14:00在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昆明会堂二楼18号会议室召开了《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事由

(一)昆明市巡游车运价总体水平偏低。

经调查,昆明市主城区巡游车运价在全国各省会城市中处于中等水平;从选取借鉴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及昆明周边城市成都、重庆、贵阳、南宁等8个城市看,昆明市巡游车运价处于最低水平。

(二)驾驶员收入长期低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行业服务质量提升缺少动力。

据调查,1997年巡游车驾驶员每月工资性收入大约在2000-3000元左右,是城镇职工平均收入(676.5元)的370%;2019年巡游车驾驶员月均工资性收入约4660元,下降到城镇职工平均收入(7509元)的66%。驾驶员大多劳动时间每天在10小时以上,而实际收入却远远低于平均工资,缺少自觉提升服务质量的动力,服务水平难以提升。

(三)驾驶员收入上涨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匹配,行业职业吸引力持续降低。

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云南省自1978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年均4.9%的速度上升,而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车运价自1997年以来没有调整,营运成本已经上涨到103974元/年,且石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也即将取消,驾驶员营收水平的增长速度较为滞后,经营收入与劳动付出不对等,造成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驾驶员流失率约为7%,行业吸引力逐年下降。

(四)时段性、区域性打车难问题需要解决,巡游车运价结构有待于优化。

1997年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时,昆明市建成区主要集中在二环以内,且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基本都在主城范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场、长途客运站、高铁站等与主城距离增加,且机场和高铁站候客时间过长(2-3小时),驾驶员到上述区域经营基本处于亏损状态,致使机场、高铁站巡游车长期运力不足,且议价、拒载多发;同时,早晚高峰期二环以内车辆拥堵现象日趋严重,驾驶员在高峰期大多不愿意到二环以内经营,市民在时空上存在的打车难现象难以解决。现行运价体系中等候费标准较低,针对长距离旅客运输只有超过10公里加收空驶费的规定,且形式单一,缺少对运力调控的机制,运价结构有待于优化。

(五)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缺乏,不利于行业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

由于巡游车发展初期形成的特许经营制度,出租汽车数量受政府管控,供需矛盾一直存在,为避免形成价格垄断,损害群众利益,长期以来巡游车运价一直秉承政府定价的原则。当前网约车等新型客运业态灵活、动态的定价方式和运营模式,为市民提供了多种出行需求选择,传统业态政府定价的不足开始显现,不利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出租汽车新老业态融合发展的要求。

三、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2021年2月24日14:00在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昆明会堂二楼18号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听证旁听人及听证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26名,分别是:

1.消费者代表11名:

(1)市民代表,昆明市培训师协会 唐兴华

(2)市民代表,云南云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段存

(3)市民代表,晋宁盛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陈自学

(4)市民代表,昆明谊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洪延昆

(5)市民代表,盘龙区巅峰职业培训学校 甘群

(6)市民代表,云南省劳服实业总公司 刘寿贤

(7)市民代表,退休职工 胡秉辉

(8)市民代表,罗华忠

(9)市民代表,昆明精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许兰

(10)市民代表,昆明心地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刘宪华

(11)市民代表,退休国企职工 尹君勇

2.经营者代表6名:

(1)昆明万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 金月婵

(2)出租汽车经营者(车主) 胡涛

(3)出租汽车经营者(车主) 邹远明

(4)昆明万通出租有汽车有限公司驾驶员 李银娥

(5)昆明宏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员 谢继武

(6)云南世博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 谈海云

3.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2名:

(1)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李伟

(2)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王磊

4.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

(1)昆明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立伟

(2)昆明市出租汽车协会会长 黄艳军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员5名:

(1)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四级调研员 李俊

(2)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城市公共客运处处长 鲁宗智

(3)昆明市人大城环委副主任、人大代表 钱洪生

(4)云南交通职业学院教师、政协委员 杨利勤

(5)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副处长 石凯霖

(二)听证人3名:

(1)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处处长 王雪飞

(2)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副局长 代杰

(3)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副局长 李玉民

(三)旁听人0人:

报名期间,未收到有关人员参与旁听的申请。

(四)听证会记录人:

云南望天树科技有限公司 魏红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2021年1月21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在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发布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向社会公布了听证参加人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公开向社会征集听证参加人和意见,截至2月5日,通过自愿报名和邀请报名的方式确定了26名听证代表。

2021年2月8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在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参加人、听证人、听证记录人名单及到会的新闻媒体单位。

(二)听证会召开情况

2021年2月24日14:00至16:30,《方案》听证会准时召开。本次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26人,实到代表25人,其中消费者代表10人,缺席1人,其他代表全部到会,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要求。

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新闻、都市条形码、91.8交通之声,云南网、云南信息报、春城晚报,昆明广播电视台昆明新闻、街头巷尾,昆明日报、昆明信息港等新闻媒体参加了听证会,并在会后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听证会议程:

1.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介绍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听证人。

2.听证方案提出人(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通报成本监审情况。

3.听证方案提出人(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陈述听证方案,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4.听证会参加人对方案进行询问,发表意见。

5.听证主持人、听证人总结发言。

6.听证参加人审议涉及本人的听证笔录并签字。

五、听证参加人主要意见

本次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分别从行业发展、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消费者权益保护、驾驶员增收等不同的角度发言,累计提出意见、建议约46条,部分意见客观、中肯、有助于行业的可持续和规范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25名听证参加人基本全部同意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认为昆明市主城巡游出租汽车20余年未调价,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不利于行业的可持续化发展,运价调整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具有必要性。其中20名听证参加人倾向支持《方案一》,5名听证参加人倾向支持《方案二》。

