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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关于昆明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昆明市财政局   2022-02-10 17:26   字号: [        ]

2022年昆明市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关于昆明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昆明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

表一、2022年昆明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表二、2022年昆明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2022年昆明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表四、2022年昆明市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五、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表六、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七、2022年昆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表八、2022年昆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表九、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表十、2022年昆明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表十一、2022年昆明市市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表十二、2022年昆明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表十三、2022年昆明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四、2022年昆明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表十五、2022年昆明市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六、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表十七、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八、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表十九、2022年昆明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表二十、2022年昆明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表二十一、2022年昆明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表二十二、2022年昆明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表二十三、2022年昆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表二十四、2022年昆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表二十五、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表二十六、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表二十七、2022年昆明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表二十八、2022年昆明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表二十九、2022年昆明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表三十、2022年昆明市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表三十一、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表三十二、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表三十三、昆明市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表三十四、昆明市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表三十五、昆明市市级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表三十六、昆明市市本级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表三十七、昆明市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表三十八、昆明市市级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表三十九、昆明市市本级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表四十、昆明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表四十一、昆明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表四十二、昆明市2022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表四十三、2022年市本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四十四、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监督索引号53010003000010000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五)


关于昆明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1月25日在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昆明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昆明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狠抓预算收支管理,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十四五”财政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9.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下同)的102.4%,较上年决算数增长(下同)5.9%,加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债务转贷等561.3亿元,收入合计1250.4亿元。支出928.2亿元,完成102.5%,增长6.1%,加上解上级、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322.2亿元,支出合计1250.4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6.7亿元,完成102.5%,增长6%,加上级补助、下级上解等569.8亿元,收入合计906.5亿元。支出333.1亿元,完成100.2%,增长4.7%,加上解上级、债务还本等573.4亿元,支出合计906.5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3亿元,完成101.7%,增长5.3%,加上级补助、债务转贷等583.6亿元,收入合计793.9亿元。支出229.2亿元,完成100.6%,增长4.1%,加上解上级、债务转贷等564.7亿元,支出合计793.9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1.1亿元,完成62%,下降38.8%,加上年结转、专项债务转贷等566.6亿元,收入合计1,017.7亿元。支出630.8亿元,完成72.8%,下降30.2%,加专项债务还本、结转下年等386.9亿元,支出合计1,017.7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6.3亿元,完成59.3%,下降36.9%,加上年结转、专项债务转贷等545.2亿元,收入合计921.5亿元。支出421.8亿元,完成59.5%,下降37.5%,加专项债务还本、专项债务转贷等499.7亿元,支出合计921.5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8亿元,完成60.2%,下降39.1%,加上年结转、专项债务转贷等514亿元,收入合计814.8亿元。支出328.4亿元,完成57.4%,下降43.8%,加专项债务还本、专项债务转贷等486.4亿元,支出合计814.8亿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土地成交量下降,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相应减少土地成本等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亿元,完成131%,增长168.2%,加上级补助等-0.5亿元,收入合计3.2亿元。支出0.2亿元,完成10.6%,下降73.6%,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等3亿元,支出合计3.2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亿元,完成112.5%,增长391.2%,加上级补助等-0.5亿元,收入合计1.9亿元。支出-0.01亿元,加补助下级、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等1.9亿元,支出合计1.9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亿元,完成132.1%,增长654.4%,加上级补助等-0.6亿元,收入合计0.9亿元。支出0.3亿元,完成41.4%,增长207.7%,加补助下级、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等0.6亿元,支出合计0.9亿元。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区企业上交利润增加和市本级加大力度追缴产权转让收入等因素共同作用,收入增长。上级清算项目补助资金导致市级支出为负数,支出下降。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74.7亿元,完成106.5%,增长8.7%。支出551.3亿元,完成105.7%,增长9.1%。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3.4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475.2亿元,年末结余498.6亿元。

昆明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及以上统筹,不单列市级和市本级预算。

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部分社保费免、减、缓政策不再执行,收入增长。疫情有效控制后就医需求恢复,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增加,养老保险调高待遇标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长。

(五)市级其他地区预算执行情况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亿元,完成101.5%,增长5%;支出16.3亿元,完成108.4%,增长4.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8亿元,完成128.8%,增长58%;支出8.6亿元,完成108.1%,增长174.3%。

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3亿元,完成101.1%,增长4.6%;支出29.5亿元,完成77.4%,下降9.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亿元,完成42.4%,下降64.4%;支出10.4亿元,完成31.4%,下降66.2%。

