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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请问老旧小区想在楼房旁铲除绿化花坛盖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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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留言时间:
2023-12-08
留言内容:
请问老旧小区想在楼房旁铲除绿化花坛盖电动自行车棚有什么规定?一二楼住户不同意怎么办?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园林绿化局
答复时间:
2023-12-25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目前现有消防技术标准,室内电动自行车库设置可参照非机动车库建设标准进行设置,对室外电动自行车库设置没有明确标准。

根据《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绿地。若确需占用绿化带等绿地的,请建设单位明确占用类型(临时占用或永久占用),并严格按照云南省工程建设审批清单中涉及绿地占用、树木移植事项到辖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绿化行政审批手续,待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批复意见后,方可进场施工,坚决禁止未批先建、批后不按批复建设等行为。

小区绿化花坛属业主共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业主共同决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是否同意铲除绿化花坛盖电动自行车棚,应由该小区的业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表决。建议小区住户之间友好协商关于铲除绿化花坛盖电动自行车棚的问题。若产生矛盾,根据《关于建立小区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意见》(昆司发〔2015〕84号)相关内容,可向社区提出矛盾纠纷调解需求,由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矛盾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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