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市审计局 2022-09-30 17:54 字号: [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0月10日起,对昆明市殡葬行业2019年至2021年政策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调查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审计范围及内容
对昆明市殡仪馆、东川区殡仪馆、昆明西郊殡仪馆、龙宝山华夏墓园、北郊陵园、凤凰山公墓、灵云山公墓、天碧陵园、龙凤公墓等单位2019年至2021年政策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必要时延伸到相关年度或其他单位。
二、 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2年10月10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60个工作日。
三、 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智 云 (云南省行政执法证:YKM28637)
审计组副组长:杨 柳 (云南省行政执法证:YKM28694)
审计组主审:熊 峰
刘春生 (云南省行政执法证:YKM37730)
雷 娟 (云南省行政执法证:YKM28626)
王 虹
审计组成员:李坤云 (云南省行政执法证:YKM11008)
闫 曦 (云南省行政执法证:YKM28683)
夏元华 (云南省行政执法证:YKM25544)
柳全举 (云南省行政执法证:YKM28679)
张 华 (云南省行政执法证:YKM27226)
李 强 (云南省行政执法证:YKM28627)
崔明惠 (云南省行政执法证:YKM27359)
李佩芸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25010026018)
王晨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25010026008)
王亚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25010026009)
张馨文
张学坤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杨 柳 63161726
审计组廉政监督员:李坤云 65952682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呈贡区、盘龙区、官渡区、东川区、安宁市、嵩明县。
四、 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 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市审计局办公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邮编:650500)
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871-67399549
市审计局机关纪委0871-63103601
昆明市审计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