滇池度假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亿元,完成108.6%,增长12.4%;支出14.5亿元,完成100%,增长3.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亿元,完成45.6%,下降43%;支出9.8亿元,完成31%,下降47.9%。

阳宗海风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亿元,完成117.5%,增长21.6%;支出8.3亿元,完成102.8%,增长4.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亿元,完成40.5%,下降43.7%;支出11.5亿元,完成118.4%,增长47.4%。

滇中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亿元,完成100.3%,增长3.3%;支出25.6亿元,完成133.6%,增长6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7亿元,完成57.5%,下降4.6%;支出46.9亿元,完成94.7%,增长122.5%。

空港经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亿元,完成108.1%,增长11.9%;支出9.7亿元,完成100.4%,下降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亿元,完成64.1%,增长0.4%;支出6.2亿元,完成158.1%,下降26.4%。

(六)其他报告事项

1.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全市政府债务年末余额2,149亿元,低于限额462.3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1,484.7亿元,低于限额375.5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120.3亿元,低于限额286.8亿元。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法定限额内。

2.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6亿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全部动用,主要用于滇池临湖一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补助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项目。

3.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补充情况。年初预算动用41.8亿元,预算调整追加动用12.9亿元,共计动用54.7亿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超收部分及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等补充38.2亿元。

4.预算调整情况。经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从790.7亿元调增为806.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从815.2亿元调增为987.2亿元。

5.“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全市“三公”经费预算2.7亿元,下降7%;支出1.6亿元,下降22%。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详见《昆明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均为快报数,待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21年财政总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市财政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依法依规抓增收、优化支出保重点、防范风险守底线、深化改革强动力,着力提升现代财政治理效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全力支持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

(一)助推昆明市高质量发展融入新格局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落实留抵退税等减税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企业税费负担,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决落实稳增长政策,给予企业财政贴息、保供补贴,助力企业纾困发展。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资金保障重点支出。争取省级财政转贷新增专项债券172亿元,新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落地项目7个,总投资116.7亿元,支持扩大有效投资。

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统筹投入产业发展资金13.2亿元,支持智慧城市、新能源汽车、细胞产业等重点产业,培育数字经济、绿色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推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统筹投入8.4亿元,支持自贸区建设和对外经贸发展,推动更高水平开放。深入推进财园助企贷,累计撬动金融机构贷款14.6亿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注入资本金方式,累计投入50.4亿元,支持扩大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规模,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统筹投入科技资金5.8亿元,支持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推动创新平台培育和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统筹投入0.9亿元用于人才专项工作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补助,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政策。统筹投入1.6亿元,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投入“五网”综合交通重大建设项目资金55.3亿元,支持高速公路、农村公路、轨道、航线网络等项目建设。统筹投入重点公共基本建设项目资金21.4亿元,支持滇池保护治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主城区排水管网改造、雨污分流等项目建设。统筹投入项目前期费3.4亿元,支持185个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开工。

(二)保障人民美好生活水平迈上新台阶

扩大就业保障稳定。坚持就业优先,统筹投入就业补助资金4.6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统筹投入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1亿元,引导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9亿元,支持个人创业就业。统筹失业保险,投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2.8亿元,支持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发放企业稳岗补贴1.2亿元,稳定岗位75.5万个,稳就业保民生。

助力发展优质教育。统筹投入教育资金34亿元,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保障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支持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发展和昆明学院转型升级,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和“三名工程”,推动教育强市建设。

推动健康昆明建设。统筹投入医疗卫生健康事业补助资金22.5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提标、公立医院提升、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及保障能力。统筹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3.2亿元,保障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及检测基地建设,支持疫情防控提档升级。统筹投入25.3亿元,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医疗保险改革。支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完善医疗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

健全完善社保体系。统筹投入社会保障资金30.7亿元,用于集中特困供养机构和救助机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支持全民参保扩面计划,统筹投入8.3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推进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文旅事业发展。统筹投入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资金10.5亿元。支持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扩大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供给,助力昆明市成功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支持重点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促进文旅高质量融合发展。支持广播电视事业,扩大宣传影响力。

支持市域社会治理。统筹投入社会治理资金38.6亿元,用于公安信息化、综治中心、智慧交通、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等重大支出,支持“平安昆明”建设,保障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反恐维稳、打击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开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支持“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

(三)推动城乡绿色协调发展焕发新风貌

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投入103.7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精准投入、保障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地区特色农业产业、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林业生态发展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实施。