(二)支持《方案一》的代表认为,《方案一》确定的收费标准是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确定的,充分考虑到昆明市社会经济发展、行业特点、市场竞争、运价成本、运价结构、驾驶员增收、居民消费指数等因素,较为客观、合理,驾乘各方可能更容易接受,也有助于驾驶员增收。支持《方案二》的代表认为,《方案二》主要区别在于公里租价的小幅增,即从2元调整至2.4元。本次运价调整基于取消燃油附加费和取消中央燃油补贴的的背景,驾驶员的运价成本将进一步提高。同时,驾驶员的劳动强度大,运营风险高,工作十分辛苦,收入却偏低,社会保险费用也由自己承担。出租汽车定位于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提供个性化服务,一辆车服务一个或者几个人,收费高一点也是理所应当的。出租汽车也是城市的文明窗口,增加公里租价有助于提高驾驶员的服务意识和幸福感,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三)部分参加人认为两个方案各有利弊,经营者希望价格越高越好,而消费者希望越低越好。但是针对目前城市客运市场的实际,地铁、公交、网约车等呈多元化出行方式,如果定价过高,可能导致客源大量流失,反而不利于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在适当调高运价的同时,应当强化行业监管,提升行业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新途径、新举措,破解出租汽车涨价是增加司机收入的唯一途径。另一方面,做好运价调整的宣传、引导,获得市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同。

(四)部分听证参加人认为增加节假日收费有待商榷,同时节假日定义不准,是否是法定节假日,需要进一步明确。

(五)部分听证参加人认为增加站点服务费的必要性、方式有待商榷。有代表认为,考虑到昆明市客运场站(高铁南站、长水客运机场)离昆明市主城区较远,部分时段驾驶员候车时间长,增加站点服务费具有必要性;有代表认为,以现在的出租汽车价格,如果从高铁南站、长水客运机场到主城区,费用已经很高,不宜再收取站点服务费。可以根据行驶里程,确定是否加收站点服务费。

(六)部分听证参加人认为计费规则有待商榷。“四舍六入五成双”的计费规则虽然能舍去领钱找补的问题,但随着电子支付的普遍使用,能够实现精准支付。该种计费规则一定程度上存在支付不准确的问题。

(七)还有听证参加人提出网上租车服务,乘客可以加价叫车、驾驶员可以降价抢单。如果驾驶员在运输途中抢单,存在增加安全运营的风险。

(八)少数听证参加人提出提高价格后增加奖惩机制,重罚重奖,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九)有听证参加人提出减税减费,比如保险费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十)有听证参加人认为实施运价动态调整,有利于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希望价格制定部门认真研究、加强调查研究,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六、听证人的答辩及意见采纳情况

(一)关于营收和消费者支出对比。采用昆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采集的2019年营运数据,按照白天和夜间共计14个时段,提取每天各时段平均运营时间和趟次进行理论测算,按照方案一,油气巡游车驾驶员月收入调整后与调整前相比收入增幅约为19.2%,纯电动巡游车驾驶员月收入调整后与调整前相比收入增幅约为26.7%,乘坐油气车乘客每公里多支付约0.6元。按照方案二,油气巡游车驾驶员月收入调整后与调整前相比收入增幅约为34.15%,纯电动巡游车驾驶员月收入调整后与调整前相比收入增幅约为41.74%,乘坐油气车乘客每公里多支付约1.1元。运价调整增幅太低,不利于巡游车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运价调整过高,可能导致客流流失,反而影响巡游者从业者增收,定价机关需要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确定最合理的方案。

(二)关于计价规则。考虑到现行的计费规则细化到角,也未明确零钱取舍规则,在实际运营中,经常发生因找零问题引发的投诉。此次《方案》采用近代统计学中最新使用的“四舍六入五成双”的规则,通过计价器收费规则设置,直接在运营结束后显示以元为单位的整数,在一定程度保证了公平性,同时也避免因零钱找补引发的投诉。

(三)关于站点服务费。结合昆明市客运场站布局实际,特别是高铁南站、长水国际机场,部分巡游车驾驶员运营一次,站场排队时间可能长达2至3个小时,而乘客往往目的地仅在周边几公里的范围。这种情况可能致使驾驶员不愿意到站点候客,客运集散地打车难问题难以解决。为了调动巡游车驾驶员的积极性,保障高铁南站、长水国际机场的运力,借鉴部分城市经验,拟每次加收5元站点服务费。针对有听证参加人提出的超过一定里程不再加收站点服务费的建议,具有可行性,将在后期进一步研究论证。

(四)关于节假日收费。为了鼓励出租汽车驾驶员节假日继续提供连续的社会公共服务,《方案》明确仅是在“春节”、“国庆”两节期间打车每车次增加5元费用。一方面体现尊重巡游车驾驶员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另一方面保证节假日运力。是否加收,后期也将重点论证。

(五)关于提升行业管理服务。目前,行业管理部门已经出台了系列的措施,将在今后的管理服务中不断汲取经验,完善制度建设,推进行业规范化发展。

(六)关于减税降费。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将积极协调劳动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出租汽车经营公司采取尽可能的方式减少出租汽车驾驶员制度性成本。但由于部分费用属于市场调节,需要出租汽车驾驶员群体积极争取,降低经营成本。

(七)关于宣传引导。本次听证会仅是《方案》征求意见的一种方式,市交通运输局后期还将通过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待运价调整的决定正式通过后,将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同步做好政策解读,争取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本次听证会后,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抓紧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同时,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的程序,依法依规完成运价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