促进城市形象品质提升。统筹投入14亿元轨道和交通运营补贴资金,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统筹投入7.7亿元保障《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成功举办。统筹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4亿元,保障全市老旧小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统筹投入4.1亿元,用于景观亮化、机场高速和城市道路美化等项目,提升市容综合环境。统筹投入创建奖补资金3.5亿元支持安宁温泉小镇、寻甸凤龙湾小镇和嵩明县美丽县城建设。

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投入31.8亿元支持开展生态保护治理相关工作,重点用于牛栏江补水、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运行维护、滇池和阳宗海保护治理、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等。设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投入2亿元支持城市生态涵养区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及环境整治、低碳绿色发展和生态产业发展。

(四)守住安全底线管控风险取得新成效

兜牢兜实基层财政“三保”底线。健全县级“三保”管理机制,出台保障工作方案、预算编审细则、分类施策管理三项制度。强化责任落实、预算源头管控、执行动态监测、风险分析研判,实行重点关注、实施临时救助,兜牢“三保”底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市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12.9亿元,同比增长10%,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县级“三保”保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资金总量达87.6亿元,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将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全面规范预决算编制和信息公开,依法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出台政府举债融资行为“负面清单”,加强市属国资监管企业投融资前置审查,督促企业依法规范开展市场化投资和融资。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偿债资金预算统筹,严格偿还计划管理,全市偿还到期政府债券314.3亿元,政府债务风险持续降低。

加强财政监督确保安全运行。深入贯彻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严肃财经纪律,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控,实行预警通报,提高库款保障水平。全面规范财政往来款管理,严格落实“财政往来款只减不增”要求,全市暂付款较年初下降17.7%,暂存款较年初下降41.1%。落实“三重一大”要求,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提高运行效率。开展疫情防控、直达资金、乡村振兴等专项检查,推动财政监督与巡视、审计、督察等形成合力。主动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时按质办结人大代表建议42件、政协提案54件。

(五)提升现代财政治理效能实现新进展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持续强化零基预算,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增强中期财政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纵深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县政府间财政关系。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制定昆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三个配套管理办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采购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府采购便利高效、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管理闭环,选取60个重点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部门整体支出及264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全覆盖审核,对41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整改情况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建立预算指标记录、控制、报告“三大体系”,实现全流程预算管理信息化。推进政府会计核算标准化体系云版核算模块上线运行,将预算单位财务账和会计基础信息统一核算管理,打通预算管理一体化的“最后一公里”。推进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电子化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完成市本级375家预算单位1417个存量账户电子备案工作,实现线上管理。推进财政专户电子化管理改革,全市152户财政专户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实现审核、备案、收入及支付电子化管理。推进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全市2368家预算单位完成与“公务之家”签约工作,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我市财政管理工作连续两年获得国务院“真抓实干、成效明显”通报激励和资金奖励,体现了全市财政部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取得的卓越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宏观经济环境更为复杂,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税源结构不合理,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乏力,民生领域补短板、政府性债务偿付、污染防治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区域间财力不平衡,部分县区财政紧平衡,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任务依然艰巨;预算编制科学性、精准性仍需提升,预算执行约束力仍需增强,绩效结果应用不够深入,财政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稳妥地逐步解决。

三、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2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扎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坚持党对财政工作全面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经济行稳致远、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实现财政提质增效,奋力开启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新征程,谱写昆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022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是坚持资源统筹。坚持系统观念,集中力量办大事,预算资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事业发展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安排使用,聚焦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重点保障重大决策部署所需支出。

二是坚持底线思维。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债务风险预警监测,加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

三是坚持勤俭节约。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预算源头管理,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强化预算对落实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

四是坚持绩效引领。强化绩效理念和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实现预算资金与政策目标有效匹配,优化部门支出结构,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2年收支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3.2亿元,较上年快报数(下同)增长3.5%,加上级补助、债务转贷等515.3亿元,收入合计1,228.5亿元。支出960.7亿元,增长3.5%,加上解上级、一般债务还本等267.8亿元,支出合计1,228.5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2亿元,增长3.1%,加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等557.8亿元,收入合计905亿元。支出343.3亿元,增长3%,加上解上级、补助下级等561.7亿元,支出合计905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7亿元,增长3.5%,加上级补助、下级上解等585.7亿元,收入合计803.4亿元。支出237.3亿元,增长3.5%,加上解上级、补助下级等566.1亿元,支出合计803.4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5.1亿元,增长18.6%,加上年结转、专项债务转贷等453.2亿元,收入合计988.3亿元。支出686.8亿元,增长8.9%,加调出资金、专项债务还本等301.5亿元,支出合计988.3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0.6亿元,增长25%,加上年结转、专项债务转贷等446.2亿元,收入合计916.8亿元。支出501.3亿元,增长18.9%,加转移性支出、专项债务还本等415.5亿元,支出合计916.8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1.7亿元,增长23.6%,加上年结转、专项债务转贷等438.8亿元,收入合计810.5亿元。支出404.2亿元,增长23.1%,加转移性支出、专项债务还本等406.3亿元,支出合计810.5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3亿元,增长43.6%,加上年结转、上级补助等1.4亿元,收入合计6.7亿元。支出4.9亿元,增长2185.7%,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转移支付等1.8亿元,支出合计6.7亿元。收支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亿元,增长75.8%,加上级补助、上年结转等1亿元,收入合计5.3亿元。支出3.5亿元,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转移性支出等1.8亿元,支出合计5.3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亿元,增长133.5%,加上年结转等1亿元,收入合计4.6亿元。支出3亿元,增长823.9%,加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转移性支出等1.6亿元,支出合计4.6亿元。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清算上缴历年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增加,同时将市属投融资公司新增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收入增长;对国有企业资本性支出增加,支出增长。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605.5亿元,增长5.4%。支出合计575.1亿元,增长4.3%。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0.4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498.6亿元,年末结余529亿元。

5.市级其他地区2022年预算草案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亿元,增长3.5%;支出13.2亿元,下降19.2%。政府性基金收入6.2亿元,下降43%;支出6.4亿元,下降26.1%。

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8亿元,增长3.5%;支出33.8亿元,增长14.7%。政府性基金收入16.7亿元,增长79.6%;支出17.9亿元,增长72.6%。

滇池度假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亿元,增长3.5%;支出15亿元,增长3.5%。政府性基金收入12.6亿元,增长13.6%;支出12.5亿元,增长27.9%。

阳宗海风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亿元,下降11.9%;支出8.3亿元,增长0%。政府性基金收入9.5亿元,增长97.8%;支出9.5亿元,下降17.5%。

滇中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亿元,增长3.5%;支出24.6亿元,下降3.8%。政府性基金收入52.1亿元,增长38.1%;支出48.1亿元,增长2.7%。

空港经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亿元,增长3.5%;支出11.1亿元,增长14.2%。政府性基金收入1.8亿元,增长2.1%;支出2.7亿元,下降56.6%。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市财政已将上年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需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以保障市本级正常运转。同时,市对下转移支付按上年执行数一定比例提前下达。

(三)2022年市本级财政主要支出政策及重点安排

1.坚持稳字当头,聚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精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更加精准、可持续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收支调度,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积极申报并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落实、落细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政策,释放政策红利,以政府过紧日子换取市场主体过“稳日子”、老百姓过“好日子”。持续推进“财园助企贷”和“普惠金融”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发放“彩云昆明消费券”,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安排19.4亿元产业发展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运用产业发展基金,促进数字经济和推进大健康产业加快发展,重点支持智能制造、细胞产业、生物制药、新能源汽车、园区发展、智慧城市建设等产业项目。支持自贸区建设、商贸流通和外贸发展,促进开放经济发展。用好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产业强省财税支持改革政策,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加快塑造科技创新优势。安排2.4亿元科技创新资金,围绕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科技创新主体量质“双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速,落实省市科技一体化协同创新,引进高质量新型研发机构,加强科技创新智力支撑。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提升人才集聚政策吸引力,完善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昆留昆。

推进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安排58.8亿元用于“五网”综合交通和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高水平建设。支持高速公路、农村公路、重点主干道路、轨道交通建设、铁路项目、新开航线及机场改扩建,加快打造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支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保障性住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主城区雨污分流治理及排水管网改造等重点项目,扩大有效投资。

2.坚持品质为上,全力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

支持城市综合功能再完善。安排34.7亿元用于城乡发展建设,重点支持城乡公交、轨道运营、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等,优化完善城市功能设施、推进市容市貌改造升级。加快地下综合管廊、标识系统、垃圾处理设施等建设,促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支持高标准编制城市发展规划,保障“数字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水平。保障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和国际友城大会筹办。

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再提升。安排9.8亿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扶持“一县一业”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保险补助,保障粮食安全;支持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农村“厕所革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支持生态环境质量再改善。安排8.2亿元用于生态环境建设,支持高原湖泊治理、牛栏江滇池补水、污水处理、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等项目,落实生态问题整改要求,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支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支持滇池绿道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最美丽城市。促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型,鼓励节约节能、垃圾分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支持我市建设成为“双碳”示范城市。

3.坚持民生优先,奋力创造高品质美好生活

着力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9.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兜牢民生底线。巩固和拓展就业成效,继续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健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对退役士兵、优抚对象等人员社会保障机制,健全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等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支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推动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安排6亿元教育资金,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支持各类学校高质量发展,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深入推进“三名工程”,继续实施乡村教师奖补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双减”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民转公”等政策落地,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安排1.9亿元文旅体育重点项目资金,支持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打造“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升级版,推动文化强市建设。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打造“15分钟健身圈”,办好大型品牌赛事,支持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

保障疫情防控建设健康昆明。安排8.9亿元医疗卫生健康资金。支持稳妥有序开展新冠疫苗接种,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资金保障。支持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控、重大疾病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完善卫生领域投入机制,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展,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对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提质增效。安排11亿元社会综合治理资金,支持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数字交通智慧交管、反恐及社会治安防控等,保障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提升城市治理水平,防范化解各种风险,维护民族团结,确保和谐稳定,保障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

四、确保完成2022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聚焦统领,着力加强党的统一领导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牢牢把握财政部门是政治机关的职责定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贯彻“以政领财”,坚决做到“以财辅政”,自觉主动将昆明财政工作置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谋划,置于全国、全省大坐标中定位,牢牢把握财政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政治首位,把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财政工作全过程,推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取得新成果。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增强财政大局意识,在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中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忠诚担当、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铁军。

(二)聚焦收支,着力统筹财力保障重点

强化开源力度,硬化节流措施。强化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加强收支监测分析,扶持高新产业发展,强化为企服务,培育壮大税源,做大财政“蛋糕”。坚决执行零基预算理念,打破预算只增不减、支出僵化的格局,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大统筹力度,提高保障水平。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积极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盘活和处置力度。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调,把“零钱”化为“整钱”、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

(三)聚焦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从明责权向提效益深入。推进公共安全、农业和水利等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强对县(市)区财政履行支出责任的指导监督,推动形成合理授权、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新格局。转移支付从保基本向强激励转变。落实共同财政事权分类转移支付改革,完善市县两级财政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清理、整合、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健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立、执行和退出评估机制。实施差别化高质量发展成效奖补政策,服务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预算管理制度从保当下向谋长远深化。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推进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财政业务数据动态追踪,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安全性。

(四)聚焦效益,着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推动形成“花好钱”的绩效管理理念。把好预算入口关,做好绩效目标审核、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从“要花钱”向“花好钱”转变,审减绩效目标不明确、低效无效的项目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向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倾斜。建设“会花钱”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绩效目标、监控和自评管理子模块,组织预算单位结合部门特点,归纳梳理行业领域项目的个性化指标,筛选关键指标,逐步形成我市分行业、分领域的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强化“钱花好”的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将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结果,作为部门预算资金安排、调整支出结构和完善政策制度的重要依据。

(五)聚焦安全,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压实责任,守住债务风险防线。安排63亿元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同比增长63.6%,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底线。树牢红线意识,切实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健全完善债务管理考核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担当,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压紧压实各级“三保”责任,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预算编制审核,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增强财力保障能力,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动态监控约束引导,强化风险管控,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安排14.2亿元市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同比增长10%,加大县级困难地区财力倾斜,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积极争取、用足用好上级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税收增量留用、缓解基层财政困难行动等财政政策,激励各地培育壮大财源、做大税收增量,提升县级财力保障水平。

(六)聚焦监管,着力规范财政运行机制

财政运行管理再加强。全面规范财政往来款管理,加强追缴清收,严控新增规模,降低累计余额。强化库款监测和监督,健全完善国库资金调度与库款规模和预算执行挂钩机制,对直达资金、“三保”支出实行专项库款调度,防范支付风险。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财政监督控制再严密。强化政府采购、会计领域监督管理,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推进财政资金运行监测分析平台建设,完善实时监测、预警提示和大数据分析功能,提升预算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接受各方监督更主动。主动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开展纪检监察执纪监督和各类巡视巡察、督察检查。以监督整改为契机,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行为。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目标明确、任务繁重、使命在肩。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为开创昆明生态化国际化现代化发展新局面贡献坚实的财政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目前,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管理,全市实行统一政策和收支管理,不再细分市级、市本级的预算统计口径。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6.预备费:是指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的、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各级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7.全市、市级和市本级:全市包括市级和14个县(市)区。市级包括市本级、高新、度假、经开、阳宗海、滇中新区本级和空港经济区。

8.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9.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10.直达机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中央财政建立了直达机制,确保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等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11.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

12.县级“三保”:指县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由县级履行主体保障责任,市级履行统筹保障责任。


监督索引号53010003000010111

昆明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2022020902